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供电企业具有相对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权
都匀供电局下属11个县级供电企业,分别承担着黔南和黔东南地区广大县和乡镇农村客户的供用电任务,近年来发展迅速。2010年,都匀供电局电网基建总投资为7.48亿元,其中县级电网投资5.388亿元,占总投资的72%;2011年电网基建总投资为7.7034亿元,其中县级电网投资3.5911亿元,占总投资的46.62%;2012年,目前电网基建计划总投资为5.0729亿元,其中县级电网计划投资为3.5409亿元,占总投资的69.8%。由此可见,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在都匀电网的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南方电网公司体制改革后,11个县局已全部上划为贵州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虽在贵州电网公司直管下统一规划、统一发展,但各个县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其内部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任免和经营管理权限。因此,加强县级供电企业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直是都匀供电局非常重视的问题。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县级供电企业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才能为供电企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2.县级供电企业腐败案件比例较高(www.daowen.com)
县级供电企业规模虽小,却五脏俱全,加之“天高皇帝远,上级的监督难”,在权力运行上更易出现滥用权力、一人说了算的局面。由于县局“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赵建国书记在公司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公司成立以来,发生在公司所属三级及以下单位的案件占了总数的96%”。据《贵州电网公司典型案例警示读本》中列举出的近年来在贵州电网系统内的违法违纪典型腐败案例统计,有54%的案例都发生在县级供电局的“一把手”身上,如2008年原石阡县供电局局长周金银受贿案,原兴仁县供电局局长黄建国受贿案等等。这些腐败案件充分暴露出在惩防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对县级供电企业 “一把手”廉政风险的防控还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基础工作还十分薄弱。虽然这些案件发生在都匀电网之外,但同是县级供电企业,我们不得不给自己敲响警钟,引以为戒。
3.“一体化”建设下带来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紧迫性
2011年,贵州电网公司提出把积极推进“一体化”机构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到2012年底,公司将在安全生产、电网规划建设、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领域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实现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七个方面的统一、规范,推动公司从控股型和战略型之间的管控向经营型管控模式转变。在“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加大企业内控制度和各种风险管理审计的力度,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县级供电企业的审计,提高内控能力,全面推进县级供电企业用工和薪酬规范管理等工作都已逐步实施。都匀供电局下属的11个县局机构调整重组刚刚完毕,相应的规章制度也还在制定完善之中。这些都给县级供电企业的廉政防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向着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为打造现代化的县级供电企业提供坚强的后盾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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