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规划,为此,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多措并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动力。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日益暴露,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包括:财政资金投入不集中与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针对性等,国内不少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
首先,针对财政投入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政资金投入分散,而且财政投入的方式缺乏创新,难以形成财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的长效机制。而对于很多地方政府设立的投资引导基金,钱霞(2011)指出这些投资引导基金过于重视地域化特征,因而会影响到子基金的实际效果,缺乏合适的投资项目,甚至将资金投入到未经认证的高新技术项目当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在地方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时,存在财政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过于分散,无法达到预期的扶持效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较少,使企业承担的税负过高的情况(黄力明等,2011)。此外,部分地区因财政收支比例失衡,因此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自然是有心无力;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财税政策体系存在许多漏洞,导致财政投入的方式不够科学,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也无法得到提升。资金分配不够集中,同样导致财政资源无法发挥其最大价值。未经有效调配的各项财税政策,均导致政策实施的整体效益低下(侯延刚,2011)。肖兴志(2011)就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进行了阐述,在他看来,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但税收支持力度较弱;税收支持方式丰富,财政支持方式单一;财税政策支持的行业较为集中,未能覆盖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张少春(2010)指出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的提出与范围界定较晚,导致目前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与政策目标相比,尚有许多不足之处。
其次,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善,不能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现有的优惠政策都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这也就造成了税收优惠缺乏针对性。针对国家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邓保生(2011)指出现有的税收政策存在政策的针对性不足,缺乏对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优惠政策的全局性、协调性不强。付广军(2011)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时指出,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较多但相对较乱,且集中度和针对性不够;对部分区域而言,虽然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但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优惠十分有限,企业得到的税收优惠要远远大于劳务和货物税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应该从制度、执行力度、应用范围等多方面进行改进。(www.daowen.com)
在地方政府层面出台的优惠政策,张源等(2011)分析了当前广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发现,广东现有的税收优惠多但杂,缺乏集中性和针对性;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多,流转税优惠少;区域税收优惠多,但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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