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及时对查证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和总结,撰写了《大理供电局“三重一大”效能监察项目监察报告》,从发现问题入手,找出原因,提出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县级供电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现状及需要改进之处。
1.存在的问题
(1)“三重一大”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事项上会前准备不充分,承办部门未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即提出方案、充分协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法律审查工作程序。
(3)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过程缺乏监督与管控,不注重实施后的成效评价和总结。
(4)决策事项记录不完备。会议记录不严谨,各种会议记录混为一谈,内容简单,对决策讨论过程记录不完整。
2.查证情况及原因分析
(1)制度建立方面。大多数县级供电企业根据《云南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本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资金数额没有作明确规定,与“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的财务、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方面配套制度不完备。
(2)决策程序方面。决策事项上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研究、论证、方案)不充分,部分县公司会议召集人(总经理或书记)在组织的方式方法上欠妥当,如存在先定调子再讨论以及缺乏班子成员表态的现象,领导班子决策中存在发言不够积极、民主氛围不浓厚的情况。
(3)决策纠错评价方面。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决策事项监督、纠错与评价机制,制约力差、随意性大,执行中存在偏差,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未实现PDCA闭环管理,实施效果得不到保障。(www.daowen.com)
(4)决策事项记录方面。大多数县级供电企业未单独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记录本,存在决策事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涉及会议记录的人员未签订保密责任书。
3.监察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相关配套制度。
(2)强化制度的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切实做好决策前的提出方案、充分协商、征求意见、论证评估、法律审查等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3)规范“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的工作流程,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成效评价。由局监察审计部统一制作并下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前准备工作表(试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成效评价表(试行)》。
(4)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记录,单独建立决策事项会议记录本,涉及会议记录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详细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并做好会议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由局监察审计部统一制作并下发《大理供电局县级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本》。
(5)落实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责任人职责,强化“三重一大”日常监督工作。
根据项目效能监察报告,结合各县级供电企业在“三重一大”监督检查中的具体情况,6月底,分别向12个县级供电企业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