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三重条件的概念,可以成为国家的经济理论得以构建的前提。在这三重条件难以满足的情况下,全社会剩余价值便不能充分地用于生产性投资和创新,从而导致人口过剩和资本过剩,大量剩余价值此时将转而用于奢侈性消费和与实体经济无关的金融资产投资,这样一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机制就遭到了破坏。在这种条件下,若要回到我们的参照系,即纯粹意义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模型,就必须由国家出面,以帮助恢复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三重条件,从而使现实经济向上述参照系复归。大体说来,在这三重条件中,保证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技术(或者科学-技术)条件,要求国家在汉密尔顿-李斯特倡导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作用;保证相对剩余价值的经济条件,要求国家发挥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还要发挥李斯特和发展型国家论所注重的制定长期战略和产业政策的作用;至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制度条件,它与其他两种条件是密切结合的,大体而言,这些制度条件涉及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城市)之间的关系、资本和资本的关系(包括国资和非国资的关系)、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等。国家在所有这些方面的制度变迁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发展一个具有内生性的国家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理化所需完成的第三项任务。熟悉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人一定会发现,我们在此问题上的思路和诺思有形式上的近似。诺思的理论框架主要由以下三个环节——或可通俗地称之为“三位一体”——构成:第一,在诺思看来,解释经济增长的机制,是由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提供的,后者描绘了一个理想的市场经济,即提供了一个观察现实的参照系。第二,由于制度和交易成本的存在,现实市场经济和这个参照系是偏离的。第三,为了实现向参照系的复归,就必须发挥国家和意识形态的作用,推动制度变迁,削减交易成本。诺思理论的提出有其明确的针对性和目标,其要旨是要革新新古典经济学,使之在与马克思主义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诺思曾明确地表述了这一意图,他写道:“与马克思主义相比,自由市场意识形态并未在一个包含社会、政治和哲学(更不必谈形而上学)理论的包罗万象的框架内而发展。其结果是,在面临各种条件的变化时,要维持和取得各个集团对它的忠诚,面临着严峻的困难。”(33)由于诺思的努力,新制度经济学成功地帮助新古典主义实现了一次“创造性转化”。新古典经济学本来是一个解释力非常狭窄的理论,对现实历史中的制度变迁并无说服力,但在诺思之后,原本为马克思主义者耳熟能详的概念,如生产关系、国家、意识形态等等,现在也改头换面,成了新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并据此形成了新制度主义的原理和体系。(34)
马克思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的关键区别,首先在于各自树立的理论参照系的差异。长期以来,国内有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忽略了这样一个参照系对于阐释市场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效率的重要性。而缺少这样一个参照系,就无法解释市场经济的动态效率,也无从开展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批判性对话。事实上,只要明确地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树立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解市场经济动态效率的参照系,则诺思的“三位一体”结构,即他为构建其制度变迁和国家理论所运用的手法和步骤,在形式上都可为马克思主义所借鉴。既然诺思在拓展新古典经济学的解释力时不惮于借鉴马克思,马克思主义者何以不能借鉴新制度主义呢。在建构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和国家理论时,同样需要“三位一体”的结构。具体而言,第一,要树立一个参照系,即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以解释18世纪产业革命以来——在中国则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和产出的增长。其次,要解释现实市场经济何以会与这一参照系发生偏离,这意味着,需要发展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市场失灵理论。在笔者看来,只要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被树为参照系,则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重条件为基础,就可发展出一个理论,以解释该参照系何以在现实经济中难以兑现,即造成市场失灵。最后,在前两个理论的基础上,还可引申出国家的经济理论,以解释由国家主导的制度变迁,何以能向前述参照系收敛,从而实现生产力或产出的最大限度的增长。在这一理论架构下,国家的作用是“内生的”,其含义不仅在于,国家通过嵌入市场经济内部发挥作用,而且在于,国家发挥其经济作用的过程,是国家因应市场经济在矛盾中的发展而再形成的过程。在此意义上,国家的经济理论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形成的理论。从理论逻辑来看,这意味着,即便国家在迈向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中表现为制度变迁的最初推动者,但在构建国家的经济理论时,却可采取和这种现象相反的路径,即先提出一个市场经济理论(包括前述参照系及其实现条件的理论),然后再引入国家的作用,形成国家的经济理论。
在张宇所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另一本同名教材中,国家理论的建构大体依循了外生路径。依照张宇的表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不是所谓的市场失灵或缺陷,而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无论存在不存在所谓的市场失灵,只要公有制占据主体地位,国家作为生产资料公共所有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总代表,都需要并且能够在社会的范围内按照社会的需要有计划地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从而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家调控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家干预,具有鲜明的制度属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35)
张宇等人并不排斥在市场失灵的前提下建立国家理论,而是把市场失灵看作国家经济作用的次要依据。张宇在其著作中专门辟出篇幅批评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这一理论是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前提的,具有多重片面性,无法反映市场经济的总体矛盾。(36)但问题是,在批判新古典市场失灵论的同时,应该发展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市场失灵理论作为替代,张宇等人却没有提出这一问题。这样一来,建立一个内生性国家理论的任务,在他们那里实际上就被悬置了。
在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研究对象的时候,仅仅在外生的意义上理解国家的经济作用,必然造成理论上的自相矛盾。在张宇等人的著作中,这种矛盾体现在,他们承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是生产关系的承担者,因而国家是作为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内部发挥作用的(这可视作另一重含义的内生性),与此同时,他们又主张国家的经济作用仅仅产生于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等,而与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基本无关。这种理论上的矛盾反映了一种犹疑态度,即担忧国家在发挥其内生性作用,或在其形成过程中会脱离社会主义的价值和目标,沦为譬如纯粹凯恩斯主义的国家。这种担忧是合理的。但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可能并不在于否认或过度贬低国家经济作用的内生性,而在于认识到,国家的外生性作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向内生性作用转化而实现的。
(1)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11月23日)。
(2) 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肖炼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3)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学术-理论话语通过各种途径——包括培养经济学博士——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其中也包括中国,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其政策-制度话语的霸权。对改革以来西方经济学在中国传播过程的描述,参见科恩:“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如何在中国获得霸权的”,《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6年第1期。
(4) 邱海平:《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及逻辑起点》,《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3期;林光彬:《中国的国家理论与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7年第6期。
(5) 颜鹏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和逻辑起点》,《内蒙古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6) 史正富:《超常增长:1949—2049年的中国经济》,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7) 波兰尼:《大转变》,冯刚译,刘阳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8) 参见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尤见第一至四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9) 马克思:“要能够为名义上的地主从小农身上榨取剩余劳动,就只有通过超经济的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采取什么形式。……所以这里必须有人身的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91页。
(10) 张宇、谢地、任保平、蒋永穆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82页。
(11) 孟捷:《〈资本论〉的当代价值》,《光明日报》2018年6月5日;孟捷:《〈资本论〉与现代市场经济》,微信公众号CPEER,2018年5月3日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3ItI5_pxTL5aNHudUsxdEA。
(12)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3页。
(13) 习近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再认识》,《东南学术》2001年第4期。
(14) 斯蒂格利茨:“我的观点之一是,如果经济中的新古典模型是正确的,那么市场社会主义则会成功;同样的道理,如果经济中的新古典模型是正确的,那么中央计划经济所遇到的问题应比实际情况少得多。”见其《社会主义向何处去》,周立群、韩亮、余文波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15) 纽约新学院大学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弗里提出了新古典经济学是神学的观点,见Foley,D.K.,Adam Smith's Fallacy:A Guide to Economic Theolog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
(16)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53—154页。(www.daowen.com)
(17) 参阅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六章第四节的论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18) 我在《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七章系统地讨论了这一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19)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71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3页。
(21) 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19—220页。
(22)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私营寡头垄断市场是在许多部门常见的现象,正如美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克罗蒂指出的,这类市场的竞争往往是破坏性竞争,后者加剧了产能过剩,并成为全球经济停滞和危机的重要原因。对克罗蒂的一个介绍,参见孟捷、向悦文:《克罗蒂和布伦纳的破坏性竞争理论比较研究》,《经济纵横》2013年第5期。
(23) 张宇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77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501页。重点为引者添加。引文中的“商品生产费用”,其含义为商品的价值。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5页。
(26) 《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4页。在该书另一处,马克思提道:“那个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才自由展开的价值规律”以及“那种正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并将其作为两个必然互相包含的命题来看待。(第586页)
(27) 劳动力商品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为了驾驭资本和贯彻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对劳动力商品化施加某种限制,即达成某种程度的劳动力“去商品化”,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这一点与颜鹏飞主张的变形商品说是一致的。对改革以来劳动力商品化过程的描述,参见孟捷、李怡乐:《改革以来劳动力商品化和雇佣关系的发展:波兰尼和马克思的视角》,《开放时代》2013年第5期。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69页。
(29)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80页。
(30)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土地租金的占有者,另一方面,在城市间竞争的推动下,地方政府同时成为这种租金的生产性使用者,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它们通过各种途径将租金再分配给那些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从而使地租转化为后者的超额利润。参见本书第四章的分析。
(31) 孟捷:《〈资本论〉的当代价值》,《光明日报》2018年6月5日;孟捷:“《资本论》与现代市场经济”,微信公众号CPEER,2018年5月3日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3ItI5_pxTL5aNHudUsxdEA。
(32) 对这两个学派的介绍,可参见科兹:《法国调节学派和美国积累的社会结构学派之比较》,田方萌译,孟捷校,《西北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以及孟捷:《资本主义经济长期波动的理论——一个批判性评述》,《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
(33) North,D.C.,The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London and 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1981,p.53.
(34) 诺思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功能及其相互间矛盾的思想。他写道:“使统治者(或统治阶级)租金最大化的产权结构和那种会带来经济增长的产权结构是相冲突的。这类冲突的一个变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方式的矛盾的见解,根据这种见解,所有制结构和由不断演化的一组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潜在收益的实现是不相容的。”North,D.C.,The 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London and 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1981,p.28.对诺思等人的进一步分析,可参见孟捷:《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三章,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
(35) 张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22页。另见张宇、谢地、任保平、蒋永穆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73—74页。
(36) 张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20—2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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