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场化改革下的分权与集权并行:1992-2012年

市场化改革下的分权与集权并行:1992-2012年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这次集权并不是退回到改革前的状态,而是选择性地将某些权力重新收回到中央手中。重点选择的是经济权力,主要表现为分税制改革和中央银行制度的改革。中央银行制度的改革,则有效切断了地方政府对国家金融体系的直接干预,从而提高了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制度能力。中央权力分散在中央政府的各个机构之中,而各机构集中的权力和财富则催生了服务于部门利益的利益群体,很可能导致中央的改革无法推进。

市场化改革下的分权与集权并行:1992-2012年

1992年,中央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不同于之前“地方探索—中央采纳—地方扩展”的改革思路,中国改革有了更强烈的顶层设计意味。但是,前一阶段向地方分权,特别是大量财权分到地方,“大包干”泛化和预算外资金严重膨胀削弱了中央财政职能,“两个比例”严重下降——1993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2.6%,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到22%。(11)中央财政职能的弱化也严重制约了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和自上而下推进改革的能力。面对这种困境,自1994年开始,中央强力推行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以及央行改革,意在上收财权,同时加强对省和地方政府的控制。

但是这次集权并不是退回到改革前的状态,而是选择性地将某些权力重新收回到中央手中。重点选择的是经济权力,主要表现为分税制改革和中央银行制度的改革。税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之前中央政府在财政方面高度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局面,为中央政府的财权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通过税收返还制度还将地方政府藏于预算外的财政资金引入税收体系,进一步扩大了税基;引导了地方政府的竞争行为,让地方政府从更加关注与中央政府的短期博弈专项更加关注长期的增收节支。朱镕基的评价是:“这次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功,初步规范了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12)中央银行制度的改革,则有效切断了地方政府对国家金融体系的直接干预,从而提高了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制度能力。(www.daowen.com)

此轮再集权也造成一些问题。一方面,权力集中到中央,但责任并没有集中起来,造成了权力和责任的脱节。地方严重缺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尤其是财政能力,只好另外开辟途径,闯入医疗教育和房地产等具有很强公共产品属性的领域,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这些产品的公共或准公共产品属性,加剧了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在中央层面,特别是党中央的权力并没有随着经济集权而获得,大多数的中央集权实际上是权力的部门化,即部门集权。中央权力分散在中央政府的各个机构之中,而各机构集中的权力和财富则催生了服务于部门利益的利益群体,很可能导致中央的改革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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