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不忘初心的铸魂之城 - 优化后的标题

不忘初心的铸魂之城 - 优化后的标题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认为,苏州取得如此卓越成就原因肯定很多,但有一个是不能够忽略也不应该忽略的,那就是苏州自始至终坚持以党建“铸魂筑基”,并以党建为引领来推进法治苏州和平安苏州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不忘初心的“铸魂”之城,助推苏州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党建阵地通过整合资源,为苏州这座铸魂之城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力与活力。

不忘初心的铸魂之城 - 优化后的标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苏州地区生产总值从全国排名第30名上下到牢牢占据“最强地级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人们在惊叹取得这份耀眼成绩的同时,也不禁发出疑问,古韵悠悠的苏州能在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不断绽放出现代化的蝶变光芒,其不竭的精神动能源于什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苏州能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军”、能成为引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排头兵”?我们认为,苏州取得如此卓越成就原因肯定很多,但有一个是不能够忽略也不应该忽略的,那就是苏州自始至终坚持以党建“铸魂筑基”,并以党建为引领来推进法治苏州和平安苏州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不忘初心的“铸魂”之城,助推苏州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不忘初心——党建永远在路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她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影响力、组织协调力、党员示范力,全面融入社会主义事业的方方面面,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需要,承担不同角色,但同样都在发挥坚强战斗堡垒作用。苏州充分发挥党建的多重效应,调动城市基层各类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及各类群体积极性,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苏州这列超级列车驶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最突出的一条经验就是:无论城市化如何推进、城市格局如何提升,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始终是贯穿城市发展的一条红线,以增强群众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苏州各级各部门立足本地实际,全方位突破创新,成功回答了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三个本质问题:我是谁?要干什么?怎么干?并探索出了新时代党建升级路径。

(一)以党建品牌统领全市基层党组织

学史明理,齐心铸魂,苏州紧扣党建品牌构筑先锋阵地。

“海棠花红”是苏州基层党组织先锋阵地统一品牌标识,从2006年起在全市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推广使用,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全市5194个党群服务中心、站点遍布城乡各地,“海棠花红”品牌标识的影响力深入人心。2018年7月,苏州市委组织部发布了一份“种花攻略”——“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群建设“攻略”。“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群建设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直接抓手和重要任务。在先锋阵地群建设中,苏州紧扣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要求,将基层阵地打造成为具有政治引领、宣传教育、党群服务三大功能的新时代红色引擎和战斗堡垒。

按照规范化标准建设三大功能,凸显“海棠花红”的新时代内涵。首先,突出政治引领功能,鲜明地竖起“红色旗帜”。在阵地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醒目位置设置党徽、党旗等党建元素,统一建设政治信仰空间,规范化设计党内政治仪式流程,彰显阵地政治属性。打造旗帜鲜明的“红色文化”,抓好重点场所党建阵地建设,积极创新各类吸引力强、接受度高的展示方式,大力营造“红妆遍古城”的浓厚氛围,使“海棠花红”成为千年古城的红色文化新名片。其次,强化宣传教育功能,长效打造“红色课堂”。结合各阵地区域特点、领域特征等,集中展示党史知识、党建成就、特色亮点和重大典型,配置“先锋书架”、远程教育站点等学习设施;广泛建设“政治信仰空间”,营造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依托“政治信仰空间”,大力开展党员仪式教育,规范设置仪式教育流程,创新运用现代化的方式和直抵人心的教育形式,不断增强仪式教育感染力;结合阵地特色开发创意组织生活、党性教育套餐等,打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践课堂。再次,做实党群服务功能,温情构筑“红色港湾”。加快构建基层大党建工作格局,坚持需求为先,服务为本,综合设置服务群众的便民办事活动场所、党群议事会、民情直通车、党代表接待室、党员志愿服务团队等,积极推动党员亮身份、党组织亮承诺,使先锋阵地成为各类资源整合的枢纽,成为民心民意汇集的平台和服务群众的温馨港湾,发挥联系服务群众、凝聚党心民心的作用,实实在在为百姓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现在,到“海棠花红”先锋阵地接受党性教育,已经成为苏州新党员入党的必修课。先锋阵地为广大党员提供了新形式的党性教育实境课堂,增强了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实现了党性教育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全市先锋阵地全面配备苏州智慧党建信息平台管理终端,实时监测“三会一课”、按期换届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有效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管理。除此之外,还开发运行了先锋阵地红色地图。基层党组织根据需求随时查阅预约活动阵地,为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依托阵地功能设施和专业力量,为基层党组织解决活动场所、整合活动资源、提供指导服务、规范制度执行,夯实了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群还制定了高标准的建设管理规范,不断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开放共享、运行维护、示范激励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标准化服务流程,落实专兼职管理维护人员,还提出阵地建设、功能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要求,科学设计宣传展示形式;强调充分考虑基层需求,突出实际功能,优化整体设计,在落实“基本标准”和“先锋标准”基础上,积极创新内容形式,针对性设计工作载体,鼓励探索特色功能,确保阵地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不断提升党建阵地吸引力。

党建阵地通过整合资源,为苏州这座铸魂之城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力与活力。2021年4月7日,“重温百年历程打造‘最美窗口’”党史学习教育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在苏州新闻大厦正式启动,10条党史学习教育线路重磅开启,覆盖全市10个县级市(区),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高质量主题党日活动提供“优选菜单”。同时,“红色云博展厅”开馆,“实境云课学党史”上线,引力播党史频道开通,创新学习教育内容和手段,以“进行实地探访、重温入党誓词、聆听红色故事、推荐阅读红色书籍、上好党史党课”为主要内容,通过“今日我宣誓”“今日上头条”“品红色家书”“诵红色经典”“党史知识答题”等新媒体交互产品,增强课程教学互动体验,突出仪式感、体现庄重感、分享获得感。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2021年,苏州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的信仰力量,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涌现出了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作用突出的先锋阵地。

依托先锋阵地这一高效载体,苏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统筹协调各类组织、各方资源、各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新时代党建引领、共建共享治理模式。

(二)坚持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涵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定向明目,凝心铸魂,强化保证。长期以来,苏州十分重视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组织和保障优势,持续加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实现党建工作提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互动互促。

首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始终把牢发展的正确方向。苏州自始至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特别是学思践悟新思想,坚定干事创业信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了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殷切希望,江苏省委明确要求苏州要当先行军、排头兵,苏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对苏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赋予苏州“勾画现代化目标”的光荣使命,为新时代苏州“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指明了方向。苏州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的谆谆嘱托转化为新作为新突破的重大机遇和千钧责任,坚持试点、试验、示范不动摇,立足率先、排头、先行不懈怠,守住生态、开放、创新不放松,经常性地梳理贯彻落实情况,对照查找短板弱项,不断升级工作举措,确保苏州各项事业发展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胜利前进。特别是当苏州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中美经贸摩擦之危、疫情冲击之危、产业结构之危、产业链安全之危、消费滑坡之危、城市能级之危,苏州坚持牢记“殷殷嘱托”坚持永不偏航,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向新思想寻道问策,突破重围,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其次,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华丽转身。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也是苏州发展的成功之路、希望之路。1983年2月,邓小平通过对苏州、杭州等地考察,验证了小康目标的可行性,并开始规划小康目标实现之后中国的长远发展。作为小康发源地之一,苏州的经济发展走上快车道。40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抓住农村改革、乡镇企业发展、浦东开发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历史机遇,奋发图强、创新求变,走出了一条制造强市之路,一座现代化产业名城拔地而起。

苏州的快速发展,是在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取得的,党的领导是苏州高速度发展的坚强保证。未来,苏州还需要扛起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担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苏州市委的领导下,加快打造自贸区苏州特色,努力绘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工笔画”,主动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苏州市域一体化、苏锡常一体化、苏通跨江融合一体化、飞地合作一体化;开辟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苏州路径,在营造创新生态上更进一步,大力推进姑苏实验室建设,加快形成独角兽企业的苏州军团,持续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创新;在对接全球资源上更进一步,围绕产业链做强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配置资金链、部署服务链、谋划替代链、拓展柔性链;在促进消费回补上更进一步,持续擦亮“姑苏八点半”夜经济品牌,充分运用苏州文化优势为新经济赋能提质。此外,还要做出挑战极限勇攀高峰的苏州作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苏州追求,等等。在坚持这一系列战略举措下,实现苏州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转变。

再次,坚持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从严治党引领发展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求党建自身也高质量,这就需要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重大部署。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苏州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地亮出30项重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强大制度支撑。苏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遵循严管厚爱相结合,做好干部换届工作,制定“从严管理干部20条”和“从严管理企业领导人员12条”,在全省率先常态化开展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率先开展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率先探索建立干部智慧管理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率先出台“三项机制”具体办法,让选人用人更加科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市纪委市监委不断强化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借助苏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做到派驻监督“实时留痕”,有力推动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彰显,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清风行动”,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坚持“减存量”与“遏增量”并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苏州市全面从严治党“智慧监督”平台上线以来,实现对政治生态更加精准画像,坚决改变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总之,苏州的发展,是在坚持党建引领下取得的发展;苏州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够实现。

(三)破解基层党建存在的难题

基层党建是党建中的难点,做好基层党建是党建工作中的关键。近年来,苏州市委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优势来抓,以党建工作为绣花针,串联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穿引起城市治理的万根线,探索实践了“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支部行动、治理创新”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路径。

首先,苏州将基层党建引领体现在各项工作中,避免流于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努力走出一条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江苏省委也强调,要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要作用,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更明确要求苏州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为全省作出榜样、发挥示范作用。苏州市委深刻认识到,推动城市创新发展,根本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根本在于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委切实扛起党建引领城市创新发展的政治责任,加强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和督促检查,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社会体制改革、社会事业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基层治理等职能统在一起抓,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等16个文件,聚焦推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苏州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有针对性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力量推进“四围绕四提升”,分领域深入实施“农村党建富民先锋、社区党建和谐先锋、‘两新’党建活力先锋、机关党建勤廉先锋、国企党建强企先锋”等五个先锋行动,将“两学一做”实际成效落实到加强基层建设的具体举措中。苏州正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谈党建才能谈到点子上,紧紧扣住实际问题抓党建,才能抓出实效来。一个个党建引领城市创新发展的实践落地开花,党建引领以具体而实在的形式,体现在方方面面和各项工作中,推动城市基层党建不断迈上新台阶。

其次,推进区域融合,实现统筹发展,突破条块分割。党建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个系统各个领域各个单位,看上去相互独立,但实际上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互联结。为此,苏州做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功能,推动网格管理精细兜底,以区域化大党建推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苏州以“区镇合一”和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强化开发区(镇)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城市基层党建的轴心作用,对区镇党组织充分授权,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各项职能首位,明确三年内城市街道全部取消经济指标考核,引导街道党组织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深化“党建引领、政社互动”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多元”治理架构。全市把党组织建到网格,设置超过1.5万个网格,把党员派到网格,细化设置街巷楼栋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配入城管、综治、环保等条线力量,推动党建工作、社区管理、居民自治“三网合一”。同时,以产业链、创业园、开发区、公益坊等“两新”组织集聚区为单元,建成区域党建工作站339个,全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强化工作有效覆盖。

再次,以“严”“强”“实”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激活基层“细胞”活力。城乡基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的这些变化,也带来基层党建工作的环境、对象、方式的变化。苏州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基层党建抓实支部建设,突出支部主角地位,激活支部行动,筑牢城市基层党建战斗堡垒,有效增强“细胞”活力。支部生活“严”字当头,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落实,将党的基本生活、基本制度、基本要求融入党组织和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下发通知,指导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党建工作制度上墙工作全面规范;组织开展“我为创新、富民做什么”专题讨论和“聚力创新争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列出支部活动的任务清单。队伍建设“强”字落脚,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双强”标准,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队伍,持续实施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红色接力”工程,市县两级开展社区书记集中轮训。作用发挥“实”中见效,创新探索“行动支部”工作法,每个支部找准目标定位,制定行动计划、建立服务清单、明确党员岗位职责,形成了“一支部一品牌”的特色工作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着眼全面提升组织力,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五个先锋”行动,让“红色先锋”覆盖城乡;建设“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群,遍布全市5000多个党群服务中心(站、点),成为群众身边的“红色港湾”;创新推广“行动支部”工作法,3000多个“行动支部”在高质量发展一线全面发力,通过把支部建在重大项目、创新平台、社会治理网格等经济社会最活跃的经络上,让支部在各项工作中唱主角;率先打造“智慧党建平台”,全面覆盖全市3万多个党支部。探索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1+N”制度体系,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苏召开,4条线路、20多个考察点,交出了群众满意的答案;各领域党组织打破行政隶属壁垒,构建“街道搭台、部门出力、支部行动、党员亮牌”的工作机制,亮出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苏州品牌”。苏州市4万个基层党组织正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汇聚成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在农村,组织力正成为乡村振兴最强大的支撑;在城市,组织力正成为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因子;在机关,组织力正成为岗位建功最自觉的行动;在企业,组织力是凝心聚力、开拓奋进的重要显在力量。

二、法治苏州建设:打造法治政府全新样板

在苏州的小康实践中,法治是一张亮丽的名片。这与整个城市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努力推行良法善治是分不开的。

苏州开展法治建设,意识早、行动早,法治建设已经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的法治建设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自2005年出台《法治苏州建设纲要》,苏州在法治建设的积极实践中开创了若干区域性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苏州在汇聚人民力量追求美好生活的征程中,法治建设硕果累累,许多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属首创。苏州是在江苏最早开展地级市依法行政考核、最早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最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议、最早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最早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的城市;是在全国率先确立政府立法全流程评估制度,探索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城市。苏州的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卓越的成果,行政指导、政社互动、重大行政决策、社区协商等创新实践先后获“中国法治政府奖”,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苏州正在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全新样板,走出了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法制建设道路。

(一)高质量立法为苏州凝聚核心竞争力

2020年,苏州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而且是江苏省唯一入选的示范市,含金量不言而喻。

耀眼的荣誉背后,是苏州长期以来对高质量立法的默默坚守。苏州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治理体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人民幸福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3年4月22日,苏州被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苏州各时期的立法都有鲜明的时代特征:1993年到1997年,是苏州地方立法的初创期。取得地方立法权后苏州市制定的第一个法规就是《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使苏州市的立法工作从一开始就步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轨道。1998年到2007年,是苏州市地方立法的高速发展期。地方立法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科技、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各个领域。尽管该时期制定的部分法规已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但其在立法建设中发挥了建章立制的重要作用,奠定了地方立法坚实的基础。2008年开始,苏州地方立法进入减速换挡期。为规范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苏州市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健全了法规审议、立法听证、立法咨询、法案公开征求意见、代表参会、公民旁听等与立法有关的18项配套制度。截至2020年3月,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80件地方性法规,修改75件次,废止18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2件,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以及规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案、执法检查等方面。因此,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坚持以人为本,为法治苏州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苏州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时期。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吹响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军号。苏州市委、市政府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联合发布《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纲要》后,首家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对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时间表进行全面的规划。同时,苏州市全面修订完善《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设定9个大类、32个子项、104个细项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标准。

同时,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体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14年至2018年,苏州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不同层次、不同主体、不同对象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并加大督察考核和责任追究。2018年5月2日,《法制日报》整版详细报道苏州市率先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情况。2019年8月,苏州市又进一步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提升。

苏州市十分注重政府立法项目和内容的创制性。苏州市的政府立法工作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民生优先、生态改善、城乡一体、开放提升、文化繁荣战略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恪守立法依靠人民、立法为了人民理念,综合运用立、改、废等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不断优化法治环境。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苏州市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重点领域,加强地方政府立法。2014—2019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并获得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共33件,市政府制定、修改规章19件,弥补了市域治理过程中的法律空白。政府规章项目突出体现地方特色,其中诸如《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苏州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办法》《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章,有助于加快苏州市能源资源节约利用、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公众环境权益保障;《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等立法有助于苏州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同时,苏州市还对不适应经济和市场发展需要的《苏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苏州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和保护办法》《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立法予以废止,政府立法工作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引导、规范、保障和服务的功能。

苏州在市域法治建设形成了苏州经验,瞄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持续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在执法监督、基层履职、重大决策、立法评估、法治责任、考核评价等关键领域频频发力,大力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2018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制作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在北京发布,其中苏州市政府评估总分为763.88分,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54.34分)109.54分,在参评城市中排名第四,在参评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为苏州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www.daowen.com)

经济发展的资源要往营商环境好的地方集聚。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的前提。因此,一个地方只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吸引更多人才、资金、项目,从而增强经济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这些都是市场法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因此,法治环境是关乎企业发展的软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一直致力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而苏州在这方面,加强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法治诚信作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持续推进法治苏州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苏州围绕致力法治诚信塑造营商环境第一标志,致力推进“五化”打造智慧政务最强支撑,致力改革创新实现企业服务最高效率,致力优化供给形成资源配置最优保障,致力亲商安商构建合作共赢最佳机制,致力统筹协同凝聚组织领导最大合力等六个方面,突出用户思维,加快由“以审批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对标国际一流,加快由“稳步优化”向“追求更高”转变;坚持特色导向,加快由“同质化”竞争向“品牌化”塑造转变。苏州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最完备的法治服务,构建最公正的执法环境,法治已成为苏州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让开放的苏州行稳致远。

苏州在法治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崇。2017年,苏州市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首批16个部门的49个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并率先在全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至2019年底,苏州市市县(区)两级均成立行政审批局,大市范围共梳理“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10884项,占总数96%,其中高频事项100%实现“不见面审批”。同时,苏州市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便捷化,开办企业登记实行“一窗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便利化,让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只排一次队,只跑一个窗口,只提供一套材料”,实现全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2018年,苏州市全面启动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进一步减少企业运营的制度成本。2018年以来,苏州市进一步改善电力、税务办理等政务服务环境,大力简化接电手续,降低电力接入全周期成本,不断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办税2小时办结率达97.4%,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同时,在苏州市范围内的13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企业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高效便捷。2018年5月,苏州市被国务院列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区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苏州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明确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准要素。2020年,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属全国首创。该指标体系针对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特殊作用,围绕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明确了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职责,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内容构成上,该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5项,包括“围绕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公开透明可预期”“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法治社会扎实推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人心”“组织保障机制有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逐级分解为19项二级指标和64项三级指标,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全面、系统、科学地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通过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法治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苏州还深入开展“法企同行”“百所进千企”活动,苏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上线启用苏州市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组织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2020年疫情来袭,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风险、依法经营。注重立法制规,制定发布《苏州市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若干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苏州市监委、苏州市司法局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审慎包容监管制度,联合发布《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作为开放型经济发达地区,苏州有数量众多的外商和外资企业,各级政府为苏州的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工作,从事国际经贸服务的政府部门理顺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苏州市贸促会结合自身职能和企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符合苏州经济和苏州企业发展特点,于2015年2月启动“护航外向行”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该平台集相关涉外部门、涉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力量为一体,由三大服务载体和六大联合服务工作机制组成。从专业服务机构角度来看,越来越多的知名涉外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落户苏州,为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搭建了专门桥梁,实现了供需双向良性互动,着力畅通政企互动渠道,把政府服务与企业需求在平台上进行有效衔接,主动收集、梳理和了解企业诉求,主动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递给企业,协助政府政策的宣传、贯彻与落实,搭建好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这些,从法治建设的角度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发展稳定

作为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的排头兵,苏州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方面走在时代前列。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历史和时代的必然要求。苏州通过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苏州在原有的行政权力库工作基础上,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对以备案、年检、监制、认证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行政职权进一步分门别类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2015年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对外公布。为适应法律法规修改、部门职责调整和执法体制改革等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同时,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承接等工作。2015年,苏州市政府开展对涉审中介服务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的梳理,大力推动行政机关与“红顶中介”脱钩,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并实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2017年,苏州市出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张清单”,进一步健全清单制度体系。

在认真组织实施地方立法计划的同时,苏州不断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长效管理机制。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制规工作的清理。2015年9月至12月,苏州市对各地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515件,宣布失效127件,修改241件,并将继续有效的137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其中通过清理《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一批与上位法冲突的文件,解决执法过程中一系列制度冲突的堵点、难点。2016年,根据国家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苏州市政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苏州市现行有效的59件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条款进行全面清理。2017年7月,为巩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苏州市对“放管服”所涉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二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2014年以来,苏州市严格执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报备。积极创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方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家公开点评活动,着力提高备案文件实质性审查水平。2019年,苏州市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公示制度,明确市本级64个制定主体资格。三是探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9年,为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苏州市出台政府规章《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148号令),明确定期清理和及时清理相结合,实行每隔两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同时,加大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改革要求不协调、不一致,以及违反市场原则、妨碍生产要素流动、影响企业活力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

苏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14年以来,苏州市市县两级依法梳理并出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明确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苏州市出台《推动政府部门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大力促进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移。同年11月,苏州市“政社互动”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2016年,苏州市修订《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成本规制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扶持社会组织承接能力。2017年,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创新完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社区听证,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建设,修订、制定苏州市村(居)务公开目录和村(居)民公约、专项公约,深化城乡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工作。2014年以来,苏州市政务服务不断向纵深拓展,市、区两级公共服务线上平台和实体服务大厅建设不断加快,全市102个镇(街道)、1978个村(社区)均已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市、区两级服务大厅全面开设“综合窗口”,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推行“全科社工”模式。开通市、区两级长三角“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窗口,首批试点30项企业服务事项和21项个人服务事项开始运行。2019年,苏州市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着眼深化乡镇政府配套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基层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苏州市社会治理结构。

苏州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工作。2014年以来,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发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论证、监督等工作环节进行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已逐步形成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论证评估、监督控制、绩效考核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苏州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乡三级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全覆盖。

站在2021年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节点上,回眸苏州数十年的小康实践,法治建设的鲜明特征是“自律”,所有地方立法都以人民为中心。政府主动“缩手”,让渡一部分管理权力,各地推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走出了一条法治建设的苏州样板。

三、平安苏州治理:百姓共享“人间天堂”

苏州经济总量大,承载人口多,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上面临着比较大的压力,但苏州紧扣老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以战略眼光高点起步,爱民、利民、听政于民,在如何建设美好家园的探索中,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实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六连冠,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0年,苏州创造性形成了“苏城码+网格化+铁脚板”的苏州经验,正式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锻造出了“平安苏州”的治理品牌。

(一)“大平安”工程融入“网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苏州市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行动,践行着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需求。通过基层网络,积极发挥联动优势,主动高效化解各类纠纷矛盾,这是苏州政府部门从管理到治理的自我革命。在这场自我革命中,苏州用系统化思维、全局性站位,把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置于新时代苏州改革发展整体大局中来定位、谋策和推进,提升全市网格化联动机制质效,把网格打造成采集信息、发现风险的第一感知触角,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第一前沿阵地,便民利民、解决问题的第一服务窗口,群众自治、多元参与的第一共治平台,打响社会治理“苏州名片”、形成“苏州样板”,全市10个市(区)均全面运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

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这是苏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中的关键措施。通过发挥党组织在网格化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苏州将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党建网格化服务管理相结合、与党员干部“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引导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党支部融入数万个网格,党建工作、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三网合一”模式,党建工作从原来分散的一个“点”、一条“线”,有机织成了覆盖驻街单位和居民群众的一张“网”。事在“网”中办,人往“格”中去。党员志愿者和居民代表进网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驻网格、区域性党组织接网格、群团和社会组织联网格,同时,城管、综治、环保等条线力量配入网格,在苏州形成了党组织领导下的一体化网格治理格局。

网格是苏州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基层网格员们往往“一员多责”,他们在各自的管辖片区内专职巡查,每天走家串户,负责信息采集、社会综合服务、安全稳定排查。碰到小问题,当场解决,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棘手的问题,随手拍下现场,通过移动终端,上传到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平台自动向对应网格长的手机终端派发工单,由网格长协调相关力量处办。以率先启动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的吴中区、吴江区为例,吴中区以联动中心为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基层网格体系,联动中心运行背后依托“两张清单”,一份“事件清单”,囊括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便民服务4大类、264个细类、645个问题;另一份“部件清单”,将吴中区城乡的每盏路灯、每个井盖、每块路牌甚至每棵树都确认“身份证”,所有部件的分布情况在电子地图上一目了然,点击任何一个点,“部件”的编号、位置、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养护单位等信息立刻呈现。为了划实划细网格单元,吴江区打破原有城管、计生、安监等部门的封闭服务网格,实行多网合一、人员重组。按照涵盖居民人口1000人至1500人的标准,全区划分出899个基层网格,在此基础上再组成治安、消防、安全等专业网格。在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系统重塑过程中,吴江区打破了行政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条条分割”的制约,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转变为前端预防,小小的网格最终“网”住了大量的社会治理问题。经统计,该区70%的问题在基层网格内解决,20%的问题通过上推至上级网格联动解决,还有不到10%的问题通过执法解决。在两区试点运行基础上,2018年年底,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十个市(区)全面运行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各地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一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二级网格”,以自然村落分布、小区楼栋、农工商业集聚区等合理划分“三级网格”,配备了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庞大的基层治理队伍的成员们,好比网格区域的“神经元”,网格内一旦有需求,他们会迅速作出回应;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就能联系到对应部门及时解决。

苏州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中心为中枢,精细化运作,依托一个平台、一张网格、一个号码、一支队伍、一套制度、一个办法“六个一”工作体系,形成社会治理事项发现、受理、分流、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八个闭环流程处置的“4268工作机制”。这套社会治理架构,有力地推动了苏州社会综合治理的运行,成为“平安苏州”的有力保障。

(二)“大调解”促大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着眼于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幸福的期待,着眼于当前基层矛盾纠纷的现状,科学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探索具有浓郁的苏州地方特色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苏州社会的和谐发展。

苏州经过探索,构建起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十八大以前,通过探索“两所一庭一委”建设新途径,夯实社会管理根基;构建“两代表一委员”参调新模式,增强社会矛盾化解成效;引入“调解志愿者”新力量,提高矛盾化解社会参与面;构建“联调联动”新机制,实现社会矛盾“一站式”化解等方式,构建起了以“两所一庭一委”为核心,“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志愿者、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的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这一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具有非常突出的特点,一是突出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这个主体就是基层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苏州市通过庭所共建、广泛设立专业性、行业性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让两所一庭的功能更强,调委会面更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更畅通、更高效。二是注重了社会协同。无论是“两代表一委员”还是三支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都是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让人民内部的矛盾通过人民自身去化解,分担了政府压力,节约了社会资源。三是方便了群众。苏州市构建的社会矛盾“一站式”化解,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合在一起,将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力量整合在一起,将政府部门内的行政力量整合在一起,简少了流转、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人民群众不再为解决问题东奔西走,真正实现了创新为民、管理惠民。依靠这一体系,苏州市社会管理走上了多头并进、政社互动、便民惠民的新征程,并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必要基础,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在这一背景下,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此,采取了以下多项措施:

首先,苏州市制定《关于完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办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各级综治部门加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社会治理联动中心建设,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政法机关加强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发挥保障作用。

其次,苏州加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平台建设表现在,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实战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设立实体化运行的联动中心;逐步建立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系统,打造信息共享联调联动共用平台。加强社情民意“直通车”建设,加强党委、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这些平台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为了更好地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个案和涉众型信访突出问题,苏州还设计了矛盾纠纷化解“融和智库”,依托苏州市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运行,动员、引导和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有效预防和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通过遴选多领域的专家人才作为智库成员,通过系统平台匹配相应专家,按照推荐和自愿相结合、指令式和自选式相结合的原则,组成工作小组,对纳入“融和智库”推动化解范围的部分矛盾纠纷开展化解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为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完善政策、依法行政、化解矛盾提供参考。同时,将推行实施“融和智库”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与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相结合,与其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组织和力量相结合,形成强大合力,统筹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苏州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主要有四个特色:一是以司法机构用法律规范为手段的司法化解机制;二是以国家行政机关或准行政机关用行政规范为手段的行政化解机制;三是以社会组织、专业性社会机构用行业规范、职业规范、道德规范为手段的社会化解机制;四是以基层社区组织与社会贤达用道德、乡规民约为手段的社区矛盾化解机制。在这里,人民调解制度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制度体现了“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和为贵”的优良传统文化。苏州以构建社会自治型的人民调解为方向,改变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逐渐过渡为社会自治的模式。同时完善公共服务型的行政调解,促进调解机制的法治化、专业化,提高社会的有效参与度。

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过程中,苏州十分重视党建对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这些社会治理中最基础的元素的引领作用。苏州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党建带社建,建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室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三大服务平台,培育好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三支主力队伍。通过统筹政府、社会和各方力量,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大数据”破解治理难题

苏州是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工业城市,拥有846万流动人口,实有人口超过1500万,机动车保有量近450万辆,人口多、事情繁杂、人手不足,是苏州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难题。苏州社会治理只有通过智能化手段,落实大数据战略,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最大限度释放人力不足的矛盾。

苏州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等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与信息化社会治理建设融合,实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更智慧、更精准、更扁平。同时,紧抓苏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机遇,延展苏州市级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建设,并积极与省平台对接,打造社会治理的“智慧大脑”,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并在“城市大脑”建设基础上,已基本建成苏州市级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苏州市社会治理网格管理中心,实现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全息汇聚,深度加工和增值服务,逐步形成网格化社会治理数据资源服务管理的专门体系,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拓展延伸转型,形成“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完成组织体系和基本架构的基础上,苏州市采集、汇聚、清洗、存储了涉及政府部门、三大运营商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各类数据,直接驱动市级机关的民生服务应用。

“大数据+网格”的运用,已成为苏州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的重要支撑,它不仅为政法综治部门打击防范犯罪提供了技术支撑,也汇聚成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革命性力量。到2020年底,通过对相关数据整合建模分析,公安部门可以预测包括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扒窃等共90多类可防性违法犯罪警情的高发区域及发案概率,治安管理部门实施精准性防控;民政部门依托人脸识别系统数据分析,有效解决无身份人员走失问题;公共安全预测预警方面,依托预测系统去年以来全市火灾事故数同比下降14.3%。在交通方面,可以整合分析计算出行人群、出行方式等数据,提出公交优化方案,调整公交线路、站点设置、班次时间;利用200亿条相关数据,依托机器学习,建立2小时道路交通时空预测模型,提示重点风险路段,引导警力重点投放,有效压降交通事故;通过对视频监控智能化分析,实现对中环高架非机动车及大货车闯禁区、拥堵、事故等异常事件的实时监测和时空关系分析,为调整勤务模式提供科学依据。2018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通过交通全量数据汇聚分析,实现了公交优化、交通事故预测、高架交通态势分析等一批亮点应用,实现路网通行速度提高16.7%,交通事故下降5%,交通类警情同比下降7.7%;在立体巡防体系建设方面,常熟市、昆山市、姑苏区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统筹区域视频监控体系,打造一体化联动指挥平台,指挥调度突发疑难复杂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高。

大数据在苏州疫情防控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苏州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全省率先推出通行服务码——苏城码,在全市域作为广大民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凭证和防疫人员查验的主要依据,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苏城码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率先推行的通行服务码,借助诚信管理,结合网格化治理,苏州快速摸准外来人员状况,信息准确度达99.4%。具有以下创新:一是创新申领方式。创新打通扫码、支付宝、腾讯等多个接口,实现多渠道申领。二是创新技术架构。创新组成政务云计算集群,构建400台虚拟服务器,计算超千亿级数据,每秒可在线赋色2000人次。三是创新赋色策略。创新运用五种规则对个人申报进行过滤,用五种算法对申报数据进行校验,最终赋予申报人相应的色码,并可实时根据国家高中风险地区划分动态调整。四是健全配套机制。苏城码已建立九项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闭环。五是创新实战模式。苏城码在全市各生活场景均可应用,并探索创新了“苏城码+网格化+铁脚板”的社会应急体制风险治理新模式。苏州依托苏城码实现了疫情防控的统一指挥分级防控、多元主体协同防控、精准防控快速反应、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是大数据在社会应急体制风险防控方面的数字化应用,也是大数据在居民自治方面的重要场景运用,更是大数据在构建多元联动体系的探索运用。全市1.2万个“四位一体”工作组依托“苏城码+网格化+铁脚板”的实践模式,依靠苏城码,借助诚信管理,结合网格化治理,苏州快速摸准外来人员状况,信息准确度达99.4%,在支撑和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新闻直播间》《法制在线》等多家央级媒体聚焦、点赞。

未来,苏州网格化治理在信息化智能化方面,重点方向实现三个突破,一是部门联动、共享协作取得新突破,按照“融合融通”的要求,全面建强省、市、县(区)及以下等三级实体化、合成化、一体化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现网格管理服务事项一个号码联动、一个平台联通、一支队伍联办;二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取得新突破,按照“共治共享”的要求,全面建成联结专业力量与网格群众的“网格微信集群”,实现多维交流互动、线上线下融合、网格协同治理;三是数据赋能、减负增效取得新突破,按照“智能智慧”的要求,全面建实省市两级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和应用平台,实现资源融合共享、数据价值挖掘、成果精准服务。同时,按照“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的要求,推动工作质态实现五个提升:数据质量新提升,网格平安稳定有价值信息大幅增加;融合水平新提升,数据范围基本覆盖社会治理相关部门;运行水平新提升,确保网络不中断、系统不瘫痪、数据不丢失;安全管理新提升,系统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通过率达到100%;科技素质新提升,依托网格学院、在线学习等渠道完成全员信息化应用技能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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