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国原子能总署与核武研发
二战前法国曾是久踞世界领导者地位的大国之一。战后法国人口损失近150万,食品短缺,工业基础受到重创,工农业生产下降55%以上。因此法国失去了往日的荣耀,失去了世界主要列强之一的霸主地位,民族自尊遭受了伤害。这一点明显表现为:戴高乐未能代表法国出席决定战后世界新格局的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在漫长而痛苦的战后重建过程中,法国不得不接受美国的援助;美国在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爆炸也让法国人倍感自己与美国的科技差距。因此一向以民族文化科学为自豪的法国人如何重新定义法国,如何恢复往日的国际大国地位和荣耀是法国朝野各界所关心的共同问题。(Hecht,1998)1—2
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和道特雷(Dautry)是法国核能项目的首倡者。二战期间共产党人、物理学家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参加了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抵抗运动,曾试图隐藏法国核科学研究成果不被德国侵略者发现并帮助向国外偷运重要的核原料。他的这些活动都曾得到过战前军备部长道特雷的支持。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这两个人很快就说服了戴高乐,使他相信在法国发展原子能项目,既可以帮助法国提高国际地位又可以推动法国工业加速发展。
戴高乐关于发展原子能的提议在法国国会很快得到了通过。1945年10月法国原子能总署成立,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发展原子能技术而成立的科研机构。该机构声明其使命是“在科学、工业和国防等诸方面致力于对核能利用的科学和技术研究”,明确规定政府不得垄断原子能的利用。
原子能总署直接对总理负责,不像其他机构那样受制于某个经济实体。该机构由两人负责领导,一名是任高级专员的科学家,另一名是任行政总管的政府特派员,两位领导享有平等的权力。原子能总署下面设有指导委员会,由几名高级科学家和政府从各部和其他机构指派的行政人员以及来自军界的人员组成。通过领导班子的结构,我们可看出在该机构中科学与政治的联姻关系。总署明确政府不得垄断原子能利用活动的政策,指明了原子能的工业化发展方向,但同时指出由于原子能的发展事关国家安危,所以必须和政府保持紧密关系。
1946年戴高乐卸任后,国会通过了新宪法,第四共和国产生。新政府忙于战后重建工作,总理频繁更换,无暇顾及原子能总署的事务,因此原子能总署最初的五年主要由科学家运作。在此期间他们专注于核物理和核化学的基础研究,发展大型实验设备,例如反应堆和加速器、铀的探查和开采等。在英美表示不愿与法国共享核能研究成果与原料的情况下,这些活动为核项目在法国的独立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冷战的加剧,法国历届政府都感到约里奥-居里的共产党身份越来越令人尴尬。1949年苏联试验了第一颗原子弹,不久科学家福克斯(Fuchs)因向苏联泄露核机密而受到英国指控。1950年四月约里奥-居里宣布绝不制造原子弹,因为法国制造原子弹的唯一目的就是将弹头指向苏联,其结果是增加另一次世界大战的危险。反对核武器本身与政府的立场并不冲突,法国政府发言人一再宣布法国只关心核能的和平应用,但约里奥-居里与苏联的关系却是不可原谅的。同时美国也抗议在这样敏感的机构里出现共产党人,因此总理皮杜尔(Bidault)于4月底解除了约里奥-居里的职务。一年后其职位由另一名杰出的科学家佩兰(Francis Perrin)取代。
在佩兰继任之前这段时间间隔当中,原子能总署指导委员会当中的非科学家成员乘虚而入,在机构内扩大自己的影响。莱斯克(Lescop,毕业于巴黎综合理工学校,道特雷曾任命他为总书记)抓住了这个机会。1951年他和道特雷牵头改组了机构,使权力中心由科学家转向了政府官员。二人曾私下表示对法国核弹感兴趣,科学家由此意识到这种转变意味着某种国家政治的动向。同年8月道特雷去世,莱斯克成了指导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人。(Hecht,1998)58—59
发展核武器是原子能总署成立之初的主要目标。1948年,法国在本土找到了铀矿,建立起第一座核反应堆,并于1949年成功分离出钚。1952年法国政府提出发展核武器的设想。1954年12月,这一设想被孟戴斯-弗朗斯(Mendès-France)政府内阁会议列入议程。1958年戴高乐重新上台执政后,加快了研制核武器的步伐。1960年2月13日,法国在西部非洲撒哈拉大沙漠成功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法国因此成为世界上第4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随后,法国政府提出耗资达300多亿法郎的“军事装备计划法案”,其中60多亿法郎用来建立核威慑力量。法国很快便建立起了由陆基导弹、潜艇导弹、飞机携带的核导弹所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独立核力量。
2.核电:从军用到民用
法国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匮乏的欧洲大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动工业加速发展,二战以后法国开始了核能的研究工作。1945年成立的原子能总署很大程度上也是要解决核能在工业和民用领域的应用问题。由于法国拥有大量天然铀的资源优势,法国选择研究建造以天然铀为原料的一级反应堆。1950年法国在马库尔建成了第一座石墨慢化气冷堆G1,但此时设计反应堆的目的是制取钚而不是发电。(www.daowen.com)
20世纪50年代开始,利用核能发电在世界上开始流行。法国也在电力公司主导下仔细研究发展核电的利弊,同时组织核电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的研究。但由于法国电力公司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必须与原子能总署合作。1956年法国电力公司在马库尔的石墨慢化气冷堆基础上投产了第一台40兆瓦的核电机组G1。随后继续与原子能总署合作,先后于1959年和1960年建造了G2和G3核电机组。法国将天然铀石墨气冷反应堆(gas-graphite reactor)技术确定为核电站建设的主要方案。此后,1963—1970年建成6台天然铀石墨气冷堆机组,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石墨气冷反应堆技术。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能源危机爆发,法国决定将核电作为国家基础能源,通过大规模发展核电来代替化石能源,减少对国外进口能源的依靠。但石墨气冷反应堆技术容量有限,无法形成规模应用,发电成本很高。此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压水堆核电技术(pressurized-water reactor),这比法国的石墨气冷堆技术更具经济优势。法国内部就继续发展石墨气冷堆技术还是学习美国的压水堆技术产生重大分歧和争执。尽管法国对自己的气冷堆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但气冷堆的固有缺陷使得该技术无法大规模商用。因此20世纪70年代,法国放弃了自己的成熟技术,向美国学习更先进的压水堆核电技术,并且选定后就一直没有更改,而是长期坚持。
随着成功学习并引进美国核电技术,之后法国70%以上的电力均来自压水反应堆。这种学习引进、消化吸收再开发提高的策略使法国在核电技术上进步神速,且由于其他很多国家对核电的反对政策更使得法国在核电上一枝独秀。(Hecht,1998)271-322
现在法国共有58台压水堆机组(34台900兆瓦机组,20台1300兆瓦机组,4台N4型1450兆瓦机组,分布在19个场址,法国电力公司是这些机组的业主和运营单位)和一台快中子堆(凤凰堆,230兆瓦,主要用于开展试验和研究,业主是法国原子能总署),为世界第二核电大国。虽然机组数量少于美国(103组,65个厂区),但美国在1980年后就再没建过一台新机组,而法国的核电机组却大多是此后才建的。因此,法国拥有目前世界上核电中容量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核电机组。(伍浩松,2005)
法国核电政策长期保持连续性,是促进法国核电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虽也不断有反对的声音,但从战后至20世纪末的法国历届政府,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对发展核能都予以了积极支持,均没有特别的异议或政策修改。
为了保证核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法国在实施大规模核电发展计划之始,便确定了后来使法国核电收益十分巨大的标准化发展政策。法国庞大的核电计划在较短的时间内能成功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强大的竞争性,标准化政策是十分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实施标准化政采的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高效、专门的工业体系,以及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20世纪60年代初,法国政府成立了核管理局,负责制定核安全原则,监督核设施运行安全,把核电站运营单位和核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能分开。
由于核电工业的发展导致放射性废物增多,1991年法国组建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局,独立于产生放射性废物的企业,负责对法国的放射性废物进行长期管理。后又陆续成立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院、法国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总局,加强核能安全监测和预警以及相关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此外,法国还通过核电安全与信息透明法令,对核电站进行监管,向公众提供透明的核电信息,民众对核电的了解越来越多,恐慌则越来越少。
核电工业的大规模发展极大增强了法国能源的独立性,无论国际油气市场如何波动,法国都不会受到显著影响。由于法国本土贮藏有相当充分的铀资源,且建立了完整的核循环工业体系,因此,即使脱离国际市场,仍能保证核电站完全自主运行多年。
如今,核电在法国发电总量占75%,核电已成为法国最重要能源,所占比例在世界大国中是最高的。核电不仅为国家的经济与民生提供重要的保障,同时作为安全清洁的能源,还为法国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发挥着突出的作用。此外,因很好的安全性能和低廉的运营成本,核电每年还为法国带来至少30亿欧元的出口。
法国核能在能源中的首要地位,以及核能的垄断运营、标准化政策、安全措施和公众沟通制度,已成为法国的一个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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