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洲最大的国立科研组织,自成立以来,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为法国乃至世界贡献了众多的科研成果,且在数学、物理、化学、医学等领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同时还诞生了16位诺贝尔奖和9名菲尔兹奖获得者。其研究涉及面之广,对社会影响之深,为世界所瞩目。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在法国的国家科研体系中占有绝对的地位和优势,表现出很强的集权特征。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成立和迅速发展,标志着法国现代科研体系的形成。(孙承晟,2012)
1.渊源及发展历程
法国是最早建立科研机构的国家之一。在1660年成立的伦敦皇家学会的刺激下,时任财政大臣的柯尔贝说服路易十四于1666年建立了皇家科学院,并于次年筹建巴黎天文台。皇家科学院最初的组织形式并不稳定,1666年12月22日起一批学者定期在皇家图书馆里举行研讨会。科学院经过1699年改组,并于1713年在巴黎高等法院注册,步入一条规范发展的道路。与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必须向学会缴纳会费以满足活动开销不同,法国皇家科学院从一开始就受到皇家的资助。其结果是会员们必须与科学院签订一份合同,以牺牲自己的部分独立性为代价,换取科学院的资助来开展研究。(Hahn,1971)1—34从那时起,国家的赞助和支持就成为法国科学的一个重要传统。直至1793年被取缔,皇家科学院因其活跃的学术和卓著的成果使其基本成了那个时期法国科学的同义语,甚至使巴黎成为17、18世纪的科学中心。现在的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在法国的科研体系中占有绝对的地位和优势是有史可循的,而英国、美国均没有这样的国立科研组织,只有各部委资助的一些科研机构或实验室。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法国与英美在科研体制上两种不同的传统。
1789年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君主制。1793年国民公会宣布取缔旧制度时期的所有学术机构和团体,继而于1795年将包括皇家科学院在内的一些机构重新组合在一起,成为国家科学与艺术研究院(即现在的法兰西研究院)。[4]同年10月25日,又以法律名义确定了这个学院的组织结构,包括数理科学、伦理与政治科学、文学与美术3个学部。1803年,首席执政官拿破仑对该研究院进行改组,保留了数理科学部,撤销了伦理与政治科学部,将文学与美术部分成两个学部。1816年,路易十八(Louis ⅩⅧ)下令恢复旧制,上述4个学部均冠以从前的院级称号。1832年,国王菲利浦(Philippe)恢复了伦理与政治科学院。(杨庆余,2008)
此时的国家科学与艺术研究院实际上已成为一荣誉机构,更多地具有一种象征的意味。其中的自然科学院(即原来的皇家科学院)除了出版学术刊物、组织学术会议之外,已基本不从事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成为一个有些过时的机构了。(Hahn,1971)318科研活动则由其他很多大革命后新成立或改组的机构承担,如从事天文学研究的经度管理局,从事物理学研究的巴黎综合理工学院,从事矿冶学研究的巴黎矿业学院,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和博物学会,医学方面则有卫生学院以及其他一些医学机构,科学教育则有新兴的大学校如巴黎综合理工学院、巴黎高师,以及法兰西学院等等。(Hahn,1971)287—288
19世纪的法国政局动荡,科学和教育事业也随之摇摆起伏。虽然这一时期法国科学也有不少出彩的地方(Fox & Weisz,1980a)21—28,但当时的集权化抑制了创新精神和独立思想,建制的碎片化则导致健康的竞争机制未能形成,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法国作为一个科学中心的衰落。总体而言,法国19世纪的科学建制及成效有一定的局限性,无论是在科学技术,还是在教育与研究上,都已开始落后于其欧洲同伴,尤其是德国、英国,而北美大陆上更是冉冉升起一个新的科学中心。(Ben-David,1971)
2.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成立
19世纪末期,随着科学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或私人基金对科学的扶植越来越成为各国的共识。法国积极走在世界的前列,1888年成立的巴斯德研究所就是世界上最早致力于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自成立之日起,它就一直引领着关于生物学、医学、公共健康研究的潮流。公立科研机构的筹建也在20世纪刚拉开帷幕便迅速开展。1901年7月14日,在参议员奥迪弗雷(Audiffred)的提议下,法国政府通过法令(1901年7月23日政府公报),成立了科研基金会,致力于“鼓励恒久的研究而不是一时的发现”(Picard,1988),这是法国现代科研机构开始形成的标志。
一战后,“落后的法国”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谈论的话题。科学家试图尽快通过开展科学研究而改变这种局面。1926年,在慈善家罗特席尔德(Rothschild)的资助下,物理学家佩兰、生理学家马耶尔(Mayer,1875—1956)、化学家于尔班(Urbain,1872—1938)[5]一起组织成立了一个新兴的生物物理-生物化学基金会。它的一个重要革新就是为年轻研究人员提供资助。
此后,三人开始着手筹建一个公立的科研基金,以取代之前私人资助研究的局面,这便是1930年成立的国立科学基金会,附属于国家教育部。佩兰对此基金会实施规范化管理,如于1933年成立科研高等理事会,由100名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大学研究人员组成,对基金会的各种事务进行评议和裁决;还采取灵活措施吸纳了不少国外因政治迫害或其他因素而入法的优秀研究人员。当1939年并入国家科研中心时,此基金会有1000名左右的人员,构成了科研中心的主要研究力量(尤其是生物科学),而其科研高等理事会则于1945年发展为国家科研委员会,为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Picard,1991)
图7 佩兰与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
1935年,国家科研基金会在赖伐尔(Laval)政府下成立,吸纳了上述的科研基金会和国立科学基金会。翌年,为提高该基金会的地位和影响,在佩兰的要求下,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科研的国民教育部副部长,由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担任,不久便由佩兰接任;同年,在国民教育部下还成立了科研事务处,由佩兰的朋友洛吉耶(Henri Laugier)负责。(Picard,1988)这些都表明科研的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1938年,在1922年成立的国家科研、工业和发明事务处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应用科研中心,由隆尚邦(Longchambon,1896—1969)负责,主要处理工业上急需的应用型研究。
二战开始后第六周,1939年10月19日法国政府通过政令(1939年10月24日政府公报),整合上述所有机构,成立了法国国家科研中心,隶属于国民教育部,主任则由洛吉耶担任。其使命是“协调相关工作,推动科研进步”。成立之初,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分部。(Picard,1999)因此,科研中心继承了之前成立的相关机构,同时在建制和使命上又有了质的提升,其形成体现了变革中的连续、继承中的创新(Picard,1990)60。
科研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科研体制建制化的正式形成,国家资助科学研究步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尽管科研中心与旧制度时期的皇家科学院以及大革命后的法兰西研究院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在国家支持科学事业这一点上,却是一脉相承的。当然,与之前科学界明显高高在上不同,新时期的科研中心拉近了与大众之间的距离(Hahn,1971)315。
为了实现科研中心的使命,1945年,法国在1933年成立的科研高等理事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科研委员会,号称法国的“科学议会”(Picard,1990)103—108,负责对科研中心提出建议以及对其科研工作进行评估,同时对全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进行分析与展望(Druesne,1975)67—68。作为世界最大的国立科研机构之一,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几乎涵盖了所有研究领域,通过有效的国家科研委员会的管理方式,它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真正给它带来活力的则是它的科研合作制度。(www.daowen.com)
3.科研中心的扩张与发展:科学立国的梦想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成立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因此它最初很大程度上是为国家利益和军事技术而进行大量应用研究。比如1941年就把成立之初的两个分部合二为一,因战争之需,实际所从事的研究基本为应用性质,为战争中的军民提供能源、食品、替代品等。二战后,在国家科学委员会中一些大学教授的压力下,科研中心开始转向纯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则让位于一些新成立的研究机构,如国家卫生研究所(1941)、国家通讯研究中心(1944)、法国原子能总署(1945)、国家航空航天研究署(1946)等,并再次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出区分。(Picard,1999)
1940年的战败及之后维希政府的建立,让法国体验深刻,使法国更加认识到科学的重要性。正如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所说:“我必须说如果这个国家不给科学以足够的重视,不给从事科学的人以足够的尊严,迟早她将沦为殖民地。”随着第四共和国的建立,在戴高乐的支持和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等著名科学家的努力下,科研中心获得了迅速发展。面对美国、苏联、英国在科学上的优势,法国不断研究对策,希望通过科学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军事战略,实现民族和国家的尊严。(Gilpin,1968)151—187
国家科研中心发展的黄金时期是19世纪60年代。戴高乐于1958年重新执政后,对科研中心给予了全方位的、绝对的支持,使科研中心成为法国最为重要的研究机构。(Ramunni,1991)1958年科研中心的研究人员和ITA人员(工程师、技术员和管理人员)共5792人,而到了1968年则达到14761人,经费预算1958年为6.33亿法郎,1968年为28.33亿法郎,无论是人员还是经费均为增长最快的时期(Picard,1990)。184,214
戴高乐执政期间还实现了联合实验室的建立,这是科研中心乃至法国科研中十分重要的制度创新。合作制度始于1966年,而促成这种合作制度化的关键人物是雅基诺(Jacquinot)。1962年7月,雅基诺接替库仑(Coulomb)成为科研中心的总主任。他上任后发现,科研中心开展的研究分为两个毫不相关的方面:一是通过直属实验室,一是通过国家科研委员会对大学教授的个体资助。而大学教授申请科研中心资助的情形十分无序,国家科研委员会不可能为每一个申请而召集审议。因此,他决定对科研中心进行整合、重新布置,即在大学设立实验室,与科研中心签订协议,接受国家科研委员会的审议与评估,这就是联合实验室的最初由来。(Kaspi,2003)
为配合科研中心的改革,1966年3月31日通过的66-187和66-188号政令(1966年4月2日政府公报)对1959年12月9日的59-1398号政令进行了修改。这两号政令对科研中心的横向发展尤其是中心与高等院校的关系做出了新调整,并对其管理和财政政策进行了灵活化处理。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研究,科研中心建立了更全面的学科体系,分为6个部,各由一个主任负责,6个部又下设35个分部[6];管理上则设立行政和财政主管,协助总主任开展和管理工作。
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小组的实施是法国科研组织上一个极其重要的转变。这一政策实施后,联合实验室的数量便飞速增长,1966年为60个,1972年达到458个,1973年到543个,至2015年底达1083个,而且随着数目的增长,其研究成果也越来越显著。
在联合实验室中,最重要的是混合研究单位和协作研究单位。前者由科研中心负责在大学、其他研究机构甚至企业中组建,共同制订经费计划和人员名单,由国家科研委员会定期检查实验室的运行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后者则主要由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负责,科研中心一般不参与其中的学术领导,只是根据实验室的研究目标和学术关联性而决定参与的形式与程度。(邱举良,1997)这种合作机制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科学设备的有效使用,科研活动的选题和竞争得以优化(顾海兵,2004)。
“合作”现已成为科研中心最重要的关键词,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国家研究机构最为明显的特征。科研中心通过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而广泛拓展了研究领域,实现了研究力量和领域的扩张,取得了十分显著效果。科研中心一直对这种合作制度给予高度重视,实验室每四年签约一次,每两年由国家科研委员会考核一次。合同到期后,既可根据研究的需要续签合同,继续开展相关研究,亦可根据研究方向的转变而改组,另设实验室。实验室的不断更新、重组实现了学术资源的共享,加快了学术信息的流动,是科研中心不断得以保持活力的一个重要保证。(孙承晟,2008)
20世纪70年代是科研中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它逐渐采取了一些新的管理方法,以便从行政、财力、物力各个方面有效地管理这一日益庞大的科研机构。其中一个重要措施是分散化,即将一些重要机构分散到巴黎以外科研力量很强的城市,如格勒诺布尔、斯特拉斯堡、里昂、马赛、图卢兹等,使得科研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均衡发展。另外一个举措则是使中心的研究人员公务员化(Picard,1990)186—191,这一方面使研究人员摆脱时时竞聘的困扰,能够安心研究,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科研惰性和官僚气息,这也正是现在呼吁对科研中心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
进入80年代,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开始面向社会,对人类社会密切关心的健康、能源、环境、工程技术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并与其他研究机构或公司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在生命科学、环境科学与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地面与航空运输技术以及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果。
从1990年开始,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率先实行合约制,即中心与大学、公司或其他研究机构可自愿签订4年期的合同,开展特定的研究项目,为科研成果的推广与转化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也为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带来了积极的尝试。此外,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国际合作亦随着科技的发展而越来越广泛和活跃,进一步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的研究机构之一。
国家与科学紧密相连一直是法国近代史上的典型特征,虽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柯尔贝主义都或强或弱、或明或隐地贯彻其中。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科研人员和大学教授在另一方面又享有相当自由的探索空间,故集权与自治历来是法国科研与教育中并存的两极。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方面,尽管不断有着磕磕碰碰,却也一直保持着某种平衡。
就科研中心而言,集权实质是政府在资金和人事上的保障,而自由则是科研人员在这种保障下的权利。科学现已成为社会发展最强大的动力,政府对科学进行支持是每个国家的共识。因科学的发展有其自主性,因此关于科学与国家关系的争论——究竟是应该放任发展,还是定向引导——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正如本-戴维所说,关键不在于国家应不应该支持科学,而在于应如何支持(Ben-David,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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