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Futures Trading)是指在期货市场(Futures Market)或商品交易所(Commodity Exchange)内,按一定规章制度进行的期货合同的买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主要有谷物、棉花、咖啡、可可、油料、木材、有色金属、原油等初级产品。期货交易只是期货合同本身的买卖,很少涉及实际货物的转移。
期货与现货交易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现货交易买卖的是实际货物,转移的是货物的所有权,而期货交易买卖的是标准期货合同,一般不涉及货物的实际交割,只需在期货合同到期前对冲;现货交易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进行交易,而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市场或商品交易所内,在开市时间内进行交易;现货交易的合同条款是根据双方的情况订立的,局外人一般不知道;而期货交易的合同条款是标准化的,价格是对外公布的。
期货交易具有以下特点:
1.期货交易以标准期货合同为交易标的
标准合同是由各商品交易所制定的。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及其他交易条件都是统一拟订的。买卖双方只需确定价格、交货期和合同数目。交易的结清是通过对冲交易来实现的,即在期货合同到期前,交易者做一笔方向相反、交割期和数量相同的期货交易。
2.期货交易实行特殊的清算制度(www.daowen.com)
商品交易所内设有清算所(Clear House),它是交易所内进行期货合同交割、对冲和结算的独立机构。清算所保障了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已成为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核心。
清算所通常实行会员制。清算所的非会员必须通过会员进行清算结算,而且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3.建立严格的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Margin System)又称为押金制度,是指清算所规定的达成期货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制度。保证金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指清算所要求每一位会员都必须在交易所开立一个保证金账户,对每一笔交易都要按规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初始保证金通常按交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收,一般为5%~10%。追加保证金是指清算所在会员保证金账户短缺时,为使保证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平,而要求会员增加交纳的保证金数额。清算所对每笔期货交易按当日结算价格核算盈亏,当发现有亏损并超过规定的百分比时,清算所即要求该会员追加保证金。该会员须在次日交易开盘前交纳保证金,否则清算所有权停止该会员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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