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意味着中国的共同富裕不能一味在存量财富上做文章,从而过度倚重再分配职能,也不能掉入“福利主义陷阱”,而应更多强调增量的开发,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来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现代化。这就要求每一位参与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创富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出相应的价值。然而,由于中国社会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包括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体制内和体制外、正式工和非正式工等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国民身份的差别和同工不同酬现象,加之区域、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明显差距,带来个体努力无法改变的群体性能力差距。有些群体由于群体性能力的低下,难以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注定只能获取群体性的低收入,所以整个群体就成为低收入群体。进入共同富裕第二阶段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战略和政策的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人力资本差距,以增效带动增长的方式缩小收入差距[33]。2019年,中国约6.1亿人的年均收入仅为1.15万元,月收入不到1000元[34]。这个庞大的群体中大多数是农民,他们从生下来就被贴上“农民”这个社会身份的标签,面临诸多制度性歧视,也难以获得同等的公共消费资源,人力资本积累相对较慢。比如,农民接受教育的年限普遍较短,导致其参与经济循环、进入市场的能力普遍偏低,往往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创造低附加值,那么他们的收入就不可能普遍提高。即便他们付出再多劳动时间,大概率也只能成为低收入群体。另外,许多农民即使进了城,仍然难以享受市民的平等待遇,这种社会身份限制了他们享受同等待遇的权利,进一步加剧了群体性的机会不公平和起点不公平。因此,即便面临部门间相同水平的工资上涨,农村家庭要想实现由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部门向城市高技能劳动力部门转移,相比于城市家庭仍然更为缓慢。特别是滞留在农村低技能劳动力部门的农村家庭,要通过向城市高技能劳动力部门流动实现收入增长难度更大[35]。当经济不平等和社会身份的不平等之间一旦形成相互关联,甚至相互强化时,要想缓解群体性的分配差距,走向共同富裕,就会变得异常困难。因此,要促进共同富裕,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缩小群体性能力差距这一“牛鼻子”。(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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