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上实行公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公开性和开放性,“公生明,廉生威”。公开是公平与公正的前提,没有公开就谈不上公平,更谈不上公正。人才是国企立足之本,兴业之基。当前要减少和避免国企选人用人标准上的不确定性和操作上的随意性,就必须严格制定一整套国企选人用人公开制度。即选人用人的每一个环节都讲究公开:公开选拔职位、资历条件、工作程序、录用过程、选拔结果。将选人用人每个阶段及程序与结果都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采取“公示制”的办法,通过增加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使所有参与竞争的人选和参与组织考核的工作人员,都同样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的公正监督,以保证国企选人用人录用结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2.在国有企业重大资金运作上实行公开。在国企重大资金运作上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重大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审批、使用、审计等合理科学有效运作程序。每一个程序也必须确保公开透明,即做到程序科学严密。程序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坚持程序,就是坚持监督。以权谋私者往往都是通过减少或免除程序而实现腐败的。要通过建立和实施国企一系列有效的重大资金公开运作制度及规定,使国企重大资金使用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3.在国有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上实行公开。国企重大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国企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全面坚持贯彻国企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认真严格制定国企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包括建立并公开重大工程规划编审、年度工程计划管理、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概预算管理、工程监理、项目合同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考核等一系列公开公正公平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公开。
4.在国有企业重大物资采购上实行公开。一是实现国企重大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运作方式公开,减少政府干预或领导人插手打招呼,实现“阳光公开交易”。二是实现国企重大物资采购重要信息披露公开。通过开通网上办理采购业务和网上招标评标的电子平台,将重大物资采购的供货单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全面公开,避免暗箱操作。三是实现重大物资采购交易行为规范公开,即按照“公开、透明、有序、规范”的要求,建立一整套重大物资采购公示、公告、备案等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做到货比三家、公正竞价、透明操作,对重大物资采购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进行全过程监督。(www.daowen.com)
5.在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个人家庭财产申报上实行公开。实行国企主要领导个人家庭财产申报公开,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既然要当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就应当在就职上任前或离任后向党组织或职工申报公开个人家庭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申报或公开个人的工资(年薪)、各类奖金、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出国留学、经商办企业等基本情况也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或公开,通过公开来接受社会及职工的监督。这在西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中的政府官员中也有许多先例。
总之,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用民主公开来强化对国有企业权力的制衡,用市场竞争来规范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公生明,廉生威。国有企业通过实行厂务公开,将重大事项都公之于众,让权力接受最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法实现,违法违纪行为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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