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扶贫对象组织化程度不高

扶贫对象组织化程度不高

时间:2023-05-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10-3富裕县被访农户组织化程度调研资料来源:调查组问卷分析数据。可以看到,与全国和黑龙江省相比,富裕县在土地流转的比率、农民参加合作社的比例、龙头企业带动的比例都比较低,扶贫对象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对富裕县来说,无论前期的脱贫,还是今后的致富,其支撑着力点都要靠产业。对于富裕县来说,如何调优产业结构,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是今后面临的挑战。

扶贫对象组织化程度不高

1.农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例较低

贫困户本身属于弱势群体,自身发展力量不足,需要依托于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合作社等组织改善弱势地位,实现抱团发展。由于贫困地区的乡村里能人更稀缺,缺少能人带动使富裕县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对滞后,土地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的结合不够紧密。见表10-3,从10个村子的调查结果来看,在被访农户中,16%的农户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3%的家庭有龙头企业带动,发生土地流转(包括流入和流出)的家庭只有20%。

表10-3 富裕县被访农户组织化程度调研

资料来源:调查组问卷分析数据。

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比较来看,见表10-3,贫困户参加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的比例都比非贫困户高,土地流转的比例也高,见表10-4,说明富源县合作社、龙头企业在带动贫困户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组织带动效应受益更多的是贫困户,而非贫困户参与度较低。

表10-4 富裕县被访农户土地流转情况调研(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调查组问卷分析数据。

从全国来看,家庭承包耕地的流转率已经超过了1/3,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比率已经接近50%,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辐射带动农户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50%。黑龙江省家庭承包耕地的流转率也超过了1/3,农户参与合作社的比率已经接近50%。全省龙头企业带动种植业基地面积的达到1.4亿亩,超过全省耕地面积的50%。可以看到,与全国和黑龙江省相比,富裕县在土地流转的比率、农民参加合作社的比例、龙头企业带动的比例都比较低,扶贫对象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分散的小农户在科技推广、市场销售、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没有优势,难于与现代化大农业衔接。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新型主体的发展是富裕县今后需要关注的问题。

2.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弱

从富裕县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看,主要来源于机动地、五荒地的土地流转金,其他收入较少。例如,在富裕县90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指除去转移收入和政策性资金以外的收入),“土地发包收入(含五荒土地发包收入)”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79.8%;“其他经济收入(包括县扶贫资金打包投资每年给每个贫困村集体分红4万元)”占19.6%;资产出租和股权分红合计仅占0.5%。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到,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尚未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在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没有体现出来。

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和贫困户的永久脱贫。对富裕县来说,无论前期的脱贫,还是今后的致富,其支撑着力点都要靠产业。在国家和地方扶贫资金的扶持下,在各级扶贫队伍的直接参与和帮助下,富裕县已经基本建立起来粮食仓储、奶牛养殖、生猪养殖、特色种殖、乡村旅游、水田开发、光伏电站等七大扶贫产业。对于贫困县、贫困村,产业创建不容易,但要做大做强就更难。特别是今后在扶贫队伍一旦撤出的情况下,贫困村如何依靠自身力量将已经建立起来的扶贫产业做大做强,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从目前来看,富裕县建立的七大扶贫产业和《富裕县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集中围绕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杂粮蔬菜、乳品和肉类等八大类绿色食品基地建设,谋划生成新的大项目”,主要是围绕着农业建立起来的,总体上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产业体系偏重于第一产业,属于传统产业体系。地区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培育壮大更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富裕县来说,如何调优产业结构,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是今后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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