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基础
(一) 铁路运输的特点
在国际运输中铁路运输是一种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通过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铁路运输有很多优点,运输量大,速度较快,受气候因素影响小,可保障全年运输,且在运转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也小。其优点表现如下:
1. 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铁路运输几乎不受气候影响,一年四季可以不分昼夜地进行定期的、有规律的、准确的运转。
2. 铁路运输速度较快。铁路货运速度每昼夜可达几百公里,一般货车可达每小时100公里左右,远远高于海上运输。
3. 运输量比较大。铁路一列货物列车一般能运送3000—5000吨货物,远远高于航空运输和汽车运输。
4. 铁路运输成本较低。其运费仅为汽车运输费用的几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耗油量是汽车运输的二十分之一。
5. 铁路运输安全可靠,风险小。
6. 初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铁路运输需要铺设轨道、建造桥梁和隧道,建路工程艰巨复杂;需要消耗大量钢材、木材;占用土地,其初期投资大大超过其他运输方式。
(二) 铁路运输的作用
铁路运输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尤其是在内陆接壤的国家之间的贸易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现代化的运输方式中,铁路承担的客运周转量占60%,货运周转量占70%。铁路运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 通过铁路把欧、亚大陆连成一片,有利于发展同欧亚相邻各国的贸易。
2. 铁路运输是我国大陆与港、澳地区进行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它有利于开展大陆同港、澳地区的贸易,并通过香港进行转口贸易。随着双方贸易的不断扩大,经由铁路运输的货物,其运输量正在逐年增加。
3. 我国进口货物向内地疏运主要是由铁路承担的,内地之间的外贸物质调运也是靠铁路。所以,铁路在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和省与省之间外贸物资的调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4. 参与国际货物联运,提供便利的中转运输服务。
(三)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
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是根据托运人托运货物的数量、性质、状态等特点加以选择的。铁路货物运输按照托运货物的重量、体积、性质、形状等因素划分,现行的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三种。整车适用于运输大宗货物,零担适于运输小批量的零星货物,集装箱适于运输精密、贵重、易损的货物。
1. 整车运输
整车运输是指一批货物至少需要一辆货车的运输。托运人向铁路托运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及其以上货车运输的货物,应按整车运输的方式向铁路(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整车运输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货物的重量或体积限制: 标记载重量大多为50吨和60吨,棚车容积在100立方米以上,达到这个重量或容积条件的货物,应按整车运输; (2) 货物的性质与形状限制: 按性质与形状需要单独使用一辆货车时,应按整车运输。
下列货物除按集装箱运输外,应按整车运输办理(不得按零担运输的货物):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 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装入铁路批准使用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的除外); (3) 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5)蜜蜂; (6)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定有管内按零担运输的办法者除外); (7) 一批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货物除外)。
小 知 识
“一批”是铁路运输货物的计数单位,铁路承运货物和计算运输费用等均以批为单位。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其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必须相同。
2. 零担运输
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除可使用集装箱运输外,应按零担货物托运。零担运输的条件应满足: (1) 单件货物的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单件货物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 (2) 每批货物的件数不得超过300件。
零担运输包括以下七种方式。
(1) 直达零担: 同一到达目的站的货运。
(2) 中转零担: 不能直达,中途卸下再发送的货运。
(3) 沿途零担: 沿途列车按到站顺序卸下的货运。
(4) 快运零担: 挂运在快运开行区段的零担货运。
(5) 普通零担: 可装棚车的货运。
(6) 笨重零担: 一件重量在1吨以上、体积在2立方米以上或长度在5米以上,需装敞车的大件货物零担货运。还有货物的性质适宜敞车装运和吊装吊卸的货物也采用笨重零担。
(7) 定期零担: 定线、定到站、定班期、定车辆的货运。
小 知 识
零担货物运输原则是多装直达、合理中转、巧装满载、安全迅速。“多装直达”,即能直达的,不办理中转。“合理中转”,即按《全路零担车组织计划》,尽可能将中转货物组织到货物到站后方第一个中转站去中转,减少中转次数;无条件组织超越前方中转站的,才组织到前方最近中转站中转。这个原则告诉我们要正确的处理直达与中转的关系,做到够直达条件不中转,充分利用车辆的载重力和容积,巧装满载,就能够取得安全、迅速的运送零担货物的效果。
3. 集装箱运输
铁路货物运输中,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按集装箱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货物为以贵重、易碎、怕湿货物为主的“适箱货物”,如家电、仪器、仪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建材、工艺品、文化体育用品、医药、卷烟、酒、食品、日用品、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小五金和其他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货物。
不能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有: (1) 易于污染和腐蚀、损坏箱体的货物; (2) 鲜活货物(经铁路局确定,在一定季节和一定区域内不易腐烂的货物除外); (3) 危险货物(另行规定的除外)。
4. 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的区别
(1) 在数量上的区别。零担货物规定一批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不足一个货车,一件货物的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每批货物的件数不得超过300件;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重量,每箱不得超过集装箱最大载重量。
(2) 在货物品类及其性质上的区别。按零担或集装箱运输时有一定的限制,零担运输规定中所列七类货物不能按零担承运;集装箱运输规定中所列的三类货物不能使用集装箱装运;而按整车运输时则没有这类限制。
(3) 在货物运送单位上的区别。整车以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以每车组为一批。零担或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则以每张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铁路按批办理,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货车一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4) 在货物运费核收上的区别。不同批次的整车货物与零担货物的运价号、运价率都不同。按集装箱运输时,一整车集装箱按货车标重及其适用的整车运价率计费;零担集装箱按货物重量(低于起码重量的按起码重量)及其适用的零担运价率计算。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一)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联运单Through Rail Waybill),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铁路全程运送,并且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需发货人、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牵涉面广,从发货站发运货物起,须经过出口国的国境站,经过国的进口和出口国境站,直到进口国的进口国境站,环节多,交接复杂。因此,要求货物的包装要适合长途运输的需要,票据规范、清晰,随附单证齐全,运送车辆为国际列车,设备必须完好无损。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具有以下六个特点: (1) 参加国多,涉及面广,办理手续复杂;(2) 运输条件高; (3) 运距远、运输时间短、成本低; (4) 使用一份铁路联运票据;(5) 运输责任方面采用统一责任制; (6) 仅使用铁路一种运输方式。
(二)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有关协定和规章
(1) 《国家铁路货物运送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CIM),简称《国际货约》。该公约是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是在1890年制定的《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简称《伯尔尼公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该公约适用于至少两个缔约国之间的铁路联运,规定运单是运输契约。同时,《国际货约》还规定了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关于运费、期限和索赔规定。
(2)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Agreement 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简称《国际货协》。这是一个参加国家铁路联运协定的各国铁路,以及发、收货人办理货物国际联运时,必须遵守的基本文件。《国际货协》对协定国运输合同的缔结,运输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铁路的责任,发货人、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做了规定。
(3)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该协定规定了过境参加国际货协的铁路时办理货物运送手续、过境运送费和杂费计算、过境铁路里程表、货物品名分等、分类表,以及货物运费计算表等,对铁路和发货人与收货人都适用。
(4) 《国境铁路协定》。该协定是由两个相邻国家铁路签订,规定办理联运货物交接的国境站、车站以及货物交接的条件和办法、交接列车和机车运行办法、服务方法等具体问题。根据国境铁路协定的规定,两相邻国家铁路需定期召开国境铁路会议,对执行协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签订国境铁路会议协定书。
(三)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基本运送条件
1.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1) 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 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发货人委托的收转人转至最终到站。
(3) 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发货站和港口间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由发货人或发货人委托在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www.daowen.com)
2.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种别
按发货人托运货物数量、性质、体积、状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分为以下三种。
(1) 整车货物: 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 零担货物: 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吨,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3) 大吨位集装箱: 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位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3.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
根据相关协定与规章规定,下列货物不准运送。
(1) 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何一国禁止运送的物品。
(2) 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
(4) 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
(5) 一件重量不足10公斤,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
(6) 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物。
(7) 在换装联运中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一件不足100公斤的零担货物。
只有在参加运送的各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准运送。
(四) 出口货物国际铁路联运程序
1. 联运计划的编制
出口货物国际铁路联运计划分为年度运量计划和月度要车计划。
(1) 年度运量计划的编制。为衔接年度各国铁路间进出口货物的交接运量,每年年初,由国际货协召开中国、蒙古、俄罗斯、朝鲜、越南五国铁路和外贸代表参加的运量计划例会,商定本年度分国别、口岸、品类、季度的外贸进出口运量,会前由中国外运集团编制国际铁路联运年度运量计划,并与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铁道部等有关部门平衡确定后,提交例会,在例会上,与各国商定。年度运量计划安排是月度要车计划和各铁路口岸货物交接运量的主要依据。
(2) 月度要车计划的报批。根据客户提出运输要求,承运商配置运输方案和设计装载加固方案。根据铁路规定,在始发站提报国际铁路联运计划,并根据货物品类,如超限、超长、超重货物、危险品货物提报装载加固、包装方案,待铁路局、铁道部与外铁商订后批回计划。此项工作时间需提前1个自然月,超限、超大起重货物、危险品货物应提前2个月左右,如有特殊要求或工程急需货物需向铁道部提报临时加急特批计划。
2. 联运的托运与承运
(1) 托运前的准备工作。凡属国际铁路联运的出口货物,在托运前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的条项办理。
(2) 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发货人在托运货物时,应向车站提出货运单和运单副本,以此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认真审核,对整车货物应检查是否有批准的月度、旬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日要车计划,检查货物运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以确认是否可以承运。车站一经在运单上签证,写明货物应进站的日期和装车日期,即表示受理了托运。发货人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并经铁路根据货物运单的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车站方可予以承认,整车货物一般在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发运零担货物,发货人在托运时不需要编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即可凭运单向车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进货场,送到指定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管。从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单一同接受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时,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铁路对承运后的货物负保管,装车发运责任。
总之,承运是铁路负责运送货物的开始,表示铁路开始对发货人托运的货物承担运送义务,并负运送上的一切责任。
3. 制单结汇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收货人在货物运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收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联运单一式5联: (1) 第1联: 运单正本,货物的运送契约,随同货物至到站并连同第5联和货物一同并给货物人; (2) 第2联: 运行报单,随同货物至到站; (3) 第3联: 运单副本; (4) 第4联: 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站; (5) 第5联: 货物到达通知单,随同货物至到站。
此外,我国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细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外汇核销单”,另根据规定和合同要求还要添附“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商检证”、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查以及装箱单、磅码单、化验单、产地证、发运清单。这些文件只限与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关,并将添附文件名称和份数记入运单“发货人添附文件”栏内,并同运单一起至国境站,不能邮寄,货物在国境站的报关手续,由口岸外运公司代为办理。
在缮制国际联运运单的实务中,发往越南货物只需填写中文即可。发往中亚货物需填写中、俄两种文字,且必须用打印机打印。开始协助货主缮制报关单据,即报关单、装箱单、商务发票。出口机械设备需报请出口商检,按规定应由生产厂家去做,但可由代理人协助办理。
4. 货物交接
(1) 联运出口货物实际交接是在接收路国境站进行。口岸外运公司接铁路交接所传递的运送票据后,依据联运运单审核其附带的各种单证份数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遇有矛盾不符等缺陷,则根据有关单证或函电通知订正、补充。
(2) 报关报验。运送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将出口货物明显单截留三份(易腐货物截留两份),然后将有关运送单证送各联检单位审核放行。
(3) 货物的交接。单证手续齐备的列车出境后,交付路在邻国国境站的工作人员会同接收路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票据和货物交接,依据交接单进行对照检查。交接分为一般货物铁路方交接和易腐货物贸易双方交接。
▶三、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一)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的特点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不同于国际联运,也不同于一般的国内运输,而是一种特定的运输方式,有如下特点。
1. 租车方式两票运输(Car Rental Two Votes Transportation)
对香港的铁路运输是由大陆段和港九段两部分铁路运输组成,所以出口单位在发送地车站将货物托运至深圳北站,收货人为深圳外运分公司。
2. 运输工作计划多变
有相当数量的商品,特别是鲜活商品要根据香港市场的情况随时调节,在各个发运口岸要按一定的配额均衡发运,做到“优质、适量、均衡、应时”地供应香港市场。因此,对香港地区的运输要求较一般国际铁路联运和对外出口要高。
3. 运输计划主要是编制月度计划
发送货物的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成交、备货及香港市场的情况,按当时铁路铁路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向各铁路局办理、下达月度铁路要车手续。经汇总,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中国外运集团。各铁路局于当月14日提出下月计划分配方案,25日前批准计划。
(二) 对港铁路运输的一般程序
对港铁路运输的全过程是由国内段铁路运输和港段铁路运输两段组成,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各地分支机构和香港中国旅行社联合组织。其程序如下所示。
(1) 按铁路局规定,按时提出月度要车计划和旬度装车计划。
(2) 发货地外运公司或外贸进出口公司填制铁路运单向车站办理至深圳北站的托运手续。
(3) 按车站指定的进货日期,将货物送到车站指定的货位,并办妥出口报关手。
(4) 发货单位以出口物资工作单委托深圳外运分公司办理接货租车过轨等手续,装车后立即拍发起运电报。
(5) 深圳外运分公司接到各发货地工作单和启动电报后,及时通知中旅社做好接车准备工作。
(6) 发货地发车后,当地外运分公司与铁路局进行票据交换,并编制货车过轨计划,办理租车手续。
(7) 货车到达后,深圳外运分公司与铁路局进行票据交换,并编制货车过轨计划,办理租车手续。
(8) 中旅社向香港海关报关,并向广九铁路公司办理托运起票手续。
(9) 货到香港后,由中旅社负责卸货并送交货主。
(三) 对澳门地区铁路运输
如属去澳门货物,则发至广州,由广州外运公司办理中转手续,其他手续与对香港运输货物的手续相同。
和香港地区一样,对澳门地区出口货物的铁路运输同样分两段进行: 先由发货人按照《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由出口单位或货代在发送车站将货物托运至广州,整车到广州南站新风码头42道专用线。零担到广州南站,危险品零担到广州吉山车站,集装箱和快件到广州车站,收货人均为广东省外运公司。后者作为收货人接货后办理水路或公路的中转将货物运至澳门,货到澳门后由南光集团运输部负责接货并交付收货人。广东省地方物资和一部分不适合水运的内地出口物资,可用汽车经拱北口岸运至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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