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方面要在严格界定个人“三指定”行为基础上,划定职业禁区,鼓励发动职工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搜集线索;另一方面,纪检监察人员应克服畏难情绪,与地方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其案件侦办手段,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坚决一查到底,要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作用,使他们“不敢为”。
一是加大对用户受电工程管理的信息公开,将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主设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作为营业窗口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增强用户受电工程的透明度,广泛接受职工群众和广大用户的监督。二是纪检监察、稽查中心和市场营销等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要通过开展用户受电工程效能监察、明察暗访、营销稽查、用户回访和专项治理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治理力度,了解和掌握受电工程管理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预警。三是加大用户受电工程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方面要在严格界定个人“三指定”行为基础上,划定职业禁区,鼓励发动职工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搜集线索;另一方面,纪检监察人员应克服畏难情绪,与地方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其案件侦办手段,提高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坚决一查到底,要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作用,使他们“不敢为”。
总的来看,在供电企业“三不指定”后,如何有效杜绝受电工程个人“三指定”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分析研究,并加以解决,从而进一步巩固“三指定”治理成果。本文对此虽然作了探讨,但尚显肤浅,某些观点及措施不完全正确和成熟。但我们相信,只要积极去面对,通过不断去总结、探索和实践,一定会寻求到好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使用户受电工程管理更加规范,真正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管方放心”。
课题组组长:周 超(www.daowen.com)
题组组成员:赵德政 杨明勇 黄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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