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是国家调控的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杠杆之一,通过财政补贴,以实现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供求调整的目标,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放大效应的基础上,我省应创新财政补贴方式,支持初创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首先,要改变以支持小型项目为主的分散财政补贴,采取竞争性、集中性的补贴,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由直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由直接的项目投入转向以奖代投。省级财政要采取以奖代投的模式,以促进创新项目发展,加快发展创新项目的引进和建设。用奖励的方式,以促进企业创新和首台(套)产品的生产;对采购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等按照产品实际购买价给予奖励。
其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初创期的贷款申请,省财政应该用合作贷款贴息方法,对获得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相关企业项目所实际支付的利息提供分类补助,并奖励合作金融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贷款超过上年的比例。此外,对以自有资金为主的研发项目提供最高限额内的无偿补助;对有资金困难,但成长性较好的项目,采取直接补贴;对有一定的融资能力,但所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的企业,采取银行贷款利息补贴。(www.daowen.com)
最后,人才的激励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初创期需要大量高新技术人才的特点,省财政可以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基金,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围绕重点领域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的研究挑战,引进企业的需求人才和创新团队。对于引进相关人才的企业和从事新兴产业创新的人才,政府部门都给予了相关优惠政策,如对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并对相关人才的个人所缴纳的个税实行部分返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成果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发明专利所得实行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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