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效能监察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明确目标、健全机构、划清职责,使每一步工作都做到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大理供电局为有效组织“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根据调研工作报告,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讨论、会议审核、领导同意,制定并印发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六明确”上。
(一)明确工作目的。根据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过对县级供电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规范县级供电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二)明确监察内容。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制度执行、决策管理、日常监督、纠错评价等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
(三)明确工作小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审计部、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政治工作部、财务部负责人和12个县级供电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www.daowen.com)
(四)明确职责分工。监察审计部:牵头组织“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与业务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效能监察取得实效;各业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县级供电企业“三重一大”监督检查,根据“三重一大”归口管理职能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强化对县级供电企业的业务指导;县级供电企业:认真开展“三重一大”自检自查工作,如实报告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全力配合局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提供详实的查证资料。针对效能监察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强化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五)明确工作步骤。组织开展“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查证结果拟定项目监察报告,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全方位跟踪监察;开展“三重一大”效能监察成效评价,推广工作成果和有效做法。
(六)明确时间安排。2012年3-4月份,完成调查研究、选题立项,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下发效能监察通知书; 4-5月份,深入现场调查取证,针对问题分析研究; 6-10月份,强化组织实施,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管理闭环; 11月份,开展成效评估,总结归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