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间事权关系的优化策略

政府间事权关系的优化策略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论上,事权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履行责任。省级政府应紧扣省域实际,可比照中央政府的做法,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程度及激励相容原则,合理划分省以下地市及县、乡镇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政府间事权关系的优化策略

科学划分不同层级政府间事权。理论上,事权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起点和前置条件。从大部分国家的实践看,世界上多层级大国多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及激励相容性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其一,外部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存在受益或影响范围的差异,从而可能存在最适度的事权分布。体现一国主权、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公共产品如国防、外交等由中央政府承担成本最优,以特定区域民众为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消防、治安等则由地方政府负责效果最佳,横跨多个区域的公共服务如生态环境保护等一般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其二,信息复杂性。有些公共服务获取基本信息相对容易,有些公共服务的信息获取则复杂得多,因此,信息获取难度大、处理越复杂的公共服务事项赋权地方政府来单独提供效果更好。其三,激励相容性。科学合理的事权划分应体现权责匹配,应有助于调动各级政府主动履责的积极性,避免地方政府为追求辖区局部利益而损害其他地区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行为,总的目标是力求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履行责任。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单一制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方面,中央理应承担更多责任。“十四五”时期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出入境管理、全国性重大传染病防治、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全国性战略性自然资源使用和保护等,应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或中央财政承担更多支出责任。

科学合理厘清省以下财政事权。省级政府处于中央与地方关系承上启下的重要关节点。省域财政事权划分应在国家统一制度框架内,有针对性地加强辖区内事务管理和统筹协调,把该管的事情真正承担起来。省级政府应紧扣省域实际,可比照中央政府的做法,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程度及激励相容原则,合理划分省以下地市及县、乡镇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总的原则是,厘清省级政府在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保持辖区社会稳定、推进辖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职责,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绩效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应上移,体现效率和公平导向。赋予地方政府充分自主权,将那些直接面向基层、与当地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地方提供更便捷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如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城乡社区事务、市政交通等,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与地方政府管辖区域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出基层政府贴近民众、在获取信息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辖区民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和高品质生活需求。(www.daowen.com)

动态调整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十四五”时期应完善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将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如创新研发、高等教育、公共文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区、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体现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意图、跨省(区、市)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等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可将全国范围内环境质量监测和对全国生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也上划为中央承担的财政事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新增及尚未明确划分的基本公共服务,应综合权衡考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改革进展,按照外部性、信息复杂程度及激励相容原则予以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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