理论教育 解析我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借鉴

解析我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借鉴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该看到,“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现阶段,处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的我国也存在内需不足的发展问题,针对该状况,我国应该借鉴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期通过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成功经验,实施中国式“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解析我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借鉴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29 748元,按年均汇率计算已经超过4 3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2008年的划分,人均国民收入975美元或以下为低收入国家,976~11 905美元为中等收入国家,11 906美元及以上为高收入国家,其中中等收入以3 855美元为界,在此以上为中高收入国家。世界发展指标(WDI)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7 476美元,2015年在“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国人均GDP增至8 280美元,[19]表明我国已稳居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这个阶段既可能是中国经济迈向更高阶段的新起点,也可能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临界点

应该看到,“中等收入陷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我国经济规模到2030年或许能达到64.2万亿美元,但在部分领域突出体现的问题使我们必须警惕可能遭遇到的“中等能收入陷阱”。如果不能改变可供民众分配的最终财富较少的格局,将很难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真正转型。

因此,为推动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借鉴“跨越国”——日本的经验,它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控制社会整体收入差距的扩大、增大消费需求、充实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创造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基础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以下可实施的政策性建议:

(一)缩小贫富差距

缩小贫富差距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让先富带动后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初提高国民收入的基本构想,我们已经实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愿望。我们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来解决贫富不均问题,更应该依靠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解决。运用财税政策来调节收入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具体来说,可参考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的成功经验,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实现目标:

(1)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征缴管理。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同时根据不同的收入,实施不同累进税率的形式;而西方国家更多采取以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进行统一核算征收。虽然我国在制定个人所得税法时选择分类征收模式,是考虑到统一核算较为复杂;但是我国当前的信息网络体系已经能够有效地缓解这种问题,时机成熟的时候,可以考虑采取以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进行统一核算征收。

(2)调整个人所得税的优惠结构。一方面要根据应税者家庭收入、消费情况,来确立个人所得税税率和税收返还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增长水平的提高而上调免征额。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定的较低,不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3)优化征税对象。当下收入越来越多元化,非工资性收入是高收入群体的主要经济来源,缩减贫富差距,应该适当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收比重,调节贫富差距。如可适当提高对财产性收入征税、减少对工资性收入征税。

(4)降低整体税负水平。要想根本上改变我国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降低政府宏观税负水平。参考我国社科院蓝皮书数据,2015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30%左右,而按照世界银行报告,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在GDP中所占比重为13%,中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占比23%,发达国家宏观税负占比30%,数据显示,我国的税负比已经超出发达国家水平。显然只有更为大度地全面减税,通“减税降负”才能实现“藏富于民”,让全民的收入能够真正得以提高。[20]

(二)增大消费需求

对于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而言,其本国居民的消费不足或者消费疲软是影响其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现阶段,处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的我国也存在内需不足的发展问题,针对该状况,我国应该借鉴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期通过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成功经验,实施中国式“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首先,遵循我国至2020年居民收入翻番的经济目标,整体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从根本上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其次,缩小以城乡收入差距为主体的各层次收入分配差距,发展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兼顾公平地保证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最后,与时俱进地发现社会新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升级,发展网络消费和信用消费等多样的消费形式。这些施政将推动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整体提高,促进需求和经济增长互相作用、良性循环的发展,是解决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一环。

(三)加快技术创新、引导产业升级

科技进步是中等收入国家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素,因此对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而言,有必要推动代表全要素生产率的科技进步,依据自身的禀赋要素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科技实力,积累更多的科技创新要素,从而形成高科技水平。日本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振兴科学技术”的课题,通过相关政策推进科技教育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纠正各产业间技术发展的不均衡,并进一步强化了科技教育、研究开发、生产之间的有机合作。日本还提高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开发研究各阶段上均衡发展的研究水平,在当时日本国内确立了新技术开发的科技基础。

在我国形成高科技水平的发展历程中,应充分考虑科研投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正向关系。针对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的持续投入与产出较低的情况,注重科研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实际效用。具体实施路径可体现为:首先,应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加大科研投入、保持合理的科研投入结构,实现高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应合理利用科技基础资源和科技人力资源,提高科技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形成科技创新动力;最后,根据实际科技水平,通过提高高科技投入产生的经济效应,推动各地区、各产业链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使科研投入有效引导产业升级,从而促进经济长足且有效地增长。[21]

(四)提高对外贸易开放度

对外贸易开放对国家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尤其是对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国家而言,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一国经济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日本在“国民收入增计划”中曾明确提出了促进贸易发展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课题,表明提高生产力、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是提高国民收入、实现国民收入倍增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稳居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对外贸易的由量到质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尤为重要。

伴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不仅会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而且也将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从而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的质量。我国各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应抓住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好时机,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我国从整体上解决就业、增加税收、转移过剩产能,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结构的形成,并会为我国对外贸易打开新的局面,推动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从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五)提升社会公共福利的质量

当前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社会公共福利的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国民的整体收入虽然有较快的增长,但是国内消费能力却始终不高,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贫富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是社会公共福利水平不高,造成广大居民需要准备充分的资金以应对教育、医疗养老等本应属于社会公共福利方面的问题。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约6.85万亿元,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三项支出占比为14.9%。在美国,这三项上的开支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世界银行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中国医疗保障投入预算为6 141.92亿元,但实际投入为6 463.55亿元,仅仅占当年GDP比重的4.2%,远低于日本医疗保障投入占GDP10.3%的比重。另外,《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9》的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的医疗保障支出预算为5 902.48亿元,实际支出为5 822.99亿元,仅占2015年GDP比重的4.9%。2017年中国医疗保障实际支出为7 007.51亿元,占2017年GDP比重的5.2%。总体上低于日本医疗保障支出占GDP 10.3%的比重,表明我国在公共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比重有待提高。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充实社会保障和提高社会福利,计划期间着手制定并在全民中实施了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年金制度、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制度,并通过后期不断充实其内容提升了社会公共福利的质量。因此,我国应不断充实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提升公共社会福利的质量,使更多的人民享受到经济增长的红利。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当国民不必再为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公共福利而担忧时,中国就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而进入发达国家之列。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已经由中低收入国家进入到中高收入国家行列。这个阶段既可能是中国经济迈向更高阶段的新起点,也可能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临界点。未来的一段时间,为防止经济发展逐渐失去比较优势的同时,我国应该借鉴日本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的相关经验,缩小贫富差距、增大消费需求、加快技术创新、引导产业升级,力求通过产业调整与技术进步打造新经济增长模式;并通过提高对外贸易开放度、配置与建立一系列的关注民生福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确保经济和开放型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实现财富积累由政府向民间的有序转移、实现个体的福利水平与国力和财力的同步提高,真正做到“藏富于民”。

【注释】
(www.daowen.com)

[1]李华,马进:《新常态下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及对策》,载《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年第8期,第107~108页。

[2]康成文:《双倍增目标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系研究》,载《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第3页。

[3]王一鸣:《“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比较和原因分析》,载《现代人才》2011年第2期,第28~31页。

[4]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得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5]蔡昉:《中国经济如何跨越低中等收入陷阱》,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第1期,第13~18页。

[6]数据来源:《世界发展指标》(World Development Index)。

[7]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得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8]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得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9]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经济数据。

[10]刘绮霞,刘绮莉:《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策略和路径研究》,载《财政研究》2015年第3期,第112页。

[11]马岩:《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及对策——中国经济增长的国际视角》,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12]张德荣:《“中等收入陷阱”发生机制与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动力》,载《经济研究》2013年第9期,第17~28页。

[13]巴曙松:《当中国遭遇“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载《大众证券报》,2015-10-30。

[14]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15]巴曙松:《当中国遭遇“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载《大众证券报》,2015-10-30。

[16]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17]巴曙松,刘宝森:《中国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财税政策及其路径选择》,http://www.360doc.com,2015年10月26日。

[18]巴曙松:《当中国遭遇“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载《大众证券》2015年第 期,第2页。

[19]数据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WDI)数据库,http://databank.shihang.org/data/databases.aspx。

[20]马海涛:《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财税政策》,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第13~18页。

[21]方竹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17年。该文由刘绮霞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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