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计划实施后的负面影响:如何应对?

计划实施后的负面影响:如何应对?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经济发展速度高于人们预期,政府与市场主体对问题的估计不足,该计划的实施导致了工农业生产率差异较大、通货膨胀严重、大都市人口过密、环境公害等负面效应。(一)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效应首先,以通胀问题最为突出。

计划实施后的负面影响:如何应对?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质上是日本社会整体经济的一次大转型,其呈现出了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当然,每一个经济计划都不是万全之策,无论是它的制定者还是执行者,在计划实施中都会有疏漏之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也不例外,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由于经济发展速度高于人们预期,政府与市场主体对问题的估计不足,该计划的实施导致了工农业生产率差异较大、通货膨胀严重、大都市人口过密、环境公害等负面效应。

(一)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效应

首先,以通胀问题最为突出。“在这个计划中总供给和总需求最终是一致的,所以从长期来看是能够维持物价水平的稳定的。但是,完全不出现景气变动和短期物价变动是困难的……维持物价的稳定是完成计划的重要条件”。[43]但实际上在1961—1970年,日本年通胀率达到5.7%,甚至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可以说进入了通货膨胀时期。由于前期设备投资带来了需求过剩的现象,再加上土地价格及房地产价格开始出现繁荣的景象,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期间日本通胀率一直维持在4%~8%的区间内,虽然并没有出现超过10%的恶性通胀,但对于通胀问题的低估及其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仍存在诸多质疑。“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于物价的上涨采取了过于乐观的态度,因此也有人说收入倍增其实是物价倍增,10年间实际工资水平仅增加65%,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收入翻番。[44]

其次,1970年东京的消费物价比1960年上涨了76%,居民收入增长的一部分被蚕食。这些为日本社会留下了很多经济发展的后遗症,并为后来“泡沫经济”的崩溃埋下了伏笔。[45]

高速经济增长所带来的丰富的消费生活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泡沫经济”崩溃后,被给予了“过剩消费”的评价,也不能描述非常乐观的将来景象。但这样的状况并不是完全不可理解的。“经济增长”在这之前也好,今后也好,都会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语言被继续描述下去,这是因为保证对富裕生活追求的经济增长是经济实态的体现,也是对过去历史的延续。

20世纪40年代到90年代,“经济增长”里包含的内容有着很明显的蜕变。曾反对“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社会党以“高速增长”为目标公开发表了独立的计划。对此,同一党派的腾田清一在强调计划制定符合当前社会党既定路线范围的同时,说道:“看战后一直以来的复兴计划时,能明显地看到与自民党间的对决姿态。但是对于这种高速增长的政策,社会党的对应方式在相同的基点上,对量的争论关系似乎有些过分往前了,我至今都在反省。”[46]也就是说,为了提高增长率,出现了向“数量上竞争”倾斜的状况。另外,作为提高社会保障中最必要的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对策,以劳动工会为组织基础的在野党并没有强烈地提出不同提案。对于池田内阁时期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推行,也只不过强调了对通货膨胀的担心而已。还应该提及的是,当时一位九州大学的教授高桥正雄曾站在在野党的立场参加了社会主义协会的建立,或者说参加了1961年设立的和平计划会议,关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在野党与执政党的对决,他是这样批判性回顾的:“那时候,如果真的是革新势力,一方面在说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另一方面为压制高额利润而进行着大量增税,朝着解决社会资本、环境问题、地区间差距问题的方向发展。同时社会保障也应该是必须做的。但是与此相反,革新阵营只是尽可能地进行了对中小企业的组织活动。”[47]

此外,整体上的社会保障制度虽得到了一定发展,但多方面的社会资本投资追赶不上经济增长的速度,造成了社会保障制度被轻视的较为缓慢的发展状况。

(二)没有被充分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

关于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保障问题,如前文所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日本社会的保障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并开始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致力于提高全民生活水平。这些从1961年开始实施的“国民皆保险”和国民年金制度中可看出,同时社会保障作为池田内阁政权公约的支柱之一,以缓慢的步伐走上了逐步充实的道路。

但也许是由于社会保障问题在倍增计划的制定阶段就没有达到相应的期待性的结果,或是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一时期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发展能够唤起有效需求等的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的论点是没有被论及的。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随着工资水平的上升、“总中流意识”的加强,达到了预期的富裕的水平。但其中遗留下来的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照顾在没有资助者的状况下处于被轻视的状态。这是与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期间,日本政府的主张以及财政政策相关联的。

这种情况在《中期探讨报告》中能够看到,大金额的社会资本投资作为公共事业在推进的过程中没有追赶上经济增长的速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投资。虽然出现了超过预想的高速增长,但“神武景气”之际出现的瓶颈状况并没有以明显的形式发生。即使有国家铁路运输力不完备的问题,在运输方面随着机动化进程的推进,很难想到会因为产业发展带来社会资本整备明显落后的状况。

但是,追求社会资本扩充的强有力的推力应是通过税收的自然增加而增加,然后按照政府的支出用途进行重点分配。社会资本投资的增加不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支出增加,如果由于支出的增加能带来劳动效率的提高,那还有可能补救。但如果有效果的社会资本提高的余地逐渐变小,通过无视核算和效率的公共事业带来分散性的补助金,并会造成对基地等区域的重点补助金逐步扩大的状况。

其结果是,对于家庭生活部门的环境整备没有进展,财政支出中面向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的部分的预算编制持续很少。20世纪60年代前期曾担任日本财务部主计局局长的石野信一回忆道:“作为政府,无论社会资本的发展怎样落后都必须发展公共事业。……因为社会保障的发展非常欠缺,所以需要充实;文教层面上也是如此,在所有的层面上都应该打出有效的政策,这样才能达到均衡财政。”[48]从以上可看出,财政部的预算编制重视了政策间的平衡。但仅从以上描述很难认为政府在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对于重点问题的处理是按照预算编制中的思路来考虑的。在维持均衡财政的同时,为满足各部委和政党议员的要求,可增加零星的小预算,这能看出财政部在预算上持有强力的权限。暂且不说其是否合理,结果“预算的俘获物”在执政党党内的政策决定和调整的过程中产生,此时的活跃程度打造出了与下次选举结果相关联的短小政治结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被赋予了同样的政治使命。(www.daowen.com)

在这一点上,意义深刻的是前面所提及的《振兴特定产业临时措施法案》。这一法案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新产业秩序”相关联,以控制贸易、资本的自由化,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所追求的强化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措施为意图。并且之后对其形式如同“日本股份公司”一样进行了批判,体现了政府介入干预性过强的一面。因此,从自由主义要求很强的经济界中提出了“官僚统治复活”的疑虑,反对政府的过强干预,提出了《没有资助者的法案》。法案所企划的投资调整等是在废除《新金融方式》的方案后,开始准备实质性的方案。决定该法案命运的,是池田勇人首相强调的增加对民间自由企业活动信赖的主张。经团连会长石坂泰三崇尚保护主义且对政府的依存心很强,他是这样批判的:“虽说是孩子但已不是婴儿,并且已经进入学校了,但还让他坐在婴儿车中玩着回转的风车,让他开心,这样的做法合适吗?”[49]表现了自由经济主义者的想法。此外,寻求设备投资调整的日本银行总裁山际正道认为,投资判断应该是经营者的工作,而“不是政府决定的问题”。因此在投资调整等领域承认政府的作用,至少在产业政策的部门中是无法被接受的。

与议论相关的重要之处在于,《特定产业振兴法案》的废除理由在于没有资助者。如果改变看法,这个时代的执政党中与农林业相关的议员,与中小企业相关的议员、建筑行业的议员,还有其背后的金融组织,在这些能找到资助者的部门,政府的作用是有扩张可能性的,也能够编制预算。由“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导致了税收的增加,就是通过这种形式来进行分配的。

关于“没有资助者”这一点,以城市市民为中心的整备生活环境层面上的社会资本的整备迟缓,社会保障制度以发展不充分的状态被放置。主要是因为在预算编制中过于强调平衡而导致对社会保障等不能进行充分的预算分配。但正如《中期探讨报告》中指出的一样:“国民收入中转账收入的比率从国际化的角度来说虽然比较低,但其中公共投资所占的比率最高,并且有急速增加的倾向。”[50]当然也有另外一种说法,虽说在公共投资上有落后的地方,但在后发追赶的过程中,按照先后顺序首先向关联产业进行投资,其比率与先进国家的水平相当。

总之,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日本社会整体虽达到了富裕的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因为前面所论及的“没有资助者”即预算分配不足的缘故,以都市市民为中心的生活环境层面上的社会资本的整备发展迟缓,导致社会保障制度以发展不充分的状态被放置,具体表现为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照顾处于被轻视的状态。

(三)被忽视的环境公害问题

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过程中,环境公害问题也处于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样的状况。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重化学工业的发展为主导的,各地形成了炼钢厂和炼油厂的联合企业,直接带来的是大气污染和水质的污染;农业部门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开始使用汞化物农药和有机肥料,也导致了环境的破坏;大城市工业排放的烟尘以及汽车的普及更加剧了大气的污染。

经济的高速增长把日本带入发达的现代工业社会,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产业公害问题。工业有毒物体排放及有害化学物质的滥用作为高度成长的最大副产品,严重地破坏了自然环境,危害了人类健康。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期的日本,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单薄,对公害问题严重性的认识是在付出惨重代价以后才逐步提高的。同时,政府作为国民生产生活活动的“守夜者”,在整治公害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上长期处于被动局面。

由于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估计不足,以及当时的佐藤内阁并未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政策,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公害问题开始进一步恶化。日本各地也相继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被称为四大公害的事件是熊本县水俣市的“水俣病”“第二水俣病”事件,新澙县的阿贺野川有机水银中毒事件,富山县神通川流域的“痛痛病事件”,以及“四日市”哮喘事件。这四大事件都是因为环境污染引起区域性疾病,这些公害病使成千上万人的身体和健康受害。此外,在高度成长时期,除了四大公害事件外,严重的公害事件还有很多。如1955年森永乳业的德岛工厂在奶粉中加砷的事件,造成万余人砷中毒,百余人死亡;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大日本制药公司经销的萨利德迈镇静安眠药事件,造成5000名胎儿残疾;20世纪60年代曝光的奎诺仿药物中毒事件,给众多的斯蒙病患者带来终生苦恼。此外,化学农药对农作物的危害问题,以及工业及民用烟尘、飞机及汽车噪声、汽车尾气等问题,都对国民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破坏。

对于公害问题的严重性,政府、企业和国民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水俣病”事件发生后,受害者强烈要求有关企业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受害者赔偿,但是企业长期不肯承认自己的过失。企业工会从保证职工就业和收入的立场出发,站在了厂家这一边;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产业和税收的角度考虑,对受害者的诉求置若罔闻。面对企业、企业工会和地方政府三者结成的利益本位同盟,受害者作为少数弱势群体陷入孤立无助的窘境。这是公害问题长期泛滥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唤起广大民众自觉的环保意识,但最直接而现实的手段就是制定专门法律,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制止公害的蔓延。

针对这样的状况,《中期探讨报告》中曾指出了公害的问题,也认识到要进行必要处理。但它只强调了“自身责任”,对于公害发生源的企业,只是期待它们能进行自发的应对。在言论中指出对于公害问题应追及企业责任,并加强政府监督作用的意见非常多。公害问题是伴随着都市化过密问题而产生的,对于以农村地区为选举基地的党议员而言,很难成为他们关心的重大事情。另外,对于以劳动工会为组织基础的在野党而言,他们担心过于强调自己基地上具有危险性的公害问题,会带来难以处理的质疑。关于前面所提到的有机水银中毒的“水俣病”,当时新日本氮素劳动工会站在保护企业的立场,与地区居民之间是对立的,该工会人员在既是区域的居民又是公害发生源企业的员工的双重身份中“被撕裂”。公害运动作为和既存的政党组织独立开来的居民运动,活跃地开展于20世纪60年代的后半期。在这里表现出伴随着“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高速增长,政策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和问题很难细致分析,并作为政治课题来处理。

于是,环境公害问题在这一时期被放置,对于政府没有采取充分对策的异议逐步扩大,但政府表明了信赖自由的企业体制和市场机制可实现经济增长,并以此作为解决环境公害等问题的立场。通过这能看出当时池田勇人内阁在解决环境公害问题上的基本考虑方法是有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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