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优质旧车评估及二手车交易服务

优质旧车评估及二手车交易服务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它是地方各级政府指定的交易市场,因此辅之以必要的政府协调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审查二手汽车交易的合法性,坚决杜绝盗抢车、走私车、非法拼装车和证照与规费凭证不全的车上市交易。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接受工商、公安、税务、物价、国有资产局等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至此,各地相继建立二手汽车交易市场。

优质旧车评估及二手车交易服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汽车流通渠道和方式由过去的单一分配转向多元化。在新形势下,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都意识到必须稳定关系,建立一个利益共同体,共担风险、共拓市场,在汽车流通领域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规则已成为汽车行业的迫切需要。为此,国家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在汽车流通领域建立现代汽车流通新体系,实现汽车行业流通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专业化、规模经营、高效通畅的流通渠道,形成适度分工、适度竞争的流通秩序,培育促进生产,保障消费的流通功能,达到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的流通效果。因此把新车营销、二手车交易和报废车回收三个方面,相互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加快推进营销方式的改革,用科学化、法制化管理的手段建立现代汽车流通新体系。

1.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及其功能

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是二手汽车信息和资源的聚集地,是买主和卖主进行二手汽车的商品交换和产权交易的场所。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具备的功能有:二手汽车鉴定估价、收购、销售、寄售、代理代销、租赁、拍卖、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美容及信息服务,并为客户提供过户、上牌保险等功能服务。另外,它是地方各级政府指定的交易市场,因此辅之以必要的政府协调功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审查二手汽车交易的合法性,坚决杜绝盗抢车、走私车、非法拼装车和证照与规费凭证不全的车上市交易。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接受工商公安税务、物价、国有资产局等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1)我国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建立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汽车工业得以迅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私人汽车需求不断上升,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运输车辆、社会零散车辆开始向私有运输业主流动,而二手汽车交易买卖双方自行交易有市无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形成,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全国汽车保有量、私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以汽车为主导的旧机动车交易也摆脱了以往束缚而蓬勃发展,为了正确引导和满足社会对二手汽车交易的客观要求,国家把二手汽车交易纳入汽车市场流通进行管理。198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指出:旧机动车(计划进口的旧机动车除外),必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市场交易,凭市场交易凭证办理过户手续,按规定应报废的机动车辆禁止销售。至此,各地相继建立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建立,完善了我国汽车的新车营销、二手汽车交易、废车回收与拆解的流通体系,满足了汽车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要。

(2)我国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发展 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是随二手汽车交易的增加而发展起来的,二手汽车交易量和市场的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宏观政策经济环境的影响最为深刻。我国二手汽车市场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1)初级发展阶段:1985年下半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个历史变革时期,机动车资源还不充足,汽车市场呈卖方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私人购买能力相对不足。开始,有些车主对二手汽车到指定市场交易的政策观念淡薄,有些车辆管理部门对二手汽车交易的政策执法不严,致使二手汽车场外成交严重,虽然二手汽车交易量呈上升趋势,但增加缓慢,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大都建立在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2)加速发展阶段: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明晰产权关系”“让产权流动和重组”。从1994年初开始,为加速社会主义经济新体制的建立进程,国家加大了改革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之后的几年间,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汽车产量逐年上升,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汽车市场呈买方市场,其价格逐年下降。随着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私营企业投资汽车营运业,私人汽车保有量以平均每年27%的速度迅速增长,社会汽车保有量也不断增多,加之国有企业富余车辆大量流动,在这个时期二手汽车的交易量大幅增加。1994年以来,二手汽车交易每年均以20%~30%的速度增长,致使二手汽车交易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但是我国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发育还不成熟,也很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二手汽车流通渠道混乱。乡镇、个体搞二手汽车交易的现象严重,他们无场地、无资金、无专业人员,并存在许多违法交易行为,成为走私车、盗窃车、拼装车、报废车的销赃场所。在交易中还存在“私卖公高估价,公卖私低估价”的现象,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流通秩序,而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②监督执法部门办市场的现象依然存在。

③交易市场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市场功能单一,缺乏必要的功能设施和手段,有些市场仅仅是办理过户的场所,不利于二手汽车的健康发展。另外,完善各项功能所需的配套政策,比如税收、牌证管理、价格的评估标准等还没有理顺。因此,在挖掘城乡潜在购买方面比较薄弱,难以吸引广大客户,较大的交易规模很难形成。

④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外有较大的二手汽车交易场所,都普遍采用了电脑管理和科学定价方法,具有完备的检测维修和配件供应设施,并开展了二手汽车的收购、销售、寄售、代购、代销、租赁、拍卖、美容及信息咨询等多功能的营销活动。而我国的二手汽车经营不论是经营服务功能,还是配套设施都与之相距较大。

针对二手汽车流通行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和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国家商品流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积极措施对二手汽车交易体系进行培育和建设,扶持旧机动车流通行业的发展。

一是在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中心城市有选择地培养规模较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通过这些中心的样板和带动作用,再逐步将中心的范围扩大到地级城市、乡村之间的顺畅梯次流通。

二是加强有关二手汽车流通的法规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动车流通行业管理意见》和《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等。

三是协调国家税务部门解决旧机动车流通中的有关税收问题。

四是采取积极措施推动二手汽车拍卖、租赁等新型营销方式,引导汽车生产企业、新车营销企业和旧机动车经营企业共同开展汽车卖新收旧、以旧换新工作。

五是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颁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在整个行业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六是建立旧机动车流通行业中介组织,架起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建立市场供求信息网络。随着对二手汽车流通行业的规范管理,我国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态势。

3)稳步发展阶段:2002年,汽车企业开始进入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为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注入了活力,奠定了基础。2005年8月,国家商务部发布了《汽车贸易政策》,为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国家政策支持和宽松的经济环境。我国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2.我国二手汽车交易发展趋势

我国二手汽车交易的发展趋势如下:

1)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保有量呈不断上升趋势,这为二手汽车交易的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发展空间。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汽车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私人购车量已占到汽车销售量的50%以上,另外,国有企业单位的用车制度也逐步走向市场化。由于二手汽车满足了城乡居民多档次、多品种、低价位的需求,具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已经成为一种消费时尚,使得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充满了活力。

3)随着二手汽车交易方式的多样化,各种制约市场发展的矛盾陆续得到解决,二手汽车交易不仅日益活跃,而且交易规模也将日益扩大。

4)随着我国的二手汽车流通行业科学化、法制化管理体系的形成,各种政策将逐步完善,各方面的关系和流通渠道进一步得以理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会对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健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虽然我国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这也正是市场潜力之所在。1998年,我国私家车消费开始全面提速,最近几年发展很快,私家车消费占整个轿车消费的比例由1998年的30%增加到2002年的59%。2003年和2004年,每年都有50多款新车上市。1998年至今,正处在车辆更新阶段,家庭消费的特点是千差万别的,尤其是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人,为车辆更新和交换提供了可能。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以及近几年经济的迅速增长,二手车交易的大环境已经逐渐形成,置换新车和买卖二手车的用户越来越多。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2000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为76万辆,到2003年二手车交易量已达到158万辆,销售额达到600亿元,其中轿车占30%,同比增长30%。这一数字已占到当年新车销售量的36%,虽然还远低于75%的国际平均水平,但已经显示出二手车市场的巨大潜力。总的看来,我国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潜力巨大,这会使二手车交易服务领域向良好的趋势发展,且前景广阔。

3.二手汽车鉴定评估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二手汽车鉴定评估的基本概念 二手汽车鉴定评估是指专门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二手汽车进行手续检查、技术鉴定和价格估算的过程。二手汽车鉴定评估从实质上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适应生产资料市场流转的需要,在对市场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由鉴定评估人员对二手汽车的现实价格作出预测估算。

由此可知,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由六大要素组成,即鉴定估价的主体、客体、特定目的、程序、标准和方法。鉴定估价的主体是指鉴定估价由谁来承担;鉴定估价的客体是指鉴定估价的对象;鉴定估价的目的是指二手汽车发生的经济行为,直接决定鉴定估价标准和方法的选择;鉴定评估标准是对鉴定评估采用的计价标准;鉴定估价的方法是用以确定二手汽车评估值的手段和途径。

(2)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价值概念 二手汽车评估中的价值与价格,远不及经济学中定义的那样严格。二手汽车评估中的价值与价格概念经常处于混用状态,一般地讲,可以理解成为交换价值或市场价格的概念。为了便于对市场评估价格的理解,可以从下述两个方面评估价值,加以认识。

1)二手汽车评估的价值是交易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讲,二手汽车评估的价值是效用价值,是从“有用即值钱”的角度去探究值多少钱。二手汽车评估的价值从表面看是鉴定估价从业人员判定、估算的价值,但车辆价值的真实体现是产权交易发生时的交易价值,而交易价值的最终判定者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成功和正确的价值估定是交易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合理的并被认同的价值,因而二手汽车鉴定估价人员也应从交易双方当事人角度考虑二手汽车的价值问题。

2)评估的价值是市场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被评估的车辆价值的真正意义是其作为市场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二手汽车评估的依据来源于市场,具有现实的、接受市场检验的特征。二手汽车的价值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因而对其评估中的价值是指特定时间、地点和市场条件下的价值,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即二手汽车评估价值是指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3)机动车估价与折旧应区别的几个概念

1)实体性贬值与折旧额。实体性贬值不同于折旧额,不能用账面上累计折旧额代替实体性贬值。折旧是由损耗决定的,但折旧并不就是损耗。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价值的运动依次经过价值损耗、价值转移和价值补偿,折旧作为转移价值,是在损耗的基础上确定的。

2)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规定使用年限不同于折旧年限。折旧年限是对某一类资产做出的会计处理的统一标准,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理论系数和常数。对于该类资产中的每一项资产虽然具有普遍性、同一性和法定性,但不具有实际磨损意义上的个别性和特殊性。实际上,它表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①折旧年限是一个平均年限,对于同一类型中的任何一项资产均适用。

②它是在考虑损耗的同时,又考虑社会技术经济政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时甚至是以之为经济杠杆,体现对某类资产的鼓励或限制生产的政策。

③它是以同类资产中各项资产运转条件均相同的假定条件为前提的。在这种情况下,同类型的资产,无论其所在地如何,维护情况、运行状况如何,均适用同样的折旧年限。因此,在评估工作中,鉴定估价人员不能直接按照会计学中的折旧年限来取代使用年限。

3)评估中成新率的确定与折旧年限确定的基础损耗本身具有差异性。确定折旧年限的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实体性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评估中确定成新率的损耗,包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其中,功能性损耗只是无形损耗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无形损耗的全部。

(4)二手汽车鉴定评估的特点 机动车作为一类资产,有别于其他类型的资产而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主要特点为:单位价值较大,使用时间较长;工程技术性强,适用范围广;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差异很大;使用管理严,税费附加值高。

车辆的本身特点决定了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特点。

1)二手汽车鉴定估价以技术鉴定为基础。由于机动车辆本身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特点,其技术特点决定其技术含量。机动车在长期的使用中,由于机件的摩擦和自然力的作用,处于不断磨损的过程中。随着使用里程和使用年数的增加,车辆实体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加剧,而其损耗程度的大小,因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修等而差异很大。因此,评定车辆事物和价值状况,往往需要通过技术检测等技术手段来鉴定其损耗程度。

2)二手汽车鉴定估价都以单台为评估对象。二手汽车单位价值相差比较大,规格型号也很多,车辆结构差异也很大。为了保证评估质量,对于单位价值大的车辆,一般都是分整车、分部件,逐台、逐件地进行鉴定评估。为了简化鉴定估价工作程序、节省时间,对于以产权转让为目的,单位价值小的车辆,也不排除采取“提篮作价”的评估方式。

3)二手汽车鉴定估价要考虑其购车手续的价值。由于国家对车辆实行“户籍”管理,使用税费附加值高。因此,对二手汽车进行鉴定估价时,除了估算其实体价值以外,还要考虑由“户籍”管理手续和各种使用税费构成的价值。

4.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目的和任务

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反映机动车的价值量及其变动,为将要发生的经济行为提供公平的价格尺度,与我们相关的二手汽车鉴定估价主要目的和任务如下:

(1)确定二手汽车交易的成交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二手汽车成交,按其成交额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成交额是按二手汽车鉴定估价人员评估的价格来确定的。

(2)二手汽车的所有权转让 二手汽车在交易市场上进行买卖时,买卖双方对二手汽车交易价格是不同的,甚至相差甚远的。因此需要鉴定估价人员对被交易的二手汽车进行鉴定估价,评估的价格作为买卖双方成交的参考底价。

(3)抵押贷款 银行为了确保放贷安全,要求贷款人以机动车辆作为贷款抵押物。贷放者为贷款收回安全起见,要对二手汽车进行鉴定估价。而这种贷款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抵押评估的准确性。

二手汽车估价的计价标准是二手汽车评估价值形式上的具体化,二手汽车在价值形态上的计量可以有多种类型的价格,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二手汽车的价值特征。这些价格不仅在质上不同,在量上也存在较大差异,而二手汽车评估业务所要求的具体计价标准却是唯一的,否则就失去了正确反应和提供价值尺度的功能。因此,必须根据评估的目的,弄清楚所要求的价值尺度的内涵,从而确定二手汽车评估业务所使用的价格类别。

根据我国资产评估管理要求,二手汽车估价亦遵守这四种类型的标准,即现行市价标准、收益现值标准、清算价格标准和重置成本标准。

1)现行市价标准。现行市价是车辆在公平市场上的售卖价格。现行市价标准产生于公平市场,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买卖双方没有垄断和强制,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了解实情,具有独立的判断和理智的选择。决定现行市价的基本因素如下:

①基础价格:即车辆的生产成本价格。一般情况下,一辆车的成本高低决定其价格的高低。

供求关系:车辆价格与要求量成正比关系,与供应量成反比关系。当一辆车有多个买方竞买时,车的价格就会上升,反之则会下降。

③质量因素:指车辆本身功能、指标等技术参数及损耗状况。优质优价是市场经济法则,在二手汽车评估中,质量因素对车辆价格的影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2)收益现值标准。收益现值标准是指根据机动车未来预期活动能力的大小,按照“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以利索本,以适应折现率或资本化率将未来收益折成现值。可见,收益现值是指为获得二手汽车已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收益现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车辆已投入使用,同时,投资者投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的收益。

3)清算价格标准。清算价格是指在非正常市场上限制拍卖的价格。清算价格标准适用的前提条件与现行市价标准的区别在于市场条件。现行市价是公平市场价格,而清算价格则是一种拍售价格,它由于受到期限限制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低于现行市价。在旧机动车交易的实践中,旧机动车的拍卖,均是这种性质的价格出售。

4)重置成本标准。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时条件下,按功能重置机动车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的构成与历史成本一样,也是反映车辆的购建、运输、注册登记等建设过程中全部费用的价格,只不过它是按现有技术条件和价格水平计算的。重置成本标准适用的前提是车辆处于在用状态,一方面反映车辆已经在使用;另一方面反映车辆能够继续使用,对所有者具有使用价值。决定重置成本的两个因素是重置完全成本及其损耗。

对于二手汽车评估计价标准的选择,必须与机动车经济行为的发生密切结合起来,不同的经济行为,所要求车辆评估价值的内涵是不一样的。如果不区别车辆的经济行为就确定评估价值类型——计价标准,或者统统地确定机动车辆的评估值,就会失去评估价值的科学性。实际工作中,二手汽车评估的经济行为是多种多样的,要求鉴定估价人员充分理解机动车评估计价标准的涵义和适用前提,分析选择科学合理的计价标准。

5.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主要依据

二手汽车鉴定估价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在评估时必须有正确的科学依据,这样才能得出较正确的结论,其主要依据如下:

(1)理论依据 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评估学,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操作。

(2)政策法规依据 二手汽车鉴定估价工作政策性强,依据的主要政策法规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汽车报废标准》等,以及其他方面的政策法规。

(3)二手汽车的价格依据 一是历史依据,主要是二手汽车的账面原值、净值等资料,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作为估价的直接依据;二是现实依据,即在评估价值时都要以基准日这一时点的现实条件为准,即现时的价格、现时的车辆状态等。

6.二手汽车评估的基本方法

二手汽车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的方法一样,按照国家规定的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重置成本法四种方法进行。

(1)现行市价法 该定价法又称市场法、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车辆与最近售出类似车辆的异同,并将类似车辆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现行市价法是一种最直接、最简单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构造、功能、性能、新旧程度、地区差别、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等,并与评估车辆一一对照比较,找出两者的差别及差别所反映的在价格上的差额,经过调整计算出二手汽车的价格。

1)现行市价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①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有充分的参照物可取。在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上,二手汽车交易越频繁,与被评估相类似的车辆价格越容易获得。

②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车辆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收集到的,并且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运用现行市价法,重要的是能够找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并且参照物是近期的,可比较的。近期是指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车辆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相近,一般在一个季度之内。所谓可比较即指车辆在规格、型号、功能、性能、内部结构、新旧程度及交易条件等方面不相上下。

2)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的步骤

①收集材料。收集评估对象的资料,包括车辆的类别名称、车辆型号和性能、生产厂家及出厂年月,了解车辆目前使用情况、实际技术状况以及尚可使用的年限等。

②选定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上可进行类比的对象。所选定的类比车辆必须具有可比性,可比性因素包括:

a.车辆型号。

b.车辆制造厂家。

c.车辆来源,是私用、公务、商务车辆,还是营运出租车辆。

d.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数。

e.车辆实际技术状况。

f.市场状况,指市场处于衰退萧条或是复苏繁荣,供求关系是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

g.交易动机和目的。车辆出售是以清偿为目的或是以淘汰转让为目的;买方是获利转手倒卖,还是自用。不同情况的交易作价往往有较大的差别。

h.车辆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地区的交易市场,同样车辆的价格有较大的差别。

i.成交数量。单台交易与成批交易的价格会有一定差别。

j.成交时间。应尽量采用近期成交的车辆作类比对象。由于市场随时间的变化,往往受通货膨胀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价格有时波动很大。

按以上可比性因素选择参照对象,一般选择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三个以上的交易案例。某些情况找不到多台可类比的对象时,应按上述可比性因素,仔细分析选定的类比对象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要认定其成交价的合理性,才能将其作为参照物。

综合上述可比性因素,对待评估的车辆与选定的类比对象进行认真的分析类比。计算评估值,分析调整差异,得出结论。(www.daowen.com)

3)现行市价法的具体计算方法:运用现行市价法确定单台车辆价值,通常采用直接法和类比法。

①直接法是指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车辆完全相同的车辆现行市价,并依其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车辆评估的一种方法。

所谓完全相同是指车辆型号相同,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寻找同型号的车辆有时是比较困难的。我们认为,参照车辆与被评估车辆类别相同、主参数相同、结构性相同,只是生产序号不同,并作了局部改动,则还是被认为是完全相同的。

②类比法是指评估车辆时,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车辆,但在公开市场上能找到与之相类似的车辆,以此为参照物,并依其价格再做相应的差异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格的一种方法。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了解市场情况是很重要的,并且要全面了解,了解的情况越多,评估的准确性就越高。这是市场估价法的关键。用现行市价估价法应该说已包含了该车辆的各种贬值因素,包括有形损耗的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因为市场价格是综合反映了车辆的各种因素而得以体现的。由于车辆的有形损耗及功能陈旧而造成的贬值,自然会在市场价格中体现出来。经济性贬值则反映了社会上对各类产品综合的经济性贬值的大小,突出表现为供求关系的变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因而用市场法估价不再专门计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4)采用现行市价法的优缺点

①现行市价法的优点:能够客观反映旧机动车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能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能反映市场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所理解和接受。

②现行市价法的缺点:需要公开及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然而我国二手汽车市场发育还不完全、不完善,寻找参照物有一定的困难。可比因素多而复杂,即使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同一天登记,由不同的车主使用,受其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等多种因素作用,其实际损耗、新旧程度都各不相同。

(2)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将被评估的车辆在剩余寿命期内的预期收益,用适用的折现率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二手汽车进行评估确定的价值,是指为获得该机动车辆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

从原理上讲,收益现值法基于这样的事实:即人们之所以占有某个车辆,主要是考虑这辆车能为自己带来一定的收益。如果某辆车的预期收益小,车辆的价格就不可能高;反之车辆的价格肯定就高。投资者投资购买车辆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货币额来购买车辆。在机动车的交易中,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不在于车辆本身,而在于车辆的获利能力。因此该方法较适用于购买投资运营的车辆。

(3)清算价格法

1)基本概念。清算价格法是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对二手汽车进行的价格评估。清算价格是指企业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车变现,在企业清算之日预期出卖车辆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

清算价格法在原理上基本与现行市价法相同,所不同的是清算价格往往大大低于市场现行价格。这是由于企业被迫停业或破产,急于将车辆拍卖、出售。

2)评估清算价格的方法。二手汽车评估清算价格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现行市价折扣法。首先在二手汽车市场上寻找一个相适应的参照物,然后根据快速变现原则固定一个折扣率并据以确定其清算价格。

例如:一辆旧桑塔纳轿车,经调查在二手汽车市场上的成交价为4万元,根据销售情况调查,折价20%可以当即出售。

该车辆清算价格为4×(1-20%)=3.2万元

②模拟拍卖法(也称意向询价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向被评估车辆的潜在购买者询价的办法取得市场信息,最后经评估人员分析,确定其清算价格的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确定的清算价格受供需关系影响很大,要充分考虑其影响程度。

(4)重置成本法

1)重置成本法及其理论依据。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所得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时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由上式可以看出,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任何一个精明的投资者在购买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钱,绝对不会超过具有同等效用的全新资产的最低成本。如果该项资产的价格比重新建造或购置一全新状态的同等效用资产的最低成本高,投资者肯定不会购买这项资产,而会新建或购置全新的资产。也就是说,待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是其价格的最大可能值。

重置成本是购买一项全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按重新购置车辆所用的材料、技术的不同,可把重置成本区分为复原重置成本(简称复原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简称更新成本)。复原成本是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时价格或购置相同/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更新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新设计等,以现实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一般情况下,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如果同时可以取得复原成本和更新成本,应选用更新成本;如果不存在更新成本,则再考虑用复原成本。

和其他机器设备一样,机动车价值也是一个变量,它随其本身的运动和其他因素变化而相应变化。影响车辆价值量变化的因素,除了市场价格外,还有如下几项:

①机动车辆的实体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也叫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二手汽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要依据新旧程度,其中包括表体及内部构件、部件的损耗程度。假如用损耗率来衡量,一部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零,而一部完全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处于其他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率则位于这两个数字之间。

②机动车辆的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因而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和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③机动车辆经济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和环境保护等。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而不是车辆本身或内部因素所引起的达不到原有设计的获利能力而造成的贬值。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所以在二手汽车的评估中不可忽视。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正确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二手汽车提供了思路,评估操作中,重要的是依此思路,确定各项评估技术、经济指标。

2)重置成本及其估算。如前所述,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一般来说,复原重置成本大于更新重置成本,但由此引起的功能性损耗也大。在选择重置成本时,在获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的情况下,应该选择更新重置成本。之所以要选择更新重置成本,一方面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新工艺、新设计的采用被社会普遍接受;另一方面是采用新设计和新工艺制造的车辆无论从其使用性能,还是成本耗用方面都会优于旧的机动车。

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的相同方面在于采用的都是车辆现实价格,不同的是技术、耗费、格式几十年一贯制,更新重置成本与复原重置成本是一样的。应该注意的是,无论更新成本还是复原重置成本,车辆本身的功能不变。重置成本估算的方法很多,对于二手汽车评估,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①直接法。直接法也称重置核算法,它是将车辆按成本构成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先确定组成部分的现时价格,然后加总得出被评估车辆的重置全价。

重置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直接成本是指直接构成车辆成本的部分,即按现行市价的买价,加上运输费、购置附加费、消费税、人工费等。间接成本是指购置车辆发生的管理费、专项贷款发生的利息、注册登记手续费等。以直接法取得重置成本,无论国产或进口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国内现行市场价作为车辆评估的重置成本全价。

二手汽车重置成本全价的构成一般从以下两种情况加以考虑:

a.属于所有权转让的,可按被评估车辆的现行市场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车辆的重置全价,其他费用略去不计。

b.属于所有权变动的(如企业合资、合作和联营,企业分设、合并和兼并等),其重置成本构成除了考虑被评估车辆的现行市场购置价格以外,还应考虑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车辆加收的其他税费(如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等),一并计入重置成本全价。

②物价指数法。物价指数法是在车辆原始成本基础上,通过现时物价指数确定其重置成本。当被评估车辆是淘汰产品或是进口车辆,询不到现时市场价时,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车辆重置成本=车辆原始成本×车辆评估时物价指数/车辆购买时物价指数

车辆重置成本=车辆原始成本×(1+物价变动指数)

采用物价指数法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a.一定要先检查被评估车辆的账面购买原价。如果购买原价不准确,则不能用物价指数法。

b.用物价指数法计算出的值,即为车辆重置成本值。

c.运用物价指数法时,如果现在选用的指数与评估对象规定的评估基准日之间有一段时间差,这一时间差内的价格指数可由评估人员依据近期的指数变化趋势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d.物价指数应尽可能选用有关法律依据的国家统计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以及政府机关发布和提供的数据。有的可取自有权威性的国家政策部门所辖单位提供的数据。不能选用无依据且不明来源的数据。

3)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的估算。机动车的实体性贬值是由于使用和自然力损耗形成的贬值。实体性贬值的估算,一般可采取观察法和使用年限法。

①观察法。观察法也称成新率法,是指对评估车辆,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其实体各主要总成、部件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车辆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护、修理、大修、改装情况和经济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车辆的功能、技术状况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车辆的有形损耗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值的一种方法。观察法计算公式为

车辆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有形损耗率

②使用年限法。其计算公式为

车辆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残值)×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

式中残值是指汽车在报废时净回收的金额,在鉴定估价中一般略去不计。

7.二手汽车成新率的确定

在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实践中,重置成本法是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首选方法,成新率则是重置成本法的一项重要指标。如何科学、准确地确定成新率,是二手汽车评估中的关键。

成新率是反映汽车新旧程度的指标。二手汽车成新率是表示二手汽车的功能或使用价值占全新车的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比率。有形损耗率与成新率的关系是:

成新率=1-有形损耗率;有形损耗率=1-成新率

通常用使用年限法、技术鉴定法、综合分析法三种方法确定二手汽车成新率。

①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建立在汽车的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实体性损耗是随线性递增的,价值的降低与其损耗的大小成正比。因此,使用年限法的数学表达式为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从上述表达式中可知,运用使用年限法估算二手汽车的成新率,涉及到规定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两个基本参数。规定使用年限是指1997年7月15日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和1998年7月7日国经贸经[1998]407号文《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使用年限,即微型载货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八年,其他车辆使用十年。已使用年限是指汽车开始使用到评估基准日所经历的时间。

运用使用年限法估算二手汽车成新率主要应注意两点:

a.使用年限是代表车辆运行或工作量的一种计量,这种计量是以车辆的正常使用为前提的,包括正常的使用时间和正常的使用强度。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应充分注意车辆实际已使用的里程,而不是简单的日历天数,同时也要考虑实际使用强度。

b.已使用年限不是指会计折旧中已计的折旧年限。规定使用年限也不是指会计折旧年限。

使用年限法方法简单,容易操作,一般用于二手汽车的价格粗估或价值不高的二手汽车价格的评估。

②技术鉴定法。技术鉴定法是评估人员用技术鉴定的方法测定二手汽车的成新率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首先是评估人员通过技术观察和技术检测来鉴定二手汽车的技术情况,再以评分的方法或分等级的方法来确定成新率。技术鉴定法分为部件鉴定法和整车观测分析法。

a.部件鉴定法:是对二手汽车按其组成部分对整车的重要性和价值量的大小来加权评分,最后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其做法是:将车辆分成若干个主要部分,根据各部分的建造费用占车辆建造成本的比重,按一定百分比例确定权重。各部分功能与全新车辆各部分的功能相同,则成新率为100%,其功能完全丧失,则成新率为0。再根据这若干部分的技术状况给出各部分的成新率,分别与权重相乘即得各部分的成新率,最后将各部分的成新率加权即得二手汽车的成新率。

这种方法费时费力,车辆各组成部分权重难以掌握,但评估直接接近客观实际,可信度高。它既考虑了二手汽车实体性损耗,同时也考虑了二手汽车维修换件后增加车辆的价值。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价值较高的车辆评估。

b.整车观测法:主要是采用人工观测的方法,辅之以简单的仪器检测,对二手车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分级以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分级的方法是先确定两头,即先确定刚投入使用不久的车辆和待报废处理的车辆,然后再根据车辆评估的精细程度要求,在刚投入使用不久与待报废车辆之间划分若干等级。其技术状况分级请参考表4-2。

表4-2 成新率评估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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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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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中的内容仅供参考。整车观测分析法对车辆技术状况的评判,大多由人工观察的方法进行。成新率的估值是否客观、实际,取决于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评估经验。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易行,但评估没有部件鉴定法准确,一般用于中、低档车的初步估算,或作为综合分析法鉴定估价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③综合分析法。综合分析法是以使用年限为基础,再综合考虑影响的多种因素,以系数调整确定成新率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调整系数×100%

鉴定估价时要综合考虑的因素有:车辆的实际运行时间、实际技术情况,车辆使用强度、使用条件、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车辆的原始制造质量,车辆的大修、重大事故经历,车辆外观质量等。

采用这种方法虽然比较复杂,但它充分考虑了影响车辆价值的各种因素,评估值准确度较高,适合用于中等价值的二手汽车,这是二手汽车鉴定估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8.二手汽车鉴定估价操作程序

二手汽车相比其他资产有其自身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遵守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又要简化程序中申报审批、验收确认等烦杂的操作程序。所谓二手汽车鉴定估价操作程序是指对具体的评估车辆,从接受立项,受理委托到完成评估任务,出具评估报告的全程的具体步骤和工作环节。

(1)通常二手汽车交易市场发生的评估业务

1)单个的二手汽车交易业务。这类业务一般都是零散地一台一辆地进入市场交易。

2)多辆或批量的二手汽车评估业务。这类业务特点是数量比较集中,车辆少则五辆、十辆,多则几十辆。这些客户大多是生产企业或运输企业。

(2)评估业务操作程序 对于上述评估业务中,前者评估操作程序相对简单,后者评估操作相对复杂。下面简述多辆或批量汽车交易评估业务的一般操作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二手汽车鉴定估价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业务接待、实地考察、鉴定评估委托协议书。根据鉴定估价的要求,向委托方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情况,鉴定估价人员本身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2)现场工作阶段。现场工作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手续,核实事物,验证委托人提供的资料,鉴定车辆技术状况。

3)评定估算阶段。评定估算阶段一方面要继续收集所欠缺的资料,另一方面对所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筛选整理。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用的估价标准和评估方法,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车辆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结果。

4)自查及撰写评估报告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整个评估过程进行自查,对鉴定估价的依据和参数再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在重新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撰写评估说明和报告。最后登记造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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