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完善的人民调解体系。浦东新区一直注重人民调解的社会治理功能。2008年,浦东新区成立了第一家专门从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民办非企业(简称民非)调解工作室。2015年,为进一步构建浦东新区(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原有的知识产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资源整合,由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发起单位,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原有其他的知识产权类调解委员会互联互动。2015年12月底,率先建立全国首家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作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平台,统一规范、统一保障。着力加强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补上专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短板,到2019年底全区有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37家。截至2019年底,浦东新区有各级各类调委会1390个,其中区级专行业调委会19个、街镇调委会及专行业调委会54个、居村(社区)调委会1317个,目前有人民调解员共计7806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490名。当前,浦东新区已经建有较完备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区层面,以浦东新区人民调解协会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各专业性调委会和调解工作室为主体和代表。街镇层面,有街镇调解委员会和在街镇建立的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居村委层面,有居村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实现了全区覆盖。
(2)做实基层治理网络体系。首先,做实基本管理单元。以街镇和已入住大型居住社区为基础,做实35个基本管理单元,统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镇管社区体制,在35个基本管理单元上建立27个“镇管社区”体制;另在8个基本管理单元建立“镇管社区”体制,主要履行统筹区域化党建、开展社区服务、指导居村工作、组织共商自治四大职能。其次,率先改革探索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成立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整合分散在各委办局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在街镇层面,试点由公安派出所分管治安的副所长兼任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由派出所安排2~5名民警常驻执法中队,加强公安机关对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保障。最后,建设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体系。浦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制由“大联动、大联勤”机制到统一服务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街镇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区构建了1+3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筑起了社会安全第一道防线。(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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