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成长环境、家庭条件、自然禀赋、受教育程度的不同,每个人的能力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这也是种群演化和社会多样化的必然结果。当然,这种个体能力的差距可以通过个人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倘若由于社会化条件以及制度性歧视等原因,导致相同类别的个体差距聚合显现为大规模的群体差距,且难以通过个人努力得以缩小时,说明整个社会存在向上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25]。比如,中国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分割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一些社会福利制度也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这一现象在20世纪60—70年代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特有的福利保障主要由城镇地区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受益,包括受益于粮票制度而享受粮食价格双轨制带来的红利,受益于工作分配制度而享有就业优先权,受益于财政倾斜政策而更多享有城市公共产品。此外,城镇人口还享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公共教育、单位分房等福利。然而,一个人若生下来就是农民,后天再怎么努力,也会面临一系列不平等待遇。这种城乡户籍的受益差异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并会在社会中形成某些群体能力普遍偏低的现象,这需要深刻反思群体性能力差距产生的根源及其合理性。有研究认为,非农业户口的劳动力更有可能进入高收入行业[26],而且城乡户籍会导致劳动者面临不同的工资决定机制,主要体现为农村户口的就业者工资待遇更低、就业机会更少[27][28][29][30]。从长期来看,农村居民向低收入水平聚集的人口比重大,相应地进入低技能劳动力部门和低收入群体的规模比重会更大。从现实来看,大部分农村家庭初始收入分布主要集中于低水平上,这将进一步加剧农村居民在低收入积累量和低收入水平上聚集的程度。而城市家庭收入积累量较高,能够投资人力资本并由此实现更高工资收入的家庭更多,因此城镇居民会更多地在高收入积累量和高收入水平上聚集。由此,农村居民就会在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收入较低的位置形成收入众数组,而城镇居民会在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中等收入位置形成收入次众数组。其中,部分农村家庭因为面临更高的壁垒成本,无法参与城市低技能劳动力部门获得更高的工资收益,面临的收入积累约束更为严格,长期收入积累量和收入水平更低,构成了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底座部分[31]。这一问题在不同区域之间也同样存在。
在城乡分治或区域分化的背景下,机会、起点、规则的不公平,导致一些群体的能力普遍偏弱,而能力普遍偏弱又会导致收入水平的偏低。这种传导机制,最终导致庞大低收入群体的形成,进一步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因此,群体性能力差距虽然由个体能力差距构成,但不是个体能力差距的简单叠加,而是无数个体能力差距的扩大化和相互强化,且这种差距难以通过个人努力或者技术进步得以解决。要使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变成中等收入群体,就必须加快推进以社会化为导向的社会身份分层体制的变革。这种社会身份体制除了户籍以外,还有体制内、体制外,编制内、编制外,以及工人身份、干部身份等不同情形[32]。(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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