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创新监督监察机制的优化与发展

创新监督监察机制的优化与发展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投诉的问题,采取直接处理和重点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针对行政效能问题、不同监督力量重复监督的问题,建立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行政效能监督主体的力量整合。

创新监督监察机制的优化与发展

一是要建立行政监察投诉中心。设立政府效能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依托在政府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整合现有行政投诉受理资源,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对公务员和机关部门工作态度和办事效能方面问题的投诉。对投诉的问题,采取直接处理和重点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二是建立多元化的行政监察监督主体。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民主监督。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尤其要更多地聘请行政管理效能监督员,经常进行明察暗访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强化一体化的效能监察内部监督。针对行政效能问题、不同监督力量重复监督的问题,建立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察)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行政效能监督主体的力量整合。四是构建弹性化的行政效能监察评价组织。针对不同行政监督监察项目,以问题为导向,以分工合作为思维方式,打破正式编制,组建弹性化的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如组建行政机关内部临时性效能监察评价编组式组织,吸收党委政府督查、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对行政部门进行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监督检查。五是建立行政效能监督评价体系的信息互通共享通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行政效能监察网络体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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