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是两个领域,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实际工作中,抓经济建设就会导致更多的资源倾向经济发展,就有可能忽视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浦东新区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共生关系。浦东新区社会建设以经济建设为前提和基础,经济发展快,就有更多资源投入社会建设中,推动社会现代化快速发展,而社会治理现代化将促进和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浦东的社会治理结构和制度具有很强的时代背景和区域特点,自开发开放以来,主要任务从形态开发到功能开发,再到现在的创新发展,走过了一段从追赶到引领的发展过程。由此,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从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到管委会,再到一级地方政府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治理结构随着发展阶段不同而不断调整,形态开发阶段,社会治理任务全部由街镇承担;功能开发阶段,建设部门和管理部门分离,市场监管等职能得到加强并垂直管理;创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从开发区模式向新城模式转型,更加注重社会体系建设。因此,浦东今后的社会治理工作,依然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四高”战略和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www.daowen.com)
(3)要加强政策机制配套建设。政策是社会治理的工具,政策模式决定了治理结果,有什么样的社会政策就有什么样的民众感受,社会治理就是通过政策制定、执行来满足人民需要的过程。近年来,浦东新区在社会治理领域进行了很多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举措办法,需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把这些成功经验转化为稳定可靠的政策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同时,新区承担着多项国家战略任务,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依托自贸试验区赋予的先行先试优势,把国家部署要求从政策机制层面予以细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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