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存在会计期间,因此现金实际收付的期间和资源实际变动的期间可能不一致。为了进行会计分期核算,就需要划清本期与非本期的界限。哪些收入属于本期的收入,哪些支出属于本期的费用支出,只有划分清楚,用本期的收入与支出进行比较,才能准确地计算各期盈亏,确定本期的经营成果。
在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的划分上,会计处理有两种核算基础可供选择,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9 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应按收入、费用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账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在权责发生制下,凡是本期实现的收入和已经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采用权责发生制,能使企业同一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之间存在相对合理的比例关系,能较为准确地计算各期的成本和利润指标,而且,各期的指标具有可比性。
(二)收付实现制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收到或支付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发生。就是说按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于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收入和费用,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简单,但不能准确衡量各期的经营业绩。
收付实现制是目前我国行政单位会计所采用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统一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
为了说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者对利润的影响,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2015年10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www.daowen.com)
(1)销售B 产品2 000 元,货款上月已预收。
(2)以现金3 000元支付第四季度的房屋租金。
(3)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200元。
(4)销售产品1 000 元,货款已存入银行。
(5)预收销货款2 500 元。
(6)购买材料2 000 元,货款已支付。
(7)销售产品2 100 元,货款尚未收到。
分别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企业10月份的收入和费用,其结算结果如表1-1所示。
表1-1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与费用比较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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