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省鼓励企业上市与融资政策

甘肃省鼓励企业上市与融资政策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8.“鼓励内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企业申报上市挂牌手续费用,在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按政策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甘肃省鼓励企业上市与融资政策

1.“支持和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

2.“支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资产质量压力测试时,将环境社会风险作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并在资产配置和内部定价中予以充分考虑。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环境高风险领域贷款和资产风险敞口进行评估,定量分析风险敞口在未来各种情景下对金融机构可能带来的信用和市场风险。”

3.“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综合运用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第九、十、三十二条)

4.“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依法依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大力拓展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金融对接,“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担保再担保功能作用,不断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担保能力。提高土地、房产、林权、知识产权等抵押率,扩大信贷投放。探索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加大“银税互动”力度,推进“互联网+税务+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在线融资办理服务。”

5.“提升融资能力。加强培训辅导,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融资。积极开展对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挂牌辅导,支持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产权转让等方式融资,对挂牌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省级财政给予奖励补助。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为载体,推进全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融资。”

6.“做好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把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作为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省级签约银行要制定和完善适合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的工作机制,尽快下放审批权限,方便市州分支机构进行放贷审批,缩短放贷审批时限,加快放贷速度。将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纳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有更大突破。”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2018〕12号)

7.“鼓励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公募私募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降低信贷门槛,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融资难问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7〕90号)

8.“鼓励内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企业申报上市挂牌手续费用,在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按政策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7〕90号)(www.daowen.com)

9.“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基准利率合理定价,降低利率水平,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逐步扩大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范围,重点对高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

10.“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省级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增加到10亿元以上,以股权投资方式集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发展。”

1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平台,放宽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16〕50号)

12.“规范担保、评估、登记、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健全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典当、投资、融资租赁等制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3.“推动省内企业分步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票据)、私募债实现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14.“设立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支持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现代服务业等各行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市州政府搭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专利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等多种服务内容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70号)

15.“支持甘肃金融行业做大做强。全面落实好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同业存借款等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政策,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6.“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落实好金融机构对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单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饮水工程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免征增值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政策。用足用好农林牧渔业、乡村旅游光伏发电、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促进产业发展、扶贫济困和改善民生税收优惠政策,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税收措施的通知》(甘国税发〔2018〕71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