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夏侯村治理转型:变迁与挑战

夏侯村治理转型:变迁与挑战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传统时期相比,夏侯村的村庄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夏侯村的家庭内部治理并不是“各家自扫门前雪”式的封闭式治理。由于传统时期夏侯村各家各户都比较贫困,且自然条件恶劣,大多数家庭都不能依靠单家独户而完成所有家庭生产生活活动,各个家庭必须依赖亲戚、邻居以及关系好的街坊的帮助才能够生存,因此夏侯村的家庭内部治理呈现出村庄范围内的外向性,互相帮忙成为常态。

夏侯村治理转型:变迁与挑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夏侯村经历了土地改革、集体化和包产到户三个时期。与传统时期相比,夏侯村的村庄治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 1949年以前的村庄治理

在1949年以前的传统时期,政权治理、土匪治理、家庭治理、亲族治理、信缘治理和业缘治理共同构建了夏侯村的村庄治理内容。总体上看,有以下四个特征:

其一,政权统而不治。在1949年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村民可追忆的历史时期之内),国家政权都是处于“除了要钱要粮,什么都不管”的状态。无论是村庄与村庄发生冲突还是村庄内部发生冲突,只要没有人报告官府,就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在很多时候,即使报官,也没有人前来处理。

其二,土匪的侵扰。据村民回忆:“那时候(指1949年前),土匪想杀谁就杀谁,没有人敢反抗。听说过有的村反抗了,但是全村都被土匪一把火烧了。”土匪有枪有炮,普通农户根本没有能力与之抗衡,只能听之任之。不过村民认为,土匪也有好有坏,好土匪一般只求财,给点钱粮就平安了,坏土匪才乱杀人;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惹土匪,不会乱杀人。

其三,官匪勾结。据《封丘县志》记载,曾经统治夏侯村的高子白、李二天、胡三罗锅、刘凤桐等大土匪都曾任职于国民党军队,被村民认为都是政府的人。此外,由于国民党的招抚政策,很多规模较大的土匪都被国民党军队正式收编,并获得番号和枪支,由土匪正式变身为国家军队。夏侯村普通农户根本没有能力分清什么人是土匪,什么人是军队,认为:“什么军队土匪啊,都是一拨人,就是军队有个旗号,土匪没有。后来土匪也聪明了,也都自封个官职,谁敢多问啊,人家有枪你就得听话。”

其四,村庄共同权威缺失,家庭内部治理为主。村民认为,“保长只管收钱、收粮食、抓丁、抓兵,其他的啥都不管。没有族长,户家也没有什么用,都是各家顾各家”。但夏侯村的家庭内部治理并不是“各家自扫门前雪”式的封闭式治理。由于传统时期夏侯村各家各户都比较贫困,且自然条件恶劣,大多数家庭都不能依靠单家独户而完成所有家庭生产生活活动,各个家庭必须依赖亲戚、邻居以及关系好的街坊的帮助才能够生存,因此夏侯村的家庭内部治理呈现出村庄范围内的外向性,互相帮忙成为常态。每家每户在互相不干涉家务事的同时,存在广泛的生产协作和礼俗交往,并有着家庭关系扩大化或亲属关系扩大化的情况,村民将其描述为:“由于交往多,全村人都能攀得上关系,都沾亲带故。

二、 土地改革时期的村庄治理

土改运动的进行使夏侯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庄治理被纳入国家治理的正式轨道中来,并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

其一,土匪势力被肃清。早在1947年6月进行的第一次土地改革运动中就出现了农民积极分子,在村庄农会的帮助下,组建民兵组织,当时称为“保田队”。但是由于后期八路军战略撤离,地主返乡团(或还乡团)联合国民党残余部队进行回击,对一批农会、保田队领导人进行打击报复,民兵组织解体。进入1949年,重新组建民兵组织,各个村庄建立民兵队,几个相邻的村庄建立民兵联防组织,民兵队长的选举和执勤采用轮流传签制,有效打击了反动残余势力,保卫了土地改革的成果,维护了社会治安,巩固了人民政权。据《封丘县志》记载:

1948年8月,国民党封丘县保安团七八百人,在县城一带抢粮、抓丁,残害广大群众。中共冀鲁豫军区命令七四纵队四二旅于八月六日,从滑县出发,配合四分区部队奇袭封丘县城。七日,四二旅行军中遇到滂沱大雨,洪水冲坏道路和桥梁,但仍坚持一天一夜行军75公里。赶到封丘县城时,敌保安大队两千余人闻风而逃,一举收复封丘县城。(www.daowen.com)

其二,建立人民政权。据《封丘县志》记载,1950年1月,民主建政试点工作在辛庄、康寨等村庄开始,每300到500多户建一个行政村,设村长、民政、财政、文教、武装、生产委员各一人,全县共建立9个区、95个乡、152个行政村。据村民回忆,“土改一结束,就开始选新的村长、农会委员、民兵队长等村干部了。那时候的选举都是在工作队的帮助下,工作队指定几个人,然后村民开始选。就是在每个人背后放一个碗,村民一个人拿一个豆子,往里边扔。”孙占秀老人回忆说:“俺爹也参与选举了。俺家非常穷嘛,就2亩地,让俺爹选村长。但是俺爹不愿意当村长,就偷偷让我捣乱,一看到他背后碗里的豆子多了,我就偷偷拿出来一把,结果也就没有选上。”

三、 集体化时期的村庄治理

土地改革运动之后经过一系列社会主义改造过程,村庄政权组织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制度,此时的夏侯村隶属于冯村人民公社夏侯生产大队。全村分为7个生产队,各生产队队长由村委商议决定,事实上基本由老村长向上级提名,随后上级公社研究决定干部选用。老村长由上级党委任命,村中大小事务一般都由老村长决定。

四、 包产到户后的村庄治理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解体,转变为“大包干”体制,后又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谓的“大包干”体制就是将土地按人头或劳动力比例分包到户,将牲畜、农具、机器作价之后分配到人到户,由社员按照集体生产计划自主经营,每年分秋、麦两季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出售余粮,上交集体提留,剩余归农户自己支配。

包产到户之后,夏侯村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伴随而来的是村庄政治参与的活跃。尤其是村民自治之后,村支书和村主任3年一届,至多连任2届,村民选举热情高涨,村委班子成员更换频繁,并出现年轻化趋势(具体情况如表6-4所示)。

表6-4 1987年以后夏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任职情况

  *候选人票数均未过半,空缺。

  资料来源: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的田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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