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先行实践表明,温柔的“福利陷阱”可能导致养懒人,发展动力趋弱。“起点公平”,是以人的发展为价值基准,应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可行路径。把起点公平作为机会公平的前置条件,由社会来予以保障,缩小能力差距,让起跑线尽量公平,尤其是群体性的起跑线,如农民与市民,在教育素养、健康素质等方面缩小差距。有了社会的“起点公平”为前提,经济的“机会公平”为过程,结果上的差距就会缩小。再辅以“底线公平”兜底弱势群体,如社会救助、社会救济,消费分配的公平就可基本实现,保障个体的生存发展和集体的生存发展并行不悖(人是以个体方式、集体方式存在和发展的)。
因此,推进共同富裕的着力点不是在结果上,也就是重心不在修正结果的再分配上,而是在“起点”上,即能力差距上,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人力资本的积累差距上。这需要转向社会发展的人本逻辑,将经济问题纳入社会整体中来考虑。经济是社会的物质基础,但也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受制于社会的整体状态。人的发展、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只有放到整个社会当中才能认识清楚,放在经济当中则只能看到一部分。观察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从整个社会来看,只是为人的发展、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出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www.daowen.com)
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是:社会要通过社会合力,构建消除群体性能力鸿沟的制度安排,来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基本能力。缩小能力差距不能依赖于收入分配循环机制来实现,而应在消费上介入。即能力来自社会消费过程。消费是人的生产再生产过程,是人的发展过程,是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是人的能力提升的过程,是为经济提供目的和创造条件的过程。消费包括私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二者应当合力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消费,达到基本营养、基本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以此保障每一个人获得基本能力,并不断提升。这促进了人的发展,也缩小了贫富差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政治理念也就自然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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