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江泽民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进步作为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要求全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由此,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进步置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予以重视并加以推进,这就意味着我们党把实现人的现代化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富裕,又包括精神富裕的认识。
一方面,江泽民高度重视人的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21]为了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党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时不仅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而且注重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群众利益。另一方面,江泽民在邓小平所提出的关于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又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的主张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不仅要实现经济繁荣,而且要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22]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相辅相成的事业。基于这一理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更为强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具体而言,这种协调发展的思想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江泽民一再强调要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强调“效率”的前提性与优先性,“公平”的兼顾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继承与发展了党的十三大所提出的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思想。将“效率”和“公平”辩证统一起来,是克服平均主义和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方法论。在个人收入分配中,对于第一环节的初次分配而言,首先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发挥市场经济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在机会公平与规则公平的前提下,充分体现效率;对于第二环节的再分配而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由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来调节个人收入的差距,防止出现两极分化,最终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其一,以“三步走”战略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战略。21 世纪初期,鉴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已经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现实情况,为了进一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江泽民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五大对我们党到21 世纪中叶完成“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目标任务作出部署,即:21 世纪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 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由此,我们党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的“三部走”战略,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现代化发展实际对第三步目标作出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规划,明确了在2010 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这三个时间节点的发展目标。江泽民进一步指出,对我国来说,21 世纪前20 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他提出了要在21 世纪前20 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要求,力求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www.daowen.com)
其二,以坚持发展理念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致力于经济快速发展。江泽民非常重视发展对于解决中国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关键在发展。”[23]这就明确了共同富裕作为一个发展目标,也必须以发展来解决,离开发展,共同富裕将无从谈起。在进一步深化邓小平所提出的“发展是硬道理”重要理念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24]。一方面,重视均衡协调发展。江泽民提出要把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解决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西部大开发、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等战略举措的提出与实施,深化了邓小平关于“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成为拓展共同富裕道路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坚持可持续发展。基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这一现实状况,江泽民继承与发展了邓小平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现代化建设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5 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并将此作为此后15 年必须长期贯彻的重要方针之一。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拓展了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内涵。
其三,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通过继续调整并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证。一方面,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江泽民提出在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要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适当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对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作出进一步调整,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定义,指出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另一方面,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第一次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在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5]。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强调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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