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有很多种分类的方法。
(一)按交易主体划分
一般来说,按电子商务参加主体来划分,可以分为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这四类。
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电子商务(B2C)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就是人们常说的B2C,是通过网上商店实现网上在线商品零售和为消费者提供所需服务的商务活动。这是大众最为熟悉的一类电子商务,如亚马逊书店等就属于这一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这类电子商务有强劲的发展势头。
对于商家而言,建立网上商店更新了原有的市场概念,传统意义上的商圈被打破,客户扩展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化市场。另外,由于在线销售可以避免有形商场及流通设施的投资,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可以节省大量商流费用,提高了商家的竞争力。
2.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B)
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又可称为B2B,是指采购商与供应商通过网上谈判、订货、签约、付款以及索赔处理、商品发送和运输跟踪等所有活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包括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交易文档管理以及支付管理等功能。
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非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它是在开放的网络中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伙伴,并与伙伴进行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面交易行为。第二种是特定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指过去一直有交易关系,而且今后要继续进行交易的企业间围绕交易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特定企业间的买卖双方既可以利用公用网络进行交易,也可以利用企业间专门建立的网络完成交易。虽然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发展强劲,但企业间的商务活动的贸易额是消费者直接购买的10倍左右,无疑企业间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重头。
3.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B2G)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涵盖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各项事务。包括政府采购、税收、商检、管理条例的发布和法规政策的颁布等。政府一方面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自己的采购清单,公开、透明、高效地完成所需物品的采购;另一方面,政府的宏观调控、指导规范、监督管理的职能通过网络可以充分、及时地发挥作用。借助网络及其他信息技术,政府职能部门能更及时、全面地获取所需信息,做出正确决策,做到快速反应,将政策法规及调控信息传达于企业,起到管理与服务的作用。
在发达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主要依靠私营企业的参与和投资,政府只起引导作用。在发展中国家中,则更需要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帮助。这是由于发展中国家企业规模偏小、信息技术落后、债务偿还能力低,政府的参与有助于改善这一状况。并且,由于电子商务的开展涉及到很多方面,没有相应的法规予以规范也是难以进行的,而政府对于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及对违法的制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总之,电子商务中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电子商务的使用者,又是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者。对企业而言,政府既是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又是电子商务中企业的管理者。
4.消费者间电子商务(C2C)
消费者间电子商务模式即消费者之间通过电子网络进行相互的个人交易,如个人拍卖等形式。这种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与实惠,成为电子商务迅速普及与发展的重要环节。目前主要表现为网络拍卖。
(二)按交易过程划分
按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可以划分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三类电子商务。
1.交易前电子商务
交易前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和参加交易各方在签订贸易合同前的准备活动,包括:
(1)买方根据自己要买的商品准备购货款,制定购货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分析以及查询,了解卖方国家的贸易政策,反复修改购货计划和进货计划,确定和审批购货计划。然后按计划确定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和交易方式等,尤其要利用互联网来寻找自己满意的商品和商家。
(2)卖方根据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定销售策略和方式,了解买方国家的贸易政策,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寻找贸易伙伴和交易机会。其他参加交易的各方如中介方、金融机构、海关系统、商检系统、保险公司、税务系统、运输公司等也都为进行电子商务做好相应准备。
(3)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谈判,将双方磋商的结果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形式签订贸易合同。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可以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利用现代电子通信设备和通信方法,经过谈判和磋商,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对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做出全面、详细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利用(EDI)进行签约,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名。(www.daowen.com)
2.交易中电子商务
交易中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到合同开始履行之前办理各种手续的过程。交易中要涉及到有关各方,如中介方、金融机构、海关系统、运输公司等。买卖双方要利用EDI与有关各方进行各种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的交换,直到办理完将所购商品从卖方开始向买方发货的一切手续为止。
3.交易后电子商务
交易后电子商务是从买卖双方办完所有各种手续之后开始,卖方要备货、组货,同时进行报关、保险、取证、发信用证等,将所售商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包装、起运、发货,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服务器跟踪发出的货物,金融机构也按照合同处理双方收付款进行结算,出具相应的银行单据等,直到买方收到自己所购商品才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索赔是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时进行违约处理的工作,受损方要向违约方索赔。
(三)按交易对象划分
按交易对象划分,可分为有形商品电子商务和无形商品电子商务。
1.有形商品电子商务
有形商品指的是占有三维空间的实体类商品。这类商品的交易过程中所包含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可以完全实现网上传输,但交易的商品就必须由卖方通过某种运输方式送达买方指定地点。所以,有形商品电子商务还必须解决好货物配送的问题。电子商务的商品配送具有范围大,送货点分散、批量小等特点。有形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由于“三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不能完全在网上传输,也可称为非完全电子商务。
2.无形商品电子商务
无形商品指包括软件、电影、音乐、电子读物、信息服务等可以数字化的商品,无形商品网上交易与有形商品网上交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可以通过网络将商品直接送到购买者手中的。也就是说无形商品电子商务完全可以在网络上实现,因而被称为完全电子商务。
(四)按交易范围划分
按交易范围划分,电子商务可分为本地电子商务、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
本地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利用本城市或者本地区的网络实现的电子商务活动,电子交易的范围较小。本地电子商务系统是开展远程国内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的基础系统。
远程国内电子商务是指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的网上电子交易活动,其交易的地域范围较大,对异地结算、商品配送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全球电子商务是指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它涉及到有关买卖方国家进出口系统、海关系统、外汇结算等,还要考虑国家间的法规、政策、语言、国际惯例、交易双方的硬件系统等,内容繁杂,参与部门和中介较多。
(五)按交易的网络划分
按交易网络划分,电子商务主要可分为基于EDI网络的电子商务、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和基于Intranet网络的电子商务。
基于EDI网络的电子商务是指将交易双方的往来信息按照一个公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档数据格式,利用专用的计算机网(增值网)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
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TCP/IP协议和WWW技术组织起来的网络开展的电子商务,信息传递可以通过多媒体方式进行,无须专用的固定格式。
基于Intranet网络的电子商务是利用Intranet开展的商务活动,Intranet是采用Internet的技术标准,在原有局域网上附加一些特定的软件,将局域网与Internet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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