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促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社会治理创新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追求和谐善治的过程。其中,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三者密切联系,必须协同推进。首先,要发挥德治的价值基础作用。社会发展最深厚持久的力量是社会共同价值观。社会治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积极从基层的社风和民风入手,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强化基层村居公约的整合功能,完善道德评议体系,弘扬公序良俗,提升群众的道德文化水平。其次,要发挥法治的基本准则作用。推进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其实就是法治作用不断彰显的过程。只有坚持法治思维,积极把社会治理各项举措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再次,发挥自治的民主管理作用。村居自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要引导基层逐步完善自治机制,丰富自治内容,切实把自治作为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手段,促进基层的持续健康发展。
(2)要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浦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集中呈现,在新区精兵简政背景下,难以直接有效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首先,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发挥社区作用,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要求。其次,社会组织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组织资源。让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就应当积极尝试让渡一些空间,把更多社会建设事务交给社会组织去做,将更多社会服务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再次,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性的社会服务,拥有专业力量、专业方法、专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方面具有专业优势。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引入社会治理的专业力量,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助力和谐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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