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Outer Packing)或“大包装”,是指在出口商品储运过程中,为了保护商品,防止损伤、失散所设计的包装。它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方便运输,减少运费,便于储存,节省仓容,便于计数、清点、检验等。
(一)运输包装的分类
运输包装的方式和造型多种多样,包装用料和质地各不相同,包装程度也有差异,这就导致运输包装的多样性。一般地说,运输包装可以从下列各种不同的角度分类。
(1)按包装方式,可分为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
1)单件运输包装。单件运输包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单独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包括箱(Case)装、包(Bale)装、桶(Drum)装、袋(Bag)装等。
2)集合运输包装。集合运输包装是指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以便更有效地保护商品,提高装卸效率和节省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箱、托盘和集装袋三种形式。
①集装箱(Container)。它是一种有一定规格的金属箱,作为运输货物的容器。它既是货物的运输包装,又是运输工具的组成部分,一般由船运公司提供周转使用。根据197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104委员会(ISO/TC104)对集装箱定义做出的规定,认为具有以下五个条件的运输容器方可称为集装箱:i)能够长期反复使用,具有足够强度;ii)运输途中转运不动容器中的货物,可以直接换装;iii)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便于快速搬运;iv)便于货物的装满与卸空;v)具有1米3(即35.314 7英尺3)以上的内容积。
目前,国际上最通用的集装箱规格有20英尺(8英尺×8英尺×20英尺)和40英尺(8英尺×8英尺×40英尺)两种,其中前者的容积为31~35米3,最高载重可达18公吨。一般计算集装箱的流通量时,均折算为20英尺为一个单位,通称为“TEU”(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也称标准单位。
集装箱按其使用目的,有干货(Dry)、冷冻(Reefer)、开顶(Open top)、框架(Flat Rack)、罐式(Tank)、吊挂(Hanging)等之分。按其托运方式可分为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和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前者是在同一目的港运交同一收货人的集装箱;后者是指不同的目的港或不同收发货人,需经集装箱站拼装或开箱分发的集装箱。
②托盘(Pallet)。它是按一定规格制成的单层或双层平板载货工具,在平板上集装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并按要求捆扎加固,组成一个运输单位,便于运输过程中使用机械进行装卸、搬运和堆放。按其制作材料不同分为木托、金属托、纸托和合成托等。
③集装袋或集装包(Flexible Container)。它是一种用合成纤维或材料纺织成的圆形大口袋或方形大包。其容量因使用的材料的生产工艺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1~4吨,最高可达13吨左右。它适用于装载粉粒状货物,如化肥、矿砂、面粉、食糖、水泥等散装货物。
(2)按包装造型不同,可分为箱、袋、包、桶和捆等不同形状的包装。
(3)按包装材料不同,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塑料包装、麻制品包装、竹草柳制品包装、玻璃制品包装、陶瓷包装等。
(4)按包装程度不同,可分为全部包装(Full Packed)和局部包装(Part Packed)两种。前者是指对整个商品全面予以包装,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全部包装;后者是指对商品需要保护的部位加以包装,而不受外界影响的部分,则不予包装。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究竟采用何种运输包装,应根据商品特性、形状、贸易习惯、货物运输路线的自然条件、运输方式和各种费用开支大小等因素,在洽商交易时谈妥,并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二)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的标志是指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用文字、图形、数字制作的特定记号和说明事项,它是某些装运单证上不可缺少的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便于识别货物;方便运输装卸、仓储、检验和海关查验;便于收货人核对单证收货,使单货相符,避免错误。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和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三种。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www.daowen.com)
运输标志习惯上称为“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要作用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使有关运输部门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错运。运输标志的组成部分包括:①收货人及/或发货人的代号、代用简字和简单的几何图形;②目的港名称或加上中转的地名港口;③合同号码,有时根据买方要求列入信用证号码或进口许可证号码等;④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⑤原产地,即制造国;⑥体积和重量标志等。运输标志实例如图8-1所示。
图8-1 运输标志实例
为了规范运输标志,开展多式联运及电子计算机在运输和单证制作、流转方面的应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协会的支持下,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制定了一套标准运输标志向各国推荐使用,如图8-2所示。
图8-2 标准化运输标志
该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①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②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标号;③目的地;④件号。每项内容不得超过17个字母(包括数字和符号),不采用几何图形,因几何图形不易用打字机一次作成。目前该标准化运输标志正处于推广阶段。
2.指示性标志(Indication Mark)
此标志是指针对一些易碎、易损、易变质商品的性质,用醒目的图形和简单的文字提醒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储存时应注意的事项,例如“小心轻放”“易碎”“防湿”“防热”“防冻”“由此开启”“温度极限”“禁止翻滚”等。也有人称其为“注意标志”。根据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规定,指示性标志共包括12种,图8-3选取了其中的4种。
在运输包装上标打上述哪种标志,应根据商品性质正确选用,在文字使用上,最好采用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文字,但一般使用英文的居多,例如,This end up(此端向上),Handle with care(小心搬运),Use no hooks(请勿用钩)等。
3.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此标志又称为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或危险品标志。它指对一些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在其包装上清楚而明显地刷制的标志,以示警告,使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它一般是由简单的几何图形、文字说明和特定图案以及规定的颜色所组成。对此,各国一般都有规定。根据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在运输包装上标打的警告性标志共包括21种,图8-4所示是其中的9种。
图8-3 指标性标志
图8-4 警告性标志
此外,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也规定了一套《国际海运危险品标志》,这套规定在国际上已被许多国家采用。有的国家进口危险品时,要求在运输包装上标打该组织规定的危险品标志,否则,不准靠岸卸货。因此,在我国出口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要标打我国和国际海运所规定的两套危险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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