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开发建设的深入,浦东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不再满足于“有没有”,而是更看重“好不好”。群众的需求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而是更多地体现为参与性需求。近几年来,浦东推出的多项举措荣获“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了影响。合庆镇首创“1+1+X”村民自治工作法;陆家嘴街道首创“自治金”项目;沪东街道开创“微心愿”,等等。2013年,区委提出“让自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已经成为浦东基层党组织回应群众需求、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自治的有序开展,浦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机制。比如,普遍推行了公推直选、直选的民主选举制度;在民主决策上,推行党员代表议事制度;通过居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实行民主监督;充分运用“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实现社区事务的自我管理,要求凡是进入“家门口”服务站内的项目,都必须运用好“三会”制度,做到服务项目的选择让群众说了算,服务项目的实施让群众全过程参与,服务项目的成效让群众评判。地区工委和民政局修订“三会”实施细则和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三会”内容,完善议事规则,细化事前征询会、事中协调会、事后听证会的具体操作流程。同时,出台“三制”,做到听证会有公示制、协调会有责任制、评议会有反馈制。这一系列制度的开展既确保了居民自治的有序推进,也体现了法治精神。2011年陆家嘴街道首创“自治金”概念,并正式实施“自治金”项目。2015年底,新区民政局、财政局制定了《浦东新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各街道、镇建立居民自治金项目化管理机构、暂行办法规定的自治金工作经费预算管理、自治金项目实施操作细则等制度,积极开展居民“自治金”项目培育工作。2018年,36个街镇的970个居委会中,共有944个居委会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区共培育“自治金”项目数达到1668项[25]。“自治金”项目开展打破了之前的社区活动由居委干部说了算、居民参与度不足、群众需求与社区服务不相匹配的局面。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通过居民区事务的项目化运作,专项资助社区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项目,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搭建了新的平台。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市民驿站时指出,加强社区治理,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把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26]。居民自治要开展得好并不容易,需要居民区党组织有很强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浦兴路街道银桥花苑小区通过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有效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小区的治理水平。居民区党组织引导居民实现“兴趣—参与—奉献—改变—收获”,通过居民自治使小区的面貌焕然一新。一是以小区绿化作为动员群众参与的突破口。选择社区居民感受度最差的绿化作为突破口,引导居民自己来植绿,改变脏乱差的现状,美化家园。二是以兴趣为切入口把居民从家里动员出来。通过党员中热爱花草的种植达人,带动身边对种植感兴趣的亲朋好友、邻里街坊一起参加植绿活动,成立义务种植队。通过街道自治金的支持,在一年多时间内完成了小区中心花园、紫藤长廊的改造,样板花园的打造和小区围墙的美化,使小区外貌焕然一新。三是建立用好开放空间讨论会。党总支运用参与式会议技术——“开放空间”,围绕“齐动手、共参与,描绘美丽银桥”开展讨论,让居民发表意见,形成共识。这些方法有效地引领居民开展自治,考验的则是基层党组织组织动员群众的能力。(www.daowen.com)
早在2011年,浦东合庆镇就开展了村民自治的探索,建立了“1+1+X”运作机制。其中,第一个“1”,即党组织的领导;第二个“1”,即一本《村民自治章程》,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的村民自治大纲;“X”,即具体的“实施细则”,是村里的各项办事准则和规章制度。通过这一工作机制,让村民做到“村情民知、村官民选、村策民决、村事民定、村财民管、村务民督、村绩民平、村利民享”。凡涉及村民权利义务、土地承包、征地安置、集体资产处置、养老医疗补贴、困难家庭补助等方面都让村民民主协商决策,并建立了财务顾问报告、干部述职述廉、村务监督等制度,规范了村委会的运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27]服务群众的内涵、方式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而不变的是实现精准服务要走群众路线。通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营造基层民主协商和居民参与自治的良好氛围,这也是现代社会的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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