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交运营的管制措施优化

公交运营的管制措施优化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市场失灵时,即公交行业效率低下时,政府应该采取管制措施,而且必须进行管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公交行业进行管制。中国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将公共交通属性界定为公益性,严格控制公共交通票价,限制了公交企业的收益权,结果是公交企业普遍发展动力不足。

公交运营的管制措施优化

1.管制手段

公共交通的规模经济特征表明其垄断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采用完全放开竞争的市场化政策并不合适。当市场失灵时,即公交行业效率低下时,政府应该采取管制措施,而且必须进行管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公交行业进行管制。法律手段方面,中国出台了许多与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管理条例。依照这些法律规范,能够很好地约束政府、专家和供应商行为。

经济管制内容主要包括市场准入、价格与质量和服务标准三项。严格管制价格,就必须严格管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若不严格管制,垄断企业就会通过价格不变而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用降低成本的办法变相涨价,获取垄断利润(王学庆,2003)。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公交企业不得擅自调整公交票价。如果政府需要调整公交票价,必须依法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中国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将公共交通属性界定为公益性,严格控制公共交通票价,限制了公交企业的收益权,结果是公交企业普遍发展动力不足。

2.规制范围(www.daowen.com)

为了获取规模效益和培育适度竞争环境,政府特许经营的企业数量应当限制,而且必须进行政府管制。由于国有公交企业运营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管制,政府可通过将国有企业管理业务外包方式,使政府与企业成为不同利益主体,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团队进行管制。

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时,需要明白产权形式并不能完全决定行业效率,而且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并不能完全以效率为唯一目标,还需考虑公交的公益属性。因此,任何产权形式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公交市场,关键是政府要在准入、合同和竞争三个方面进行规制。政府在选择运营商时,要注意进入壁垒的设置,尽量让更多企业能够参与投标和竞标;政府通过公开选择机制,特许几个运营商同时从事公交服务,通过合同规制约束运营商运营行为,并对运营商进行绩效监管;由于公共交通是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排他性,而且规模效益对政府成本降低有益,因此,一个公交市场上的运营商数量不宜过多,适度竞争环境有助于公交规模经济效益的获得和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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