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财富都已经积累到相当程度,城镇化发展水平也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30%发展到2016年的57.35%(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已经达到58.52%)。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城市化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新的发展阶段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从区域分布上来看,沿海地区的城镇化水平高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又高于西部地区;从发展模式来看,城镇化主要依托工业、交通发展起来,大多有资源消耗大、劳动力密集、人口流动性强的特点。二是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有待提高。以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城镇化水平远高于以户籍人口统计的城镇化水平,大量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并没有享受到城市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和公共服务;城镇化的主要动力来源于投资驱动与资源消耗,随着能源和资源的过度消耗,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很显然,中国城镇化发展迫切需要制度的创新与支持。
作为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性课题,城镇化建设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涉及城乡关系以及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等诸多方面的协调。为此,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小城镇作为协调城乡关系、联结城市和农村的纽带,毫无疑问能够有效地帮助农民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为构建“四化同步”发展提供平台。
由于“四化同步”作为一项发展战略提出,并没有形成具体指导细则和实施办法,因此,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纷纷开展“四化同步”小城镇建设试点,以期通过试点来总结经验、形成理论,然后全面实施。如湖北省从2013年就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包括恩施市龙凤镇在内的21个乡镇开展“四化同步”小城镇建设试点,旨在通过规划编制,来引领小城镇建设发展。显然,总结试点经验,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实践指导,是推动“四化同步”小城镇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与关键。(www.daowen.com)
因此,基于“四化同步”理论指导下的小城镇建设的研究,对于充实城镇化理论研究的内涵、拓展“四化同步”理论研究以及进一步推动小城镇建设与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同时,由于这一研究高度契合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客观要求,因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