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模糊原则?就是我们在文档的表述过程中,针对文档表述的有关内容或者相关事实,涉及的利益和风险暂时不能确认或者明确的,我们在表述的时候需要采取模糊的语言和态度,留下多种可以理解的方式和选择的路径,等到随着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当相关事物逐渐明朗和确定时,我们再根据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去理解和执行。这就有如我们在数学中求某一个函数的值时所对应的全开区间,应用到文档表述中的模糊原则,让潜在的不明确的风险随时可以随着后续事态的发展而进行有效的应对,这对应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风险管理实践中的风险转移的原理和思路。用一句古话所说的,也就是:“话不要说满,事不要做绝。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案例:关于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
◆案例背景
某建筑工程项目,采取定额计价,施工合同中对于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如下: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采用。
第2种方式:采用市场价调整价格差额。
在合同实施期间,××造价信息上有的材料价格执行造价信息上相应价格,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报送样本、生产厂家、合格证、价格签证单,经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市场考察、比较的方式确定相应价格。
◆商务解读(www.daowen.com)
在项目的实际履约过程中,作为施工企业无法准确预判何时的材料价格对自己最为有利,风险和事态的发展无法把控,因此在施工合同的表述上,就选择了使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模糊的语言来进行表述。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造价信息作为市场价格调整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单独再办理签证明确采用具体某一期的造价信息作为调差依据。与此同时,针对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也可以在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材料市场价格阶段进行报送核价单,申请建设单位进行市场价格核定。当然,这样的模糊表述也是一把双刃剑,建设单位也可以选用对施工企业最不利的造价信息进行材料调差,也可以在对施工企业最不利的时候进行市场价格核价。因此,当我们使用模糊原则对文档的相关内容进行表述时,一定是要结合工程项目具体的实际情况,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和评估之后再进行相应的针对性的应用。
造价笔记636
不停地实践,才能不断地迭代和突破
最近实施的几个结算复核创效咨询项目,出现了几个有趣的小事件。
第一个事件是某施工企业的经办人员,将我们出具给他们的咨询报告,直接转发给了建设单位。因为我们出具的咨询报告中,既有施工企业明显少算漏算以及可以去争取部分等创效事项的描述,也有目前结算文件中多算的存在审减风险的地方。正常情况下,施工企业经办人员都知道我们出具的咨询报告仅供他们内部使用,不能对外公开。但是该项目的施工企业经办人员,不知为何直接将我们的咨询报告转发给了建设单位。幸好该项目建设单位的成本负责人是我们熟识多年的朋友,及时把事项告知了我们,我们又及时地告知了施工企业经办人员,才化解了这场无形的危机。
第二个事件是我们的经办人员,在不同的项目上,针对同一个复核创效的事实,阐述的方式方法不一样,有的项目施工企业根据我们的创效点表述向建设单位争取到了相应的费用,而有的项目施工企业根据我们的创效点阐述,却没能向建设单位争取到对应的费用。事实是同样的事实,表达方式方法不一样,最终的结果却完全不一样。
第一个事件告诉我们,对很多我们都认为不会出错,大家都能自然而然理解的事情,在实践中也会由于各种状况出现导致出错,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偏差,这就要求我们,不管大事小事,再简单的事,都要及时的告知对方和相应人员,不要轻易地认为对方会想当然地知道,想当然地理解,想当然地认为。
第二个事件告诉我们,对一个动作的标准化执行是保证质量和结果的关键动作,如果我们把一些基本的常见的创效点,再结合到实践中的总结,形成有效的标准化表达方式,并备注相应的适合使用的场景说明和提示,可能最终的创效结果和我们复核创效工作开展的效率,就会有很大的提高和提升。
复核创效业务的本质逻辑原理很简单,核心逻辑就是发现对方的失误或能力经验不足,发现问题点并向建设单位争取回来相应的原本应该获得的正常利益。但是,原理很简单,真正到执行和实践中,我们就会发现有各种各样的状况、问题、技巧、窍门、方法、思路等。
所以,一个想法,一个思路,一个设想,一个原则,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去检验,去历练,去验证,才能得到成熟,才能得到市场化,也才能不断地迭代,才能真正长久持续的成长和发展。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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