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重点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促进适度规模化经营,拓展经营性增收渠道。一是加大对农民创新创业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支持力度,重点培育支持一批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产品质量优良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出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业创业者和务农者通过教育培训考核认定获得证书,持证者优先享受各类扶持政策,培训持证率由“十二五”期间的65%上升到“十三五”期间的75%,重点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中新生代农民的培训,提高其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二是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探索财物直补+政府贴息小额贷款+绩效考核“以奖代补”等混合补贴模式,提高农民增收政策的含金量和配套性,重点支持“三品”农业企业和“三高”农业企业成长,发展特色经济,并把补贴政策与吸收就业相结合。三是推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和休闲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
2.推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加大就业补贴和就业培训力度,促进产业融合,支持农民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增收渠道。一是用足用好市、区各类创业就业补贴政策,鼓励接纳更多的本地农民创业和就业。适当放宽涉农企业本地用工补贴政策的补贴范围,进一步激发涉农企业用工积极性,促进更多的本地农民到涉农企业就业。二是通过激活镇域经济活力,开发建设项目、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开发河道保洁、水岸养护、交通协管、保洁保绿、农业资源巡查等公益性岗位,重点帮助困难家庭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三是促进浦东南北部结对互助,促进农民跨镇就业。把北部的就业岗位优先推荐给南部的劳动力,结合跨区就业补贴,促进农民跨镇就业,持续提高南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www.daowen.com)
3.扎实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以深化农村具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保障农民有效分享流转土地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一是健全区、镇经济薄弱村联合发展平台,完善农村综合帮扶“造血”机制。巩固29个市级经济薄弱村联合发展平台,建立74个区级经济薄弱村联合发展平台。按照“产权在镇,收益在村,实惠到民”原则,探索创新农民增收“造血”机制。二是制定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系统配套政策,支持镇村通过增减挂钩,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多种经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农村宅基地置换、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等农村资源性、经营性集体资产有效实现形式,推进以地招商、以房招商,引进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农民来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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