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面临的问题
经过了经济的复兴期,1955年日本人均GDP恢复到了“二战”前的水平,1958—1959年的进出口也达到了“二战”前的水平,整体上在20世纪50年代的前半期,日本的经济活动几乎都恢复到了“二战”前的水准。在经济恢复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资金、技术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差距明显扩大。1957年的日本《经济白皮书》中写道:一方面是现代化的大企业,另一方面是没有发展成现代化劳资关系的中小企业以及由家族经营的微小企业和农户,它们处于两极分化的状态,在技术和工资上存在着显著的差距,没有消除二元的阶层结构。它指出了日本经济中存在所谓的“二元经济结构”问题。[48]
进一步通过1957年的附加价值生产力和工资水平来看这一时期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差距,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附加价值生产力只有大企业的46%,工资水平只有大企业的53%,仅仅达到了大企业约50%的水平。可以看出,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期(1955—1962年)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间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2.产业结构的变化
在经济高度增长的前期(1955—1962年),贸易层面上通过提高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力,工业产品的出口顺利增长。这一时期的产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人力资源的移动从第一产业部门转向第二产业部门,生产量也在发生同样的转变;地区间的移动也在发生变化,从农村向城市出现了大幅度的人口移动。在20世纪50年代初这样的人口压力给城市带来了过剩的劳动力,从而导致了低收入劳动者的存在,这也是“二元结构”形成的原因之一。但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在制造业等部门出现的生产急速扩大,吸收了大量劳动力,即使出现了前文所述的人口移动,也还是带来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失业率低、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著大于供给的状况。
同时,通过附加价值额的比例能看到日本制造业中产业结构的变化,重工业中加工型行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从以前的以轻工业素材行业为中心转向以重工业的加工型行业为中心。在高速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如同“二元经济结构”论中所指出的,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附加价值生产力的差距在1960年左右出现缩小的倾向,关于工资的差距以及前文所述的劳动需求过大的现象在1958年左右开始出现缩小的迹象。[49]
3.20世纪50年代日本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
在日本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大企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企业的现代化同时牵引和带动其他部门的现代化进程,促进各生产部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20世纪50年代,农业和中小企业占有极大的比重,仅仅依靠大企业的发展无法实现充分就业,“二元经济结构”中中小企业的差距愈来愈大。
在国民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有极大的比例。1960年,日本的中小企业达到320万家,占企业总数(322万家)的99.4%。其中,商业行业175万家,服务行业65万家,制造行业52万家。就从业人员规模来看,从业人数在4人以下的“个人零碎企业”达到245万家,占据78%。1961年,中小企业的从业人数高达1466万人,占日本全国从业人数的37%。
尽管中小企业数量和从业人数均极为庞大,但面临的问题也非常显著。第一,中小企业大多面临着设备陈旧、落后的窘境。因为中小企业的资本乏力,加上银行的融资能力不足,普遍缺乏进行设备改良的能力。第二,技术水平落后。中小企业既无法简单地从先进国家导入先进设备,也无法实现大企业广泛实施的通过技术移植提高技术水平。第三,中小企业之间的不当竞争阻碍了相互之间的发展。尤其是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手工业,手工业尤其是行业无秩序发展的问题严重。
要想维持落后行业的生存,只有通过行业保护和改良两种手段。行业保护在维系行业生存的同时也容易让问题残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改良固然会让新旧事物发生碰撞和摩擦,但往往会取得螺旋性上升的成果,利于从本质上改善和解决问题。要实现中小企业的收入倍增,中小企业必然会面对成本上升的压力,但也会激发工人的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从而弥补企业在提高劳动成本上的支出。此外,中小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借力于生产设备的改造升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强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将其纳入组织化管理的轨道,会带动经济的整体发展。如果忽视这一点,或者拿不出良好的解决办法,使中小企业发展边缘化,将影响经济现代化的步伐。[50]
因此,“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重要的一环是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其既可以实现社会均衡,也会成为经济的持续性发展不可或缺的要因。具体而言,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有益于扩大出口。中小企业的制品对于原料进口的依存度较低的同时,还可以获取较多的外币。而且中小企业的制品多出口到发达国家,在获取美元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有着互补的作用。据公正交易文员会调查,纺织制品的40%、造船机械制品的20%~30%均由中小企业来承担。尤其是日本造船业跃升为世界第一,汽车行业也取得了极大的进步,这都与承担各自行业相当比例工作的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是密不可分的。大企业争相将中小企业纳入自己的麾下,并通过加强这些企业的技术能力加速自身的现代化进程。再次,中小企业拥有良好的资本效率。相较大企业而言,尽管中小企业在生产性、工资水准、收益率各方面呈现劣势,但在资本的回转率上却远远优于大企业,因此和大企业需要加大投入购买现代化设备实现增产相比,中小企业在实现相同增产额的条件下需要的投资会大幅度下降。最后,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就业吸收能力。“二战”后,日本所增加的大部分就业人口都为中小企业所吸收。而今后依然持续增长的就业人口中大多数依然要依靠要中小企业来吸收和消化。[51]
(二)推动中小企业现代化的构想
1.现代化的必要性
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所预测的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发展速度作为前提,考虑到计划期间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从如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中小企业在生产、流动中所占的地位不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在机械部门和素材加工部门中,伴随着大规模企业的生产增加,关联的下属承包企业的生产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此外,在建设材料部门、消费品部门以及末端流通部门、服务部门中依然有很多的中小企业。通过观察整体的状况,预计零星企业的比重将会降低,中坚企业层的比重将会呈增加的趋势。
第二,计划实施期间,作为出口的有力担当者的中小企业应保持着和当前同样重要的地位。(www.daowen.com)
在日本经济中,中小企业的比重比较大,但其现代化的进程是落后的,尤其是与大企业相比,附加价值生产性和工资的差距非常大,这是在欧美先进国家中所看不到的特异现象。但考虑到今后劳动力情况的变化,从长期来看,依靠低工资生存的经营方式将会非常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力并加速其现代化的进程。[52]
2.目标
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性为主要内容,在推进中小企业对策之际,以缩小企业间差距、规模的适度化、设备的现代化和自身资本的充实、环境的改善以及劳动关系的现代化为基本目标。
现在企业间差距的重点是中小企业的差距,为解决这一问题,在结构、社会各条件上清除各种障碍是有效的手段,强力推进实施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中小企业按照各自的行业和事业状态进行合适的规模化,是中小企业走向现代化最集中的方向。因为在各种行业中培育中坚企业,并通过对小规模或小微企业的组织化能够推动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所以有必要通过适当的扶助政策和引导政策共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当然,应该预想到,即使考虑到这样的程序,仍然会存在无法实现经济合理性的部门,那么这就有必要在将社会保障政策作为后援的基础上引导其向生产性高的产业部门转换。
设备现代化是提高生产性的技术条件,必须采取积极的政策。当然关于这一点最基本的是中小企业自身必须能够通过进行设备投资、整备,使其具备资本蓄积的条件。但即使中小企业的设备投资意欲旺盛,也必须看到由于资金调集困难而带来的合理化投资延迟的情况,所以有必要进行面向中小企业现代化的资金层面质的改善、量的扩大,同时中小企业为促进自身资本蓄积,应进行税收制度层面合适的探讨。
中小企业的问题是在国民经济循环的过程中对于中小企业不利的环境所引起的。为实现中小企业全面发展,首先有必要改善这种环境,消除因企业规模的大小而引起的质的差异,这是必须优先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由于劳动力现代化的问题处于滞后发展的状况,在推进劳资关系的现代化、提高劳动条件、提高技术水平以及增进劳动福利等问题上,必须做到政府和民间处于一致立场,才能有效地推进。[53]
3.重点对策
为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的目标,有必要按照各自的特质实施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制定的振兴政策,而其中的重点如下:
第一,作为资金调节层面的对策,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民间贷款以及财政投资、融资的额度,降低利息和扩充强化信用补充制度,保持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稳定性,从而推动现代化的进程。
第二,推进不同行业的振兴对策,强化经营技术和劳务管理指导,并促进新技术的企业化、税收负担的合理化,强化职业训练以及确立广泛领域的职业介绍制度,进行中小企业地带条件的整备。
第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在政府指导帮助的基础上,相关大企业应合力进行施政,合理调整业务部门并确立公正的交易关系,促进组织化,开拓出口市场,并有必要促进由专业化而确立的量产体制。
第四,作为诸多施政对象的小规模企业,有必要强力推进以上各项政策。[54]
(三)《中小企业基本法》和相关法律支撑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虽然认识到中小企业在日本经济成长中的重要性,从1962年的相关数据能看到中小企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发展远远落后于大企业的状况。正如该计划中指出,二元经济结构下在认识到各种差距存在的基础上,应该意识到“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当前日本政府对国民应尽的责任。并推动在计划实施期间的《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可以看到,为应对此期间中小企业的变化,日本政府积极地实施了相关政策,但鉴于最近中小企业的经济环境发生着越来越激烈的变化,在以往中小企业政策方向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个别实施政策的综合性的体系化,并进一步扩充其内容。
其次,在激烈的环境变化中为了给中小企业的企业家指明应该前进的新路,日本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目标是这样设定的:“鉴于中小企业应该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使命的地位,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有必要在改善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同时,推动中小企业企业家自身的努力,以缩小企业间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差距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力并改善交易条件为目标,实现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为达成以上目标,日本政府规定了综合实施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并于1963年7月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
再次,在《中小企业基本法》中,作为中小企业政策的目标,第1条就指出“按照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实现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提高在中小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并且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为能缩小企业间存在的劳动生产率等诸方面的差距,有必要提高中小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交易条件”(第1条),此时的政策态度应该是“在纠正中小企业由于经济和社会上的限制所带来的不利条件的同时,应该提高中小企业家自主努力的意识”。另外,具体而言,作为国家应该施政的部分,大致表现在“中小企业结构的高度化”“纠正事业活动的不利条件”以及“小规模企业的发展对策”等诸多方面。
最后,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都按照《中小企业基本法》中所体现的思路制定并实施下去,并以此法为依据,先后出台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中小企业高度化资金融通特别会计法》《中小企业指导法》《部分修正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的法律》《中小企业投资培育股份公司法》《部分修改设置通商产业部和中小企业厅法的法律》等相关的重要法律。[5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