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在完善扶持政策、突出对台特色、发展“丝路电商”、布局海外仓等四个方面积极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厦门海关、福州海关获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联合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实施方案》《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等多项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各地市结合当地实际也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复制推广先进试点经验,先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和B2B出口业务。
为做好“六稳”工作,福建省推出系列举措,促进省内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针对疫情影响,福建加大国际航空货运专线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商及综合服务企业,开通至欧美主要城市的货运包机航线。对企业建设海外仓投入或租用海外仓实施货物暂存周转费用给予补助。
2019年5月,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要求瞄准“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国家在电子商务领域广阔的增长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将跨境电商打造成福建省外贸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新增长点,为品牌“货通全球”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同时,也将丝路电商打造成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交流合作、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措施从加强丝路电商主体建设、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拓宽丝路电商跨境通道、优化丝路电商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试点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壮大业务规模、打造特色园区、拓展跨境物流、推进海外仓建设、开拓沿线市场、提升通关便利、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公共平台和健全支撑体系等十一条政策措施。为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福建省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地充分利用传统产业优势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对台海运快件试点城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或特色小镇。利用海外侨商的贸易网络和人脉资源优势,福建省不断完善海外仓储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网络,推动海外仓、体验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努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最后一公里”问题。
目前,福建省有6个城市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这是国家在跨境电商方面最高层级且最具红利的政策,特别是通关的便利化、可退货,税务的无票免税、4%企业应税所得率等措施,让跨境电商企业真正获得实惠。2020年,福建省发布了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方案。
表1 福建省2020年发布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方案(www.daowen.com)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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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福建再度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加大国际航空货运专线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拓展公共海外仓通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多渠道开拓市场等,帮助企业练内功、稳客户、渡疫关。
2020年7月1日,厦门海关开始实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试点。9月1日,福州海关成为第二批试点改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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