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 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方式
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支持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直接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另一种是鼓励或补贴外部投资者(Lerner,1998),而外部投资者主要是共同信贷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Bauer和Burghof(2007)指出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方式有利息补贴、税收激励、财政担保、对企业的直接投资。Lockett等(2002)研究了英国政府实施的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政策,其内容包括支持初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国家风险基金,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财政担保基金,向具有原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融资的风险基金,另外,英国政府还为高校的创业种子基金提供了财政拨款。这些风险基金都是英国政府通过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成立的。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也可以通过直接的R&D拨款,或是税收优惠、提高贷款额度,或是通过财政担保和政府风险投资来提高企业的可靠度(Mason和Harrison,2003;Lerner,2002)。Siegel等(2003)对比了美国和英国政府财政支持手段与措施,不难发现,其在财政支持力度更大、扶持面更广,包括对私人企业创新项目的直接补贴,为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预留财政资金,或者是建立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合作关系,以得到政府机构的更多支持。
Edler和Georghiou(2007)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分析了欧盟国家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新的政策,供给方的财政支持政策包括成立政府风险基金、参股或补贴私人风险基金、风险损失和担保、税收优惠,需求方的政策包括政府的战略性采购、对私人采购补贴和税收激励等。Gordon Cullen(2008)通过对美国近三十年的税收及产业发展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指出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与产业的发展呈正相关。因此,政府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必须制定有关激励该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Oakey(2003)发现在1970至1980年代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源在于英国政府自由的市场政策,他建议政府实行一整套完善的支持体系解决融资问题,因为其对企业中出现短暂的“融资瓶颈”“资金断裂”等状况时,所起到的作用非常大。若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行“一对一”的扶持,财政支持能产生双重的积极效应;第一,对R&D补贴能解决企业的融资困境,并有可能让亏损的项目扭亏为盈(Lach,2002);第二,得到财政补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能让投资者投资更有信心(Lerner,1999,2002)。
Moore和Garnsey(1993)实证检验了小企业研究和技术奖励项目(Small firms Merit Award for Research and Technology)的效果,他们发现政府支持减少了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没有获得奖励的企业则更容易面对融资问题。同样地,Lerner(1999)检验了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项目(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的影响,发现获得项目资助的企业比没有获得资助的企业发展更快,也更容易吸引风险投资。Lerner指出,得到SBIR资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潜在的投资者传递了一种信息,这可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Brierley(2001)也发现,能得到SBIR资助的企业更容易存活下来。Audretsch(2002)也强调了SBIR的重要性,因为这个项目给很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对创新、就业、经济增长都有重要贡献,而他们又无法得到外部融资,所以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来培育风险资本市场以解决融资问题(Cumming,2007)。但是,Brierley(2001)发现天使投资者和风险资本家不能很好地辨别和评估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潜在风险,而且初创企业要得到风险投资所付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如果初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能得到SBIR项目的资助或得到其他外部融资,那么企业就更容易成功。(www.daowen.com)
财政对产业R&D的支持是政府创新政策的重要工具(Nevo,1998)。政府或是通过税收政策或是直接投资对企业R&D提供了大量补贴(Jacob和Lefgren,2011)。Takalo和Tanayama(2010)提出政府为初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最常用的政策工具就是对企业R&D的直接补贴。政府R&D补贴项目是为了减少初创企业的融资限制,与R&D税收优惠政策所不同的是,政府补贴项目为通过审核的企业直接提供补贴。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创新所产生的市场失灵问题,除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税收优惠外,财政资金对创新活动的支持也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工具(Johansson等,2007)。
2.2.2.2 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效果
总体来说,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虽然较大,但对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效率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少(Jaffe,2002),正如Siegel等(2003)所言,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作用体现在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两方面,因此,财政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是否有效已成为一个重要议题。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主要是通过对企业R&D投入进行补贴和成立政府风险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投资,对于财政补贴R&D效率进行研究是重要的:第一,财政补贴企业R&D是否有效尚不明确,如果无效的话就会导致财政资金的浪费,而且财政补贴R&D会对私人投资产生挤出效应(David等,2000);第二,必须清楚财政资金在何种情况下补贴是最有效的。财政补贴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取决于R&D的价格弹性,已有的研究表明R&D补贴在短期内价格是缺乏弹性的,在长期内价格才是有弹性的(Griffith等,2001;Bloom等,2002;Hall和Van Reenen,2000)。Takalo和Tanayama(2010)研究了在逆向选择情况下私人投资和财政投资对企业创新的相互作用,发现财政补贴能减少企业创新的融资成本,而且为企业提供补贴会让政府对企业的审核更有效率。Hyytinen和Toivanen(2005)实证研究了芬兰政府财政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R&D投资和企业成长的影响,发现财政资金能使依赖于外部融资的企业更多地投入R&D,而且企业发展也更快。Colombo和Grilli(2006)实证研究了意大利政府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可靠性,进而证实针对行业的直接补贴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建议财政政策应该充分站在刚刚创立的相关企业角度,来考虑以其不断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发展政府和私人部门合作的风险投资基金,从而弥补相关企业在融资方面的缺陷或不足。
此外,关于政府通过风险基金投资引导并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也有一些相关的文献研究。政府培育风险资本市场的积极影响还是受到质疑的,因为在政府风险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家,私人风险投资占比就少(Leleux和Surlemont,2003),而且在政府风险基金占比较大的国家对初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风险投资也较多(Beuselinck和Manigart,2007)。Del-Palacio等(2012)实证研究了西班牙政府培育私人风险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发现政府推动创新的政策有助于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Colombo等(2007)研究了意大利初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和财政资金的决定因素,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要获得财政支持必须付出高昂的申请成本,而且获得财政资金的企业并不是就能得到风险投资,相反的是,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也更容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