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首先要突出选题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来选题立项,并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
目前,大理州12个县级供电企业自完成资产上划后都已纳入大理供电局管理范围,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县级供电企业已经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灾区,主要体现在部分领导人员依法经营意识淡薄,重大事项决策随意,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信访件较多,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反腐倡廉形势严峻。从2011年起,针对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我局将“三重一大”作为规范县级供电企业依法经营行为的突破口,为摸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纪检监察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以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望”,检查县级供电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情况,看是否有完善的制度的依据;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检查“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看是否详细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并根据县级供电企业领导人员的离任及届中审计报告,看是否存在因违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况。
“闻”,针对检察院查办的县级供电企业领导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利用“检企联合”工作平台,及时到地方检察院了解情况,闻听案件信息,通过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深入剖析后发现,如果领导人员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企业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就擅自作出决定,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使企业蒙受损失,权利因失去制衡和监督后导致失控,最终,个人也往往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www.daowen.com)
“问”,在调研中与县级供电企业领导人员沟通交流,听他们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理解和认识,询问“三重一大”会前准备工作、会议决策方式、决策管理等情况。找会议记录人员谈话,根据会议记录提问相关问题,了解会议决策过程、会议民主氛围、领导班子成员表态意见等情况。与职工代表交谈,询问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是否征求职代会及职代小组会议意见,是否按规定进行厂务公开。
“切”,通过多层次、多渠道调查了解情况,县级供电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领导人员认识上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领会不到位,有的领导甚至连“三重一大”的概念及包含的内容都说不清楚,还有的领导人员在企业管理中将集体决策当作形式和负担,把经理负责制理解为“个人说了算”,或者将集体决策功能变异化,打着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晃子走形式、走过场,反倒把“三重一大”当成逃避责任的“保护伞”;二是制度上存在缺陷,一些县级供电企业在制定“三重一大”实施办法中,对有些决策内容没有明确界定,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如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没有明确规定资金的数额,导致操作性不强,决策程序没有统一规范,集体决策的形式、流程不明确,随意性大,制约力差;三是执行中存在偏差,会前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调查论证与沟通协商,影响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在会议决策中有些领导人员责任心不强,附和意见多、建设性意见少。监督不力,在重大事项的实施中没有引入纠错改正机制,对实施的效果不作评价和总结,责任追究缺位,对领导人员的决策失误失察,惩处不力。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大理供电局县级供电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把“三重一大”列入到年度重点工作中,并在我局2012年行政工作报告和反腐倡廉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立项对县级供电企业开展“三重一大”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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