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举措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举措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之上,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布减税降费措施。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以这一群体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完善兜底救助体系,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

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的举措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之上,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一是深化税收改革。税收是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因而也需要重点在税收改革上下功夫。其一,逐步降低增值税。2019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为13%,将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税率由10%降为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布减税降费措施。未来,可以考虑按一定年限逐步降低增值税,比如每五年调整一次增值税税率、课税主体、课税范围等事项,推动结构性、制度性减税。其二,逐步降低企业所得税。根据美国税收基金会发布的《2021 年全球企业所得税税率分析报告》,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全球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持续下降,尤其是在2000—2010 年间下降幅度最大。早在2017 年,美国政府就宣布一系列减税措施,掀起新一轮减税浪潮,奥地利、法国、荷兰和英国也已宣布将在未来几年内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2021 年,全球180 个国家(地区)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为23.5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为23.04%,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约为25%,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还有一定的下降空间,未来可考虑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其三,动态调整个人所得税。2011 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3500 元,2018 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 元,并且设置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未来可动态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且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和范围,在个人层面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要以这一群体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要从总量上增加教育支出,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3—2018年世界平均教育支出占GDP 比重在4%以上,我国只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2018 年欧盟平均教育支出占GDP 比重高达4.63%,此前有些年份甚至超过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教育支出还有一定差距,要确保教育支出占GDP 比重不低于4%,并且分阶段、分地区提高教育支出占GDP 比重。要从结构上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低收入群众子女受教育水平,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国际上通常将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者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8.7%,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3.5%,“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给养老和医疗保障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国目前仍然面临养老和医疗保险未全覆盖、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存在短板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www.daowen.com)

三是完善兜底性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兜底性、基础性制度,社会救助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调整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兜底救助体系,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 年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兜底救助体系、加快缩小社会救助的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其二,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档或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其三,健全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在内的专项社会救助体系。其四,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体系,采取“一事一议”机制,对急难事项和人员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定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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