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行政管理的分析介绍,行政主客体的辩证关系

行政管理的分析介绍,行政主客体的辩证关系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管理主体即行政机关及其管理者,管理客体即管理主体能够管辖和支配的管理对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在特定的界限内,管理主客体是确定的。行政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管理主体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其职权不仅对行政系统有效,而且对社会有效。行政管理的目标必须在主客体双方的协调一致中才能实现。因此,在行政管理中,尽可能地调动和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就成为管理活动的中心问题。

行政管理的分析介绍,行政主客体的辩证关系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主体即行政机关及其管理者,管理客体即管理主体能够管辖和支配的管理对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在特定的界限内,管理主客体是确定的。但作为管理的两极,它们又不是各自独立、彼此隔绝、互不相干的。二者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主体的决定性与管理客体的制约性。行政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种特殊现象,它的管理主体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其职权不仅对行政系统有效,而且对社会有效。一切经济的、社会的管理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行政管理主体的控制。因此,管理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乃至社会管理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性作用。但管理主体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要受到管理客体的制约。管理客体往往不是机械地或被动地执行管理主体的指令,而是自主履行同一定权力相结合在一起的责任。一般来说,当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的目标相矛盾、相违背时,管理客体的制约性通常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虽然接受管理主体的命令,但常常表现为上级政府的方针政策一到基层便成为强弩之末;二是抵制或拒绝接受管理主体的命令,常常表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式上的执行而事实上的偏离。管理客体的这种制约性,决定了管理主体不能离开管理客体的相互作用而独立发挥职能。行政管理的目标必须在主客体双方的协调一致中才能实现。否则,任何行政管理活动过程,都会因为管理主客体相互关系的不协调而“中断”。(www.daowen.com)

第二,人是行政管理中核心的主体与客体。行政管理作为人们运用国家权力作用于经济基础和整个社会生活的管理活动,其管理的客体系统无论在内容上还是结构形式上,都比作为管理者的人和被管理者的人复杂丰富得多。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管理主体系统既包括作为管理者的人,也包括各级行政机关。由于管理者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活动,而行政机关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目的意志的组织化、制度化和人格化,因而可以把作为管理者的人称之为管理的“原生主体”,把行政机关称之为管理的“次生主体”。管理客体系统中的工业、农业商业等,不仅包括被管理者的人和行政组织,也包括物。与企业管理不同的是,管理主体系统对物的管理是间接的宏观管理,是通过对人的管理而实现的。因此,在行政管理中,尽可能地调动和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就成为管理活动的中心问题。

第三,管理主客体的区分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行政管理中的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的区分,取决于在管理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职责。作为管理者,居于支配地位,拥有决策、指挥、控制的权力,就是管理主体;反之,就是管理客体。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地位和作用的差别来说,管理主客体之间的区分是绝对的。但由于国家行政管理系统是按等级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复杂系统,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之间,其间的每一行政层次都通过顺向和逆向两方面的联系联结在一起。在纵向管理关系上都对下一级政府进行管理,成为管理主体;同时又接受上一级政府发出的信息,成为管理客体。在横向管理关系上,各行政机关内部或外部不同的行政关系中,人的角色既可能是管理主体,也可能是管理客体,并随着管理关系变化而变换自己的角色。因而管理主客体的区分又是相对的。所以,在行政管理中,要注意理顺各种关系,加强上下左右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这样才能建立运转灵活、效率高的行政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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