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3年,距最后一场大火不到十年,乐平泉成了同仁堂的新掌柜,并通过与清廷之间的老关系来谋取新的商业利益,以复兴同仁堂。像乐氏先辈一样,他广交官场中人。在执掌同仁堂期间,乐平泉建立起了四通八达的人脉网。早在事业伊始的1854年,44岁的乐平泉就捐了一个四品候补道,就像当时的很多商人一样,这给了他一条交结官府更为便捷的途径。在他逝世的前两年,也就是1878年,68岁的乐平泉又捐到了一个从二品典封,这说明当时他的影响力之广,因为清例捐官通常是不准纳入二品的。[20]
乐平泉用他的同行显然不用的手段,费尽心机地利用他与官场的种种关系去保护同仁堂的声誉。不过,和其他商人一样,乐平泉也无法通过法律诉讼来制止竞争对手的商标侵犯行为(这里用的是西方的术语),因为清代中国尚没有旨在防止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复制商标或者字号的法典。根据安守廉(William P.Alford)对中国知识产权专利法历史的研究,清代商人总是发现,他们因这一法令阙如而处于软弱无助的地位。因此,他们很少恳请官员出面去保护其商行的声誉。即使他们偶尔这么做了,也鲜有成功的案例。[21]
如果安守廉关于商人们在法律上居于被动地位的论述是正确的,那么乐平泉则代表了一个惊人的例外,因为他曾三番两次地要求官府出面保护同仁堂,以阻止竞争对手冒用其字号。1852年,当于氏两兄弟以“同仁堂”的名义在北京开张销售传统中药时,乐平泉当即向钦命巡视中城察院对他们提出了控告。他的控诉立竿见影,官府马上逮捕了于氏兄弟,并罚其戴枷游街示众,以儆效尤。[22]
1869年,乐平泉再次动用官差,惩罚了一家字号与“同仁堂”相似但并不完全一样的药铺。乐氏的另一竞争对手在北京开设了一家药铺,取名为“同人堂”,使用了“人”这个与乐氏药店中的“仁”字音同但是写法迥异的汉字(假如说“同仁堂”可以翻译为“共享仁爱之厅”的话,那么这家“同人堂”则可以译成“共享人性之厅”;“仁”和“人”这两个汉字笔画都相对较少,前者为四画,后者为两画)。乐平泉又一次提出控告,官府也又一次查封了这家竞争对手的药店。为了保险起见,这一次官府还兴师动众地在整个北京城张贴了告示,警告其他人自此以后不许仿冒同仁堂。[23]
乐平泉在利用与官府的关系保护同仁堂声誉同时,也利用与朝廷的关系,通过科举考试来提高同仁堂药品的销售。在其销售方案中,乐平泉精明地将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作为目标,视他们为传播同仁堂药品信息的理想人选。清代科举,三年一正科,届时数以千计的年轻人竞相赴京赶考,每次有一万人参加会试去考举人,五六千人参加京试去考进士。[24]顺利考取功名之人,将在京师和各省走马上任;而名落孙山者,则将惆怅地回到各自的家乡。在中国帝制晚期,很难想象还有谁能比这批青年才俊在影响大众流行口味方面具有更大的影响力。[25]
当各地举子进京赶考时,乐平泉便向每个人赠送两件礼物:一盏灯笼和一包平安剂。每件物品上都印着“同仁堂”和“乐”几个朱红大字。向考生们提供灯笼,意在使他们能够打着从其住所到达考棚里的号房,因为每天天亮之前他们就必须对号入座。但同仁堂更重要的用意,则是希望这些考生能将其药品带到新的岗位或带回家乡,作为礼物分发,以此扩大同仁堂的声誉。[26](www.daowen.com)
除通过科举考试以使中国的政治精英认同同仁堂之外,乐平泉也通过对北京城的福利事业大作贡献,使中国的社会精英认同他的生意。在寒风凛冽的冬日和酷热难耐的夏日,乐平泉都会在同仁堂门前开设粥厂,施舍穷人。他还在北京城的一些路旁安上了印有“同仁堂”字样的街灯,照亮了北京的人行道。另外,乐平泉还捐资成立了一个救火队,命名为“同仁堂普善水会”,并为之配备了从德国进口的最新式的水车。这是19世纪晚期北京仅有的几家民捐民办的救火队之一。1888年,普善水会从几家水会中脱颖而出。当时,紫禁城的贞度门失火,延及太和门上的塔楼,结果只有普善水会的水车能够将水喷得足够高,扑灭了塔楼上的烈火。随后,普善水会得到了权势熏天的慈禧太后的明令嘉奖,名震京师。[27]
在乐平泉于1880年辞世之后,他的夫人许氏接手了同仁堂的生意。他们夫妇二人都依靠乐氏家族,使得他们那些颇具创造性的推销手段行之有效。他们动员乐家的人筹集资金,收购了非乐家成员持有的所有同仁堂股份。他们从不雇用外人,只用乐家自己的男丁、妻子和儿子。乐家之外的所有人都被排除在外,甚至包括乐家自己的女儿,因为依照中国习俗,她们迟早都要嫁出乐家,成为他人的妻室。乐平泉夫妇通过这些措施,来保证同仁堂制药的秘方不会外泄,并把乐家人培育成一支训练有素的制药队伍。[28]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建立起了一套能持久运作的机制。
乐平泉逝世后,许氏制定了更多的家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支付所雇员工薪水的制度,即降低月薪,提高每天的薪水提成。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50年代,这套工资体制一直都在实施。[29]直到1907年许氏去世,亦即清朝垮台前夕,她的继任者们才开始重新清理她和乐平泉的遗规。
19世纪90年代的乐家合影,此时乐平泉的遗孀许氏(倒数第二排右四)正当家。选自中国同仁堂集团公司北京同仁堂史编委会编:《北京同仁堂史》,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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