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货物仓储基本程序
国际货物仓储业务主要包括保税仓库货物进口、收货入库、储存保管和出库,基本流程如图2-4所示。与流程运作相对应的是保税仓库相关岗位和人员工作关系,如图2-5所示。下面针对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详细阐述。
图2-4 国际货物仓储业务范围及流程
图2-5 国际货物仓储作业人员的工作关系图
▶二、保税仓库货物进口报关
按照货物入境时候的地点不同可以分为本地进货报关和异地进货报关。
(一) 本地进货
当进口货物是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其进口报关流程如图2-6所示。
图2-6 本地进货的进口报关流程
(二) 异地进货
进口货物在本国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其他通商口岸入境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按海关进口货物转关运输管理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其进口报关流程如图2-7所示。
图2-7 异地进货的进口报关流程
▶三、保税货物入库
国际货物仓储的入库业务包括收货准备、货物接送、货物验收和货物入库四个环节。
(一) 收货准备
国际物流仓库根据入库货物情况提前安排货位、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文件单证准备,具体包括熟悉入库货物、掌握仓库库场情况、仓库妥善安排货位和做好货位准备、准备苫垫材料和作业用具、验收准备、装卸搬运工艺设定、文件单证准备等。
(二) 货物接送
1. 货物接送方式
保税货物接送包括四种方式。
(1) 专用线接运。铁路部门将转运的货物直接转送到仓库内部专用线的接运方式。
(2) 车站、码头提货。在车站提货,提货人要向车站出示“领货凭证”;码头提货,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或附单位提货证明,到港口货运处取回货物运单即可到指定库房提取货物。
(3) 自提入库。到货主单位提取货物。
(4) 库内提货。这是直接送达仓库的一种供货方式。
2. 货物入库方式
另外,根据货物接送方式不同,保税货物进入仓库时,可分为拆箱入库与散货入库。
(1) 拆箱入库是指海运集装箱装载的货物,在仓库收货区拆封,卸至托盘上。拆箱入库方式有机械拆箱和人工拆箱两种。
(2) 散货入库是指一般货物与空运货物自仓库的收货码头卸下堆栈在托盘上。
(三) 货物验收
1. 入库验收内容
入库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数量检验、质量检验和包装验收。
(1) 数量检验。在进行数量检验时,必须把好点数(过磅)、记码单和码垛三个环节,以保证数量准确。
(2) 质量检验。对入库商品进行内在质量,亦即对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能的检验。一般通过耳、鼻、手等感觉器官,并利用简单工具检验。检验商品是否受潮、玷污、腐蚀、霉烂、缺件、变形、破损、损坏等。
(3) 包装验收。由于包装对商品安全运输和储存关系甚大,所以包装验收是商品验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业务单位对其商品包装有具体规定的(如木箱板的厚度,打包铁皮的箍数,纸箱、麻袋、草包等的质量要求),仓库都要按规定对包装进行验收。
2. 异常处理
验收中发生异常问题,处理方法如下。
(1) 商品入库凭证未到齐之前不得开始验收。如果入库凭证不齐或不符,仓库应拒收或暂时存放,待凭证到齐后再验收入库。
(2) 发现商品数量或质量有问题,要会同有关人员当场做出详细记录,交接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以明确相互间的责任。
(3) 对入库商品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以索赔损失。若超过索赔期限,责任部门对形成的损失将不予受理。
(4) 办理入库手续指在商品保管账上注明入库商品的品种、数量、存放的库房和货位等登记入账手续,这是入库作业的最后一项工作。
(四) 货物入库
货物入库时,应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入库通知单,完整的入库单据必须具备以下四联: 送货回单、储存凭证、仓储账页和货卡,并附上检验记录单、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凭证,以证实该批货物已经检验合格,可以正式上架保管。
货品进验完毕后,依性质的不同由仓储管理系统分配储位,上架人员将依照终端打印机印出的卷标黏附在货物外侧后,缠上透明收缩膜,以堆高机放置入货架或是大货区。
▶四、保税货物的储存保管
货物入库以后,便进入了储存保管阶段,它是仓储业务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存放、保管、检查与盘点等。
(一) 存放
在储存区内,全托盘装载的物品被分配到预定的托盘位置上。对此,有两种常用的货位分配方法,即可变的货位和固定的货位。
可变的货位安排系统,也称作动态定位(Dynamic Slotting),是在每次有新的装运到达时允许产品改变位置,以便于有效地利用仓库空间;固定的货位安排系统,是在选择区内为每种产品分配一个永久性的位置。
(二) 保管
1. 保管方式
通常,仓库中货物保管的方式主要有: (1) 地面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 (2) 托盘平放式,将保管物品直接放在托盘上,再将托盘平放于地面; (3) 直接堆放式,在地面上直接码放堆积; (4) 托盘堆码式,将货物直接堆码在托盘上,再将托盘放在地面上; (5) 货架存放式,将货物直接码放在货架上。
2. 保管要求
仓库保管的基本要求是: (1) 面向通道进行保管; (2) 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3) 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 (4) 同一品种放在同一地方; (5) 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 (6) 要注意保证商品的存放安全。
除上述一些问题以外,保管还应有温度和湿度管理、防尘、防臭、防虫、防鼠、防盗等问题。怕潮湿和易霉变、易生锈的商品,应存放在较干燥的库房里;怕热易熔化,易发黏、挥发、变质或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的阴凉场所;一些既怕热又怕冻的、且需要较大湿度的商品,应存放在冬暖夏凉楼下库房或地窖里;性能相互抵触或易串味的商品不能在同一库房混存,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三) 货物检查与盘点(www.daowen.com)
1. 保管期间货物的检查
在对货物保管的过程中,保管人员应对货物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在库货物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检查的内容主要有数量检查、保管条件检查、质量检查、安全检查。检查的方式包括日常检查、临时检查、定期检查等。
在检查过程中,如果保管人员发现货物发生变质或有变质迹象、数量有出入、货物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检查结果和问题要做出详细的检查记录。
2. 货物的盘点
货物盘点是指定期或临时核对库存商品实际数量与保管账上的数量是否相符;查明超过保管期限、长期积压货物的实际品种、规格和数量,以便提请处理;检查商品有无质量变化、残损等情况;检查库存货物数量的溢余或缺少的原因,以利改进货物的仓储管理。盘点内容主要有数量盘点、重量盘点、账账核对、货账核对。
一般情况下,对仓储货物的盘点方法主要有动态盘点法、循环盘点法、重点盘点法。所谓动态盘点法,是指在发生出库动态时,就随之清点货物的余额,并同保管卡片的记录数额相互对照核对。所谓循环盘点法,是指按照相关货物入库的先后次序,有计划对库存保管货物循环不断地进行盘点的一种方法,即保管员按计划每天都盘点一定量的在库货物,直至库存货物全部盘点完毕,再继续下一循环。重点盘点法是指对货物进出动态频率高的,或者易损耗的,或者昂贵重要的进行盘点的一种方法。
▶五、保税货物出库
(一) 货物出库流向
对于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其出库的流向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储存后原物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向国内销售或使用三种情况。
1. 原物复出口
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货物进口时经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报关单,经主管海关核实后予以验放有关货物或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将有关货物监管运至出境地海关验放出境。复出境手续办理后,海关在一份出口报关单上加盖印章还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作为保税仓库货物核销依据。
2. 加工贸易提取使用
从保税仓库提取货物用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项目加工生产成品复出口时,经营加工贸易单位首先按照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程序办理合同备案等手续后,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然后,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保税仓库提货手续,填写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专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经海关核实后,在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凭此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3. 转入国内销售
保税仓库的货物需转为国内市场销售时,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其贸易性质由保税仓库货物转变为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属于国家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管理,以及特定登记进口商品和其他进口管理商品的,需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有关证件,并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上述进口手续办理后,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用以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二) 货物出库流程
保税货物出库的一般流程如图2-8所示。
图2-8 保税货物出库流程
1. 审核仓单
仓库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出库通知后,必须对仓单进行核对。因为存货人取得仓单后,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也可以分割原仓单的货物,填发两份以上新的仓单,将其中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存货人与仓储人原来所签订的合同关系被转让给部分规定适用于三人。第三人在取得仓单后,还可以在仓库有效期内,再次转让或分割仓单。但是,合同法规定存货人转让仓储物提取权的,应当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
2. 核对登账
仓单审核后,仓库财务人员要检查货物的品名、型号、规格、单价、数量等有无错误,收货单位、到站、银行账号等是否齐全和准确,单证上书写的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痕迹,是否超过了规定的提货有效期等。如果核对无误后,可根据凭证所列各项内容,登入商品保管账,核销储存量,并在出库凭证上批注发货商品存放的货区、库房、货位编号以及发货后应有的储存数量。同时,收回仓单,签发仓库货物出库单,写清各项内容,连同提货单或调拨单,一起交仓库保管员查对配货。
3. 配货备货
财务人员转来的货物出库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仓库保管员按出库凭证上所列项目内容和上面的批注,到编号的货位对货,核实后进行配货。
配货须坚持先进先出、易坏先出、不利保管先出的原则。货物从货垛上搬下后,应整齐堆放在备货区位上,以便刷唛、复核、交付等备货作业的进行。
备货工作主要有包装整理、标志重刷、零星货物组合、根据要求装托盘或成组、转到备货区备运。备货时,发现没有全部到齐的一票入库商,或入库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尚未处理,或商品质量有异状的,要立即与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联系,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认为可以出库,并在正式出库凭证上签注意见后,方可备货、出库;否则,不备货、不出库。
4. 复核查对
备货后仓库人员应立即进行复核,以确保出库货物不出差错。复核形式有保管员自行复查、保管员互核、专职人员复核、负责人复核等。复核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认真审查正式出库凭证填写的项目是否齐全,出库凭证的抬头、印签、日期是否符合要求,复核商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地、重量、数量、标志、合同号等是否正确。
(2) 根据正式出库凭证所列项目,与备好的货物相对照,逐项复核、检查,看其是否与出库凭证所列完全相符,如经反复核对确实不符时,应立即调换,并将原错备商品标志除掉,退回原库房。
(3) 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污染,标志、箱(包)号是否清楚,标签是否完好,配套是否齐全,技术证件是否齐备。
(4) 需要计重、计尺的货物,要与提货人一起过磅,或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抽磅,或理论换算重量,一起检尺码。要填写磅码单或尺码单,并会同提货人签字。
(5) 复核结余商品数量或重量是否与保管账目、货物保管卡片结余数相符,发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
总之,复核的目的就是要求出库货物手续完备、交接清楚,不错发,不错运。出库货物经过复核无误后,方可发运。
5. 出库交接
备齐货物经复核无误后,仓库保管员必须当面与提货人或运输承运人按单逐件点交清楚、分清责任、办好交接手续。自提货物待货物交清后,提货人应在出库凭证上签章;待发运货物保管员应向发运人员点交,发运人员在出库凭证上签字。发货结束,应在出库凭证发货联上加盖发讫或商品付讫戳记,并留据存查。同时,应由仓库填写出库商品清单或出门证,写明承运单位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和编号,并会同承运人或司机签字。出库商品清单或出门证一式三联: 一联由仓库发货人员留查;二联由承运人交仓库,以便门卫查验放行;三联给承运人作为交货凭据。
6. 填单销账
货物交点后,保管员应在出库单上填写实发数、发货日期等项目内容,并签名。然后,将出库单及相关联证件资料及时交送货主,以便货主办理货款结算。保管员根据留存一联出库凭证清点货垛余数,并与账、卡核对,登记、核销实物保管明细账,账面余额应与实际库存量和货卡登记相符;出库凭证应在当日清理,定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在规定时间内,转交账务人员登账复核。
一批货物发完后,应根据出入库情况,对收发、保管、溢缺数量和垛位安排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并把这些资料整理好,存入商品保管档案,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用。
保税仓库的仓管人员还应于每月的前5天内将上月所存货物的收、付、存等情况列表报送当地海关核查,并随附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等单证。
(三) 货物出库中的问题处理
1. 出库凭证(提货单)上的问题
凡出库凭证超过期限,用户前来提货时,须先办理手续,按规定缴足逾期仓库保管费后方可发货。提货时,如用户发现规格开错,保管员不得自行调换规格发货,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重新开具出库凭证方可发货。
凡发现出库凭证有疑点,或者情况不清楚,以及出库凭证有假冒、复制、涂改等情况,应及时与出具出库单的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属于商品已进库但未验收,或者期货商品尚未进库的出库凭证,一般暂缓发货,并通知货主,待货到并验收后再发货,其提货期顺眼,仓管人员不得代发待验。
2. 提货数与实存数不符
商品入库时由于验收问题,增大了实收商品的签收数量,从而造成账面数大于实存数。这种情况下可采用报出报入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先按库存账面数开具货物出库单销账,然后再按实际库存数量重新入库登账,并再入库单上签明情况。
仓库保管人员和发货人员在以前的发货过程中,因错发、串发等差错造成的实际货物库存量小于账面数。如果商品尚未离库,应立即组织人力,重新发货;如果商品已经提出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汇报,连同货主、运输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货主单位没有及时核减开出的提货数,造成库存账面数大于实际存储数,从而开出的提货单提货数量过大。此时由货主单位出具新的提货单,重新组织提货和发货。
仓储过程中造成的合理范围内的货物损耗,应由货主单位自行承担,而超过合理范围内的损耗,由仓储部门负责赔偿。
在发货过程中发现因商品外包装破损、出现砂眼等现象,引起的商品渗漏等问题,发货时都应经过整理或更换包装,方可出库,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仓储部门承担。
漏记账、错记账,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调整保管账,使之与实际库存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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