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争议与索赔: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解决与赔偿要求

争议与索赔: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解决与赔偿要求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所谓索赔,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指主张权利,在实际业务中,通常是指受害方因对违约方违约而根据合同或法律提出予以补救的主张。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此外,对合同义务的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争议与索赔: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解决与赔偿要求

所谓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所谓索赔(Claim),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指主张权利,在实际业务中,通常是指受害方因对违约方违约而根据合同或法律提出予以补救的主张。

所谓理赔,是指违约方对受害方所提出赔偿要求的受理与处理。

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受害方是索赔,在违约方是理赔。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议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卖方违约

不按合同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符,或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等。(www.daowen.com)

(二)买方违约

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条件下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

(三)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规定不明确,致使双方理解或解释不统一,造成一方违约,引起纠纷;或在履约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

从违约性质看,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方的故意行为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此外,对合同义务的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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