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人要全,知人要细,为的是识人所长。识人的目的是用人,着眼点应放在一个人的长处上,注意力应集中在一个人的优点上。正如管理专家克拉克所说:“一个聪明的管理者审查候选人,绝不会首先看他的缺点,至关紧要的是,要看他完成特殊任务的能力。”
清代思想家魏源指出:“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
事实上,人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只要能扬长避短,天下便无不可用之人。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导的识人、用人之道,关键在于先看其所长,再看其之短。唐代柳宗元曾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木匠出身的人,连自身的床坏了都不能修,足见他锛凿斧锯的技能是很差的。可他却自称能造房,柳宗元对此将信将疑。后来,柳宗元在一个大的造屋工地上又看到了这位木匠。只见他发号施令,操持若定,众多工匠在他的指挥下各自奋力做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柳宗元大为惊叹。对这人应当怎么看?如果先看他不是一位好的工匠就弃之不用,那无疑是埋没了一位出色的工程组织者。这一先一后,看似无所谓,其实十分重要。从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道理:若先看一个人的长处,就能使其充分施展才能,实现他的价值;若先看一个人的短处,长处和优势就容易被掩盖和忽视。因此,看人应首先看他能胜任什么工作,而不应千方百计挑其毛病。
在用人所长的同时,要能容其所短。短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本身素质中的不擅长之处;二是人所犯的某些过失。(www.daowen.com)
实际上,任何人才,有其长必有其短,识别人才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可以短掩长。倘若识人只注意某一个侧面,而这一侧面又正好是人才的缺点或短板,于是就武断地下结论,那么这种识人、用人的方式是非常危险的,大批人才将被抛弃和扼杀。
《北史》中说道:“大厦之构,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长短殊用,大小异宜。”可见,在我国古代早就有人懂得如何用人,如何做到“用人所长,容人之短”的道理。对于今天的领导者来说,正确的用人之道就是“用人之长,容人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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