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金融体制改革:挑战与机遇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金融体制改革:挑战与机遇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小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与控制家族的紧密的资金联系,产生了资金流动的灰色区域。大量的研究表明,私营中小企业融资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与可能的资金提供者建立起相互信任关系。多数研究者相信,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能够与中小企业相互适应的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地方性中小银行。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金融体制改革:挑战与机遇

私营企业贷款难,特别是小企业贷款难,一直是私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占有巨大的金融资源,这些资源都是如何分配的呢?根据统计,提供国民总产值三分之一以上份额的私营及个体经济,从国有银行获得的贷款份额从来没有达到过10%。这里显然存在着资源占用的不平衡,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在金融资源中占用了绝大部分份额,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私营的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份额较小,而且融资成本也较高。怎样看待这一现象,它是否意味着公、私经济的不平等竞争呢?

首先,从私营企业的融资结构看,我国私营企业主要依赖内源融资,比重在65%以上,这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主要靠留利融资,比重大约在三分之二上下的情况相似。我国私营企业利用贷款融资的份额较小,这种现象是“与国际接轨”的。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却高度依赖于银行的金融支持,两者间形成巨大反差。有学者分析认为,这是渐进式改革的内生现象:公、私经济处于两种不同的信用联系中,国有经济的纵向信用联系通过国家信用高度依赖于居民储蓄存款,事实上是一种国家向企业资本注入的方式,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市场渐进过程才能改变;私营经济不能套用这一纵向信用逻辑,而不得不更多依靠内源融资。从长远看,它有利于私营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增强竞争能力,构筑自己的内生性金融制度。(11)

其次,从银行系统的贷款方向看,巨大的居民存款“蛋糕”在公、私经济间的分配不平衡,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这其中是否存在放贷行为的“所有制歧视”?联系到私营经济在国民产出中的较大份额,以及私营企业在效率比较中长期存在的优势,金融资源如此分配,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破坏了竞争秩序?从银行的角度观察,答案是否定的。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的贷款行为越来越具有市场理性,资本的逐利性和贷款的安全性越来越成为首要目标。银行行为对金融资源分配失衡有解释力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银行贷款必须计算成本,大企业大额贷款的相对成本较低,向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较高;二是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从银行防范风险的要求出发,向管理规范的大企业放贷显然要比向信息相对不够透明的中小企业放贷更加安全。即使是有担保、有抵押的贷款,小企业能够提供的担保与抵押也十分有限。因此,从全世界范围看,中小企业融资相对于大企业都要困难得多,这应该是银行在市场环境下理性选择的结果,而与所有制歧视无关。(www.daowen.com)

其三,从私营企业自身治理特征看,中国特色的家庭治理有更强的控制权偏好,影响了外源融资意愿,而私营中小企业信息的模糊性与隐蔽性,增强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银行信贷配给向大企业倾斜。中小私营企业普遍存在与控制家族的紧密的资金联系,产生了资金流动的灰色区域。这种资金流动难以为外部人所观察和了解,并且家族从企业抽取资金必然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增加企业融资的困难。哈特和莫尔(1998)设计了一个模型,探讨了企业主转移未来现金流的可能性如何增加企业债务融资的难度(12),该模型解释了家族企业融资中,外部投资者与家族企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大量的研究表明,私营中小企业融资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与可能的资金提供者建立起相互信任关系。企业主的人际关系与信任差序格局的圈层结构是影响融资的关键因素,大多数资金来源依赖于人际关系网络,来自“匿名”交易的份额微乎其微。企业主的“圈子”很小,维系这个网络的是长期的合作关系。只有那些对关系客户有长期深入的了解,能够与中小企业不稳定的业绩、不透明的信息相互适应的圈内融资者,才能向企业提供更有效的融资来源。这样的融资来源,成本一定是比较高的。从这个角度看,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还需要从完善中小企业自身的治理与管理着手。

最后,从金融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关键是我们的金融系统缺少向中小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服务的合格机构。全国性的大银行离开中小企业主的人际关系网络太远,不可能建立起与中小企业相互信任的长期关系;何况大银行自有传统的丰富的大客户资源,没有激励透过灰色帷幕去了解千千万万中小企业的隐蔽信息,与它们建立长期的信任合作关系。多数研究者相信,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能够与中小企业相互适应的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地方性中小银行。允许私人资本投资中小金融机构,甚至组建民营银行,符合两个“非公36条”文件精神,应该是改革方向。但是人们对如何在放开金融业市场准入的同时控制金融风险,却存在着诸多疑虑。目前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正循着发行既有的中小民营机构民营化改造,和疏导和发展民间金融,两条道路迅速推进。事实上,学术界关于如何限制中小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讨论,在控制金融风险中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市场准入应当按照业务种类和地域范围划分若干个“台阶”,对全国性的大规模金融机构,应该有较高的进入门槛,而对地方性的甚至社区性的金融机构则大可放低门槛。有效限制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该是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关键是从技术上找到限制中小金融机构跨界经营的办法,健全分级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