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2号),要求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完善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强调中央企业纪委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纪委书记可以分管所在单位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各企业可以建立由纪委牵头,监事会、监察、巡视、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性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所在单位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2010年9月,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南方电网党〔2010〕5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四部委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文件强调探索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法律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
2012年,广州供电局正式作为南方电网公司的子公司运作,承担着加快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接轨国际先进的重任,权力更大、责任更重、接触范围更广、反腐败形势更为复杂。在这种背景下,更加凸显出全面坚强纪律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干部员工的政治安全的高度重要性。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尚未完全规范,企业管理面临不少政治安全风险和经营管控风险。同时,全局性的权力监督机构尚未形成,监督权力职责分散、监督资源有待整合,投诉举报渠道没有统一,监督信息及资源未能共享,监督合力需进一步形成,监督整体效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www.daowen.com)
建立广州供电局大监督体系,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南方电网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企业协同监督机制,推进全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广州供电局大监督体系,是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推动形成目标一致、资源共享、各司其责、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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