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外贸体制下,外贸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其特点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因此,为了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避免单纯追求成交数量而不计盈亏的倾向,在确定进出口的商品价格时,要注意加强盈亏核算。盈亏核算的指标主要有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和出口创汇率。
(一)盈亏核算涉及的基本概念
(1)出口总成本:是指外贸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包括进货成本和国内费用两部分,它不涉及任何国外费用。
出口退税收入=[进货成本(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进货成本是指从商品生产厂家购买出口商品时的费用,其中包含增值税。如果是企业自营出口,则进货成本改为生产费用。
国内费用主要包括有:加工整理,包装费,管理费(包括仓租、火险等),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车站、空港、集装箱货运站、集装箱堆场),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和拼箱费,证件费(包括商品检验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预计的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邮电费(电报、电传、电话、邮件等费用),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等。
为了便于核算,国内费用通常由出口企业按进货成本的5%~10%的定额费率来核定。定额费用=进货成本×费用定额率。
(2)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外汇总收入中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等非贸易外汇后的外汇收入。出口商在出口商品时无论是按FOB、CFR或CIF中哪种术语成交,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都是指将实际报价换算到FOB价所对应的外汇收入部分。
(4)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是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按当时的外汇牌价中外汇的买入价折成人民币的数额。
小知识10-2
出口核销及退税
(选自周树玲主编.外贸单证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第160页)
出口核销及退税是外销工作的一部分。出口核销制度是由国家在1991年1月1日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时,以出口核销单为依据。核销单是由外汇管理局制发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重要凭证。出口单位凭出口核销单向海关办理报关、向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向税务机关等部门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将国内所缴纳的税收退还给货物的出口企业或者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出口货物准予退税的税种包括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流程如图10-1所示。
说明:
(1)出口企业凭规定的材料向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核销单。
(2)办妥相关手续后,外汇管理局发放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核销单有统一编号。出口企业当场填妥出口单位名称并加盖出口单位公章。
(3)出口单位凭报关单及核销单等有关文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海关放行后,在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上盖放行章,并退给出口企业。
(5)出口企业在报关后60天内,将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发票交外汇管理局备案。
(6)出口企业向银行办理交单结汇,并在所提交的汇票和发票上注明核销单编号。
(7)收汇后,银行在出口收汇核销结汇水单/收账通知(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填写核销单号并交给出口企业。
图10-1 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图
(8)出口企业持注有核销单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管理局办理销案核销手续。
(9)外汇管理局核销后,在核销单上盖“已核销”章,并将核销单和报关单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给出口企业。
(10)出口企业向税务机构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11)税务机构核实后向出口企业退税。
(二)盈亏核算
1.出口商品盈亏率
出口所得人民币净收入扣除出口所花费的总成本,即为出口盈亏额。出口盈亏率是出口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出口盈亏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的分子部分是盈亏额。如正数为盈余额,负数为亏损额。(www.daowen.com)
[例10-3]出口业务的盈亏率计算。
我国某贸易公司向美国商人出口某商品一批,共15 000件,按FOB条件成交,出口外汇收入为82 500美元。商品的购进成本是615 000人民币元(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为6%,出口退税率为9%,当时银行汇价的美元买入价为8.3人民币元。计算该笔业务的出口盈亏率。
解答:出口商品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
=82 500×8.3-[615 000×(1+6%)- 615 000÷(1+17%)×9%]
=684 750-605 492.31=79 257.69(人民币元)
该笔业务的盈亏额为79 257.69人民币元,盈亏率为13.09%。所以该笔业务是盈利的。
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是出口商品每取得一个单位的外汇净收入所花费的人民币成本。在我国通常用换取一美元的外汇净收入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来计算。出口换汇成本是衡量外贸企业盈亏的重要指标,与外汇牌价相比能直接地反映商品出口是否盈利。换汇成本如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说明出口为亏损;换汇成本低于银行外汇牌价,则说明出口有盈利。计算公式如下:
[例10-4]出口商品换汇成本的计算。
(选自王万义等主编.进出口贸易业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第47页)
我国某贸易公司向美国商人出口商品1 000件,成交价格为每件17.30美元CIF纽约,合同总值为17 300美元,其中运费2 160美元,保险费112美元。出口商采购商品的价格为每件人民币117元,进货成本共计人民币117 000元(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9%。当时银行的美元买入价为8.28元。计算该笔业务的出口换汇成本。
解答:出口总成本=进货成本(含增值税)+国内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117 000+117 000×10%-117 000÷(1+17%)×9%
=119 700(人民币元)
出口外汇净收入=CIF价-运费-保险费
=173 000-2 160-112=15 028(美元)
该笔业务的换汇成本低于当时我国银行外汇牌价,所以是盈利的。
另外,出口商品盈亏率可以与出口商品换汇成本进行换算,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出口商品盈亏率=(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换汇成本-1)×100%
由上面的公式表明,当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高于银行外汇买入价时,盈亏率就是负值,出口亏损;当换汇成本低于银行外汇买入价时,出口会有盈利。
3.出口创汇率
也称外汇增值率,是用来衡量加工贸易中进料加工业务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用加工后的成品出口所取得的外汇净收入与进口的原材料所支出的外汇成本的比率来表示。如果原材料是国产的,则原材料的外汇成本可按该原料的FOB出口价计算;如果原材料是进口的,则按该原材料的CIF进口价计算外汇成本。通过计算这一指标,可以看出成品出口的创汇情况,也反映出从原材料的进口到加工成成品出口这一整个加工过程中的增值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例10-5]出口创汇率的计算。
(选自杨森林主编.国际经贸应试习题大全.立信会计出版社,第99页)
我国某外贸公司要做一笔进料加工业务,按CIF条件成交,需要支出原材料进口成本60万美元,预计可加工成品出口16万件,出口价为每件5.15美元CIF西雅图,应支付海运运费7 200美元,保险费6 800美元。试问:该笔业务的出口创汇率如何?
解答:进口原材料支出的成本:600 000美元
出口成品的外汇净收入=成品出口外汇收入-运费-保险费
=5.15×160 000-7 200-6 800
=810 000(美元)
该笔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创汇率或外汇增值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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